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610不法人員爲江氏迫害法輪功而暴死的事例,只是在全國各地發生的大量遭到惡報的冰山一角。其實,任何事情都不是無緣無故的,有前因才有後果,因果報應之事自古以來屢見不鮮。「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口號和說教,而是天理。那些對法輪大法心存善念和善待法輪功學員的人,得到福報的例子比比皆是。本文只限於討論惡報的案例。
通過對一些報應案例的分析我們看出,遭受惡報的人都是因爲迫害、誣衊或仇視法輪功。例如,有的直接動手迫害,有的助紂爲虐,有的仇視,有的舉報,有的毀壞法輪功真象資料,有的誣衊誹謗,等等等等。惡報既是懲罰作惡者,也是警示他人,其表現的主要特徵有:
(1) 表現形式有病、難、災禍等等,而且一人作惡還會殃及家人。由於作惡程度不同,惡報的程度也不相同。對於罪大惡極之徒,報應來的時候表現尤其猛烈,常見的有暴病猝死、絕症而亡、車禍慘死等等。
(2) 遭受惡報的人員種類上以黨政幹部、公檢法系統的幹警首當其衝,因爲他們爲了升官發財,受江氏的仇恨宣傳毒害極深,利用手中的權力指揮他人或者直接參與迫害善良修煉人,所犯罪惡極大。
(3) 惡報事例遍佈全國各地,在迫害嚴重的東北和華北地區比較突出。
(4) 不受階層、財富和權勢等限制。只要犯了迫害法輪功的罪而又不能醒悟和彌補的,不論有多大的權勢和多少金錢,都終將逃脫不了報應。
(5) 時間因素:「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待到報時,一切全報。」由於不同的人背後有不同的因素,報應的時間和過程也不一樣,表現形式也會不一樣:有的人立即現世現報,有的人往後拖一段時間;有的人報應過程只是一瞬間,有的惡徒要經受一個痛苦過程。
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其主要幫兇現在恐慌不安,心驚膽顫,在海外官司纏身,在國內外受到廣泛唾罵,也正處在報應的煎熬中,其最終下場將是非常可悲的。江××在家抄「地藏經」和今年六月去安徽省九華山拜地藏王菩薩也無濟於事。
有人可能覺得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和自己無關,採取明哲保身或漠不關心的態度。從大量的案例中我們清楚的看到,迫害法輪功學員終究會有惡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使得全民都是受害者,江氏小集團打擊「真善忍」危害到了每一個人。一些人可能還意識不到自己在無形之中已經受到了江氏的造謠毒害,在思想中留有不好的想法、甚至仇恨,或者在無意、無知中助紂爲虐、推波助瀾。
我們在本文僅摘錄少量四川省內本地惡報案例,以窺全貌。
案例1:四川米易縣埡口鄉安全村五隊李朝洪因想當官而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李朝洪、高勝全二人的舉報下,很多大法弟子被綁架、拘留、勞教、勞改。李朝洪瘋狂迫害大法弟子罪大惡極,於2002年4月的一個晚上突然暴死在微型車上,死時才31歲,真是罪有應得。
案例2:四川省攀枝花市弄弄坪派出所指導員吳副剛,在2002年10月2日當着大法弟子的面侮辱誹謗法輪大法師父。大法弟子勸其不要罵,罵了對他不好。吳副剛不但不相信,還要與大法弟子打賭說:我不相信就活不過你這老太婆。大法弟子說:爲了你好不和你賭。2002年11月19曰下午三點多鐘,吳副剛開着桑塔那轎車衝上人行道,撞壞收費站的配電箱,撞到收費站的入口處,吳副剛當場死亡。
案例3:四川省攀枝花市原公安局局長楊華,自1999年7月 20日以來,一直充當着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打手、幫兇。五年來,在他的指令下,非法抓捕了一批又一批法輪功修煉者,多人被拘留,勞教、判刑。在這幾年時間內,法輪功修煉者採取各種方式給他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勸他善待信仰「真、善、忍」的羣衆,並告訴他仍不悔改繼續迫害好人要遭報。他說:他在2000年生病住院開刀,已經遭報了,不怕再遭報,還說他是專爲迫害法輪功而存在。在2004年7月,他犯瀆職罪和經濟案的問題被「雙規」,革職審查後,被判刑4 年。
案例4:攀鋼集團成都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原無縫鋼管廠)保衛部部長何平,在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學員開除公職,扣發退休金,扣發在職法輪功學員工資,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後因該公司鋼錠被盜案而遭報撤職。
案例5:攀枝花市米易縣原公安局政保科成員柴發祥,(別名豺馬兒),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分男女老幼手段都很毒辣殘忍,毒打法輪功學員不下百人。 2000年12月對攀蓮鎮水塘村已七十多歲的胡新玉老人行惡,冬天把冷水澆在胡新玉的身上,用兩個電風扇對着吹,並私吞從胡新玉身上搜到的800元現金。 2002年11月對法輪功學員朱召傑用三根荊竹條捆在一起毒打,致使朱召傑被打得體無完膚,痛不欲生。此人惡行令人髮指。然而天理昭昭,在毒打朱召傑之後兩天此惡徒暴病而死,遭了惡報。
案例6:攀枝花市彎腰樹二零公司一隊家屬蒲興玉,女,58歲,,長期以來辱罵大法,誹謗大法師父。2003 年5月早上起來,發現家屬樓附近貼有大法標語,就開始罵。她叫別人去撕,別人說撕他幹啥,法輪大法好就好嘛。她還不罷休,就自己親自去撕。半個月以後,有一天她正在打麻將,用手摸牌時,手突然不能動了,說不出話來,全身都不能動,癱瘓了,同桌的打麻將的人馬上打120急救。住院後花掉4萬多元,因付不起醫療費回家醫治,又花了不少錢。在家長期插尿管、插胃管,直到2004年4月死去。周圍的羣衆說,蒲興玉手撕大法真象標語及誹謗大法師父,遭了報應。
案例7:原攀枝花市大渡口派出所所長唐文,後調入向陽村派出所。在大渡口上任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及其弟子,並誹謗法輪功師父,帶領下屬抓捕,監視大法弟子。在2001年3月份左右,駕駛一輛長安車,獨自闖在攀枝花市涼風坳隧道里面洞壁上,當場死亡。了解他的人都說是迫害善良的法輪功羣衆遭報應。
案例8:蔣庭龍,男,40多歲,蔬菜技術員,家住攀枝花市仁和區大田鎮班莊村上糯禾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2001年7月在自己家門口撿到一張法輪功的真象資料,馬上拿到大田派出所舉報。在2002年6月到仁和區開會的途中,車開到板橋突然翻車,蔣死亡,屍體被水衝到不遠的地方被河沙埋掉。十多天後,屍體才被水衝出來。事故發生時,駕駛員沒有一點傷,安然無恙。
案例9:前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局長李海,2004年1月調任雅安市公安局局長,指揮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抄家、抓捕,先後發生3次車禍仍不醒悟。於2004年2月22日晚,從雅安市公安局辦公樓墜樓身亡,據悉李海系跳樓自殺。
以上這些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的事例,和無數明白真象、支持法輪功而得到福報的事例,明白無誤的告訴我們,如何看待法輪功,對江氏集團殘酷迫害的態度,將實實在在決定着人的命運和未來。
人不信報應和天命,不等於報應和天命不存在;這是由不得人信不信而客觀存在的。當人做了太多的惡事有惡報降臨的時候,人是不可抗拒的,甚至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也是很悲慘的。既然這場迫害和每一個人都有關係,那麼了解法輪功真象就是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的親人負責,明白了真象就是福份。
今天,那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長達五年多的邪惡之徒犯下的是滔天大罪,在不遠的將來,他們自己,甚至他們的家人都要跟着一起償還這些罪過,那是不由得人不信而一定會降臨的報應。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是造業極大的事。常人平時有災有難,都是自己欠下的業力需要償還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輪功所造的天大的罪業,即便傷及性命也很難還清,通常下了地獄還得繼續受罪,直到還清爲止。這雖然是生命自己的選擇,但是面對善惡有報的昭昭天理,我們爲什麼不選擇美好和光明呢?
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之徒們: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賭注。趕緊懸崖勒馬停止你們的罪惡行爲並將功贖罪,贖回自己失去的未來。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