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我听到的故事。一位年轻的母亲带著9岁和3岁的孩子到朋友家作客,偶然提及她炼法轮功,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对于朋友的那位来美探亲的妈妈,不啻一个晴天霹雳,「法轮功!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炼法轮功的。你会不会杀人?」「前两天中央电视台还刚播出你们杀人,一个炼法轮功的投毒杀了十几个人」。 老人突如其来的恐慌反把那位年轻母亲惊呆了,这位年轻母亲并不擅长于去为自己辩护,一时间好像房间里的空气都凝固了。过了半晌,她只怯生生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阿姨,你看我像杀人犯吗?」听到这儿,我难过得流下了眼泪。「你看我像杀人犯吗?」呜呼!是谁,又是凭甚么,逼得一位温柔善良的年轻母亲要在众人面前,要当著自己孩子的面,去说出这样委屈、这样揪心、这样侮辱自尊的话?!
另一个发生在小学生身上的事更让人绝望。在大陆某地,一位老人在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一个小学生看到,对著老奶奶大骂「邪教徒,离我远些」。天地苍生啊,一个幼稚的心灵如此对待一位老人,我们的心不在流血吗?小孩子都不放过,这是何等的仇恨!
程教授无疑也是这种仇恨宣传的受害者,以至于在公众场合说出做出这么失态的事。费城华埠某华人社团评论此事件「破坏了华人的形象。」要说程教授做出这种失态举动,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国驻纽约副领事当时也在现场。新唐人电视台因真实报导萨斯病、香港23条立法,迫害法轮功而激怒了江泽民,作为其代言人,中国驻纽约领事馆自然会对此电视台态度鲜明。再加上女记者修炼法轮功,如果副领事在场却不做出什么举动,似乎交代不过去。所以就有程教授「代表」了,领事馆采取默许态度,纵容黑手公然侵犯宪法第一修正案,干扰新闻采访自由。
去年六月二十三日,纽约的唐人街发生梁冠军等人光天化日之下围殴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而中国领馆人员居然在第二天的媒体中公然支援梁的暴力行为。这种将迫害法轮功的魔爪伸向美国这个自由国家的行为让人瞠目。众多海外华人团体,美国国会议员对这种损害中国人形象,践踏美国自由民主立国之本的行为纷纷做出谴责。
就在前不久,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对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案于2004年2月3日做出判决,多伦多商人、法轮功学员乔·契普卡对潘新春诽谤的指控成立,当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须为诽谤言论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这是以法轮功学员名义成功起诉中国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首件案例,也是中国外交官由于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处有罪的首件案例。法轮功学员在发言中说,任何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重复中共的谎言诬蔑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再看看费城市政府对这事的反应。费城市长 John Street 在听说此事后,当即表示支持记者的新闻报导的权利。费城市政府新闻主管 Barbara Grant 表示要就此事进行调查。她强调信仰是记者的私事,媒体有报导和参加公开事件的自由,「要确保这样的事以后不会发生。」
这也是我的希望,让我们一起制止仇恨在海外华人中蔓延,制止领事馆将恐惧带到海外。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