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我聽到的故事。一位年輕的母親帶著9歲和3歲的孩子到朋友家作客,偶然提及她煉法輪功,這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對於朋友的那位來美探親的媽媽,不啻一個晴天霹靂,「法輪功!你是我見到的第一個煉法輪功的。你會不會殺人?」「前兩天中央電視臺還剛播出你們殺人,一個煉法輪功的投毒殺了十幾個人」。 老人突如其來的恐慌反把那位年輕母親驚呆了,這位年輕母親並不擅長於去爲自己辯護,一時間好像房間裏的空氣都凝固了。過了半晌,她只怯生生地說出了這麼一句話,「阿姨,你看我像殺人犯嗎?」聽到這兒,我難過得流下了眼淚。「你看我像殺人犯嗎?」嗚呼!是誰,又是憑甚麼,逼得一位溫柔善良的年輕母親要在衆人面前,要當著自己孩子的面,去說出這樣委屈、這樣揪心、這樣侮辱自尊的話?!
另一個發生在小學生身上的事更讓人絕望。在大陸某地,一位老人在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一個小學生看到,對著老奶奶大罵「邪教徒,離我遠些」。天地蒼生啊,一個幼稚的心靈如此對待一位老人,我們的心不在流血嗎?小孩子都不放過,這是何等的仇恨!
程教授無疑也是這種仇恨宣傳的受害者,以至於在公衆場合說出做出這麼失態的事。費城華埠某華人社團評論此事件「破壞了華人的形象。」要說程教授做出這種失態舉動,另外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爲中國駐紐約副領事當時也在現場。新唐人電視臺因真實報導薩斯病、香港23條立法,迫害法輪功而激怒了江澤民,作爲其代言人,中國駐紐約領事館自然會對此電視臺態度鮮明。再加上女記者修煉法輪功,如果副領事在場卻不做出什麼舉動,似乎交代不過去。所以就有程教授「代表」了,領事館採取默許態度,縱容黑手公然侵犯憲法第一修正案,干擾新聞採訪自由。
去年六月二十三日,紐約的唐人街發生梁冠軍等人光天化日之下圍毆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而中國領館人員居然在第二天的媒體中公然支援梁的暴力行爲。這種將迫害法輪功的魔爪伸向美國這個自由國家的行爲讓人瞠目。衆多海外華人團體,美國國會議員對這種損害中國人形象,踐踏美國自由民主立國之本的行爲紛紛做出譴責。
就在前不久,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對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案於2004年2月3日做出判決,多倫多商人、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對潘新春誹謗的指控成立,當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須爲誹謗言論造成的損失做出賠償。這是以法輪功學員名義成功起訴中國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首件案例,也是中國外交官由於散佈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處有罪的首件案例。法輪功學員在發言中說,任何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重複中共的謊言誣衊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都將承擔法律責任。
再看看費城市政府對這事的反應。費城市長 John Street 在聽說此事後,當即表示支持記者的新聞報導的權利。費城市政府新聞主管 Barbara Grant 表示要就此事進行調查。她強調信仰是記者的私事,媒體有報導和參加公開事件的自由,「要確保這樣的事以後不會發生。」
這也是我的希望,讓我們一起制止仇恨在海外華人中蔓延,制止領事館將恐懼帶到海外。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