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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書記只是傳聲器!胡錦濤發言稿曾慶紅拍板敲定(多圖)
新華網上有一張胡錦濤的照片,是他正在作重要講話。但打開《胡錦濤同志報道集》,裏面沒有他在那一天的講話。原來胡還不能專美那篇文章,因爲那是第四代領導班子集體的聲音,總書記只是個傳聲器! 但據爭鳴雜誌10月刊披露,胡錦濤發出的還不是「集體」的聲音,而是江曾的聲音,胡錦濤的發言稿是由江的筆桿子執筆起草,最後由曾慶紅拍板敲定。胡錦濤成了什麼? 爭鳴雜誌透露,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討論稿,是滕文生、虞雲耀、李鐵林三人執筆起草的,經劉雲山、王剛審覈,再交曾慶紅拍板。該討論稿修改了七十五處,有爭議點三十二處。中央政治局討論後決定:「凡有爭議之處,暫擱置,待執行過程中再補充修訂」。也就是說,不許爭論,必須執行。 ● 討論稿修改75處,爭議點32處 九月十九日,四中全會最後一天,審議表決曾慶紅定稿的《加強執政能力》時,在一百九十四名中央委員、一百五十二名候補委員中,有三十七票棄權、二票反對,通過。 投棄權票的原因非常切中要害:認爲該《加強執政能力》欠缺一個總結和交待: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如何保證該決定得到落實? 這些問題正是中共不敢觸動的定時炸彈,一碰不血肉橫飛也得特級殘廢。 346名中委和候補委員中只有二票反對,這讓人想到中央八屆十二中全會通過「永遠開除劉少奇黨籍」時,只有一個人沒有舉手,她的名字叫陳少敏。四中全會投反對票的兩個委員更了不起!他們知道他們在幹什麼。 ● 共產黨從來不許任何人指責和監督 在九月十七日、十八日二個上午的四中全會大組討論中,共提出有關執政問題一百八十二條意見,都集中到執政基礎、執政能力、共產黨自身建設、社會主義社會制度存亡、黨和人民的關係、黨面臨壓力和危機等六大問題。 其實再多的問題中,最關鍵的問題還是禍國殃民的共產黨從來不許任何人指責和監督,從來不做自我批評,從來都是大吹大擂。別說一個執政黨,就是一個人從小到老總是爲所欲爲、想怎麼幹怎麼幹,那不成個流氓也得成了無賴。 ● 江澤民罪惡滔天的六大罪狀
● 中共官員堅持腐敗 會議討論了大會發下的議題,其中爭議最爲激烈的有: 1、關於黨政軍和國家事業、司法系統幹部、職工退休年齡的修改; 2、關於黨政軍和國家事業、司法系統副省部級以上幹部家屬子女在外國學習、進修、定居,動員回國工作; 3、關於縣、處級以上幹部公開、公佈經濟來源、擁有財產,接受黨內外質詢要求; 4、關於幹部要上報擁有超標國家福利津貼住房及用非市場價格換取的住宅,包括以家屬名義持有者; 5、關於幹部在非工作、公事時間、例假日,一律不準動用專車,如動用,要按市值支付車資、司機薪酬; 6、關於地方主義、宗派主義在黨內活動的情況; 7、關於各級紀委隸屬向上一級黨委、上一級紀委負責,並接受領導; 8、關於縣處級或以上黨委換屆選舉或改選,採取黨代會提名,上報上級黨委覆核,以不少於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候選人,進行差額選舉產生; 9、關於國有企業黨政領導幹部、管理層享有企業產權股份合法性問題; 10、關於在本地區(省、市)擔任黨委、政府、人大正職職務以二屆爲限; 11、關於縣處級或以上幹部,凡搞婚外情、進出色情場所,經覈實,一律開除公職; 12、關於虛報工作業績,扣壓社會抗爭活動事件,重大工業、交通、社會事故,經覈實,一律開除公職,情節嚴重造成危害性,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中國有法律,能按照法律去執行,當然就不需要如此激烈爭論。 ● 共產黨說一套,做一套
中共能進步嗎?誰來監督它呢? 外交部發言人孔泉6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美國所謂「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所發表的年度報告無視事實,在人權、宗教、西藏、香港等問題上對中國妄加指責,粗暴干涉中國內政,我們對此表示堅決反對。 當模範共產黨員高呼「打倒刮民黨」時,當中共成員堅持要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時,當生存不下去的百姓自殺也要判刑時,當總書記在報告中說西方民主國家的制度不適合中國時,當國家主席說不考慮平反六四時,政治改革必定還是一句空話。 慘哪,胡錦濤說的話都必須經過曾慶紅定稿,三權在握的胡也在被獨裁專政着,他的嘴也沒有自由!中共不亡,中國豈能有半點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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