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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政府的錢」提着人頭上訪 王次妞事件曾驚動中央
 
2004年5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991年,提頭上訪事件曾驚動黨中央,但時至今日,當事人依然在上訪。目前,王次妞的名字上了洛陽市和嵩縣的重點防範人員名單。並被列爲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疑難案件的第一名。

據《青年參考》報導,5月8日上午,王次妞再次準備提著裝滿了上訪材料和那件寫滿了冤情的白大褂,赴省城鄭州上訪。

王次妞記不清到北京和鄭州上訪過多少次了。她只記得2003年去北京6次。2004年已經又去了3次。她說,當地官員說她花了政府4萬塊錢。她曾經很奇怪,後來才明白他們說的是爲了阻截她上訪而花的費用。

村婦 王次妞

河南省洛陽市嵩縣紙房鄉石坡村離嵩縣縣城有17裏地,散居了幾十戶農民,是一條七八里山溝所組成。 山是石頭山,沒有幾棵樹。但從山頂到溝底,每一塊可能的地方都被農民開墾成農田,種上了糧食,大多是小麥。

石坡村,王次妞,一個大字不認識幾個的村婦,在兒子被警察和金礦礦主,活活打死又求助無望下,親手割下兒子的頭顱到北京「告御狀」。

一進村,只要向村民問起王次妞時,村民們都說知道:「就是那個割了娃子頭去北京告狀的老婆兒麼!」

王次妞的家,從外面看,還算整齊,是由兩間磚、石、土混建的瓦房。但一走進院子,卻是難掩的衰敗,靠山坡的兩間房子都坍塌了一個角;靠山溝這一面由於地基塌陷,房子已經出現10公分的裂縫。

王次妞門前正在條築一條水泥路,她說:「修這路每個人頭50塊錢。俺家掏了350。」她生了三個兒子,現今家有7口人,「兩個娃子,兩個媳婦,都有一個小妞」這是她的二兒子和三兒子。而她的大兒子,亦就是在13年前被警察和金礦礦主活活打死的姚國強。

娃兒命喪金礦

提起13年前的往事,王次妞還是淚水漣漣。

1991年1月,王次妞正在宜陽縣的女兒家走親戚,突然接到丈夫姚貞元的電報:大兒病重,速歸。她當時想:大兒子正在縣裏的工程隊蓋大樓,不會出什麼事故吧? 結果一回到嵩縣縣城即得到證實。她的大兒子不是蓋高樓出了事故,而是被金礦礦主和警察活活打死的。

報導說,據《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1991)洛法刑一判字第69號》(以下簡稱判決書)的陳述和現場目擊者的介紹,我們可以大致了解事情的經過:

元旦過後,因爲工程隊停工,王次妞的大兒子姚國強跟隨叔父姚付中和同村其他幾個人到本縣大章鄉個體礦主白華山的金礦打工背礦石。

判決書稱:元月7日早上,也就是姚國強到金礦打工的第4天,「白華山尋找不到放在其屋的280餘克黃金,即讓其弟與其父到大章派出所報案說黃金被盜。」 大章派出所民警「張亞偉前去處理,張排查給白華山背礦石的數名民工,懷疑黃金系姚國強盜竊。」

而在場的人說,半夜白華山就發現黃金不見了,叫醒已經睡下的民工,逐個盤問。由於姚國強等人前一天晚上在白華山家裏看電視被列入懷疑對象。民警張亞偉趕到的時候,白華山已經將最後目標鎖定姚國強,一是因爲他是新來的,二是白華山認爲他晚上看電視的位置能看到白家裏屋放黃金的地方。

民警張亞偉單獨訊問姚國強。姚國強不承認偷了黃金。張亞偉當即對姚國強進行了毆打。據判決書上說,「張踢姚腿部,打胸部一拳,打一耳光,致姚嘴角流血。」  而據當晚被民警張亞偉和礦主白華山叫到現場幫忙做勸解工作的姚國強的叔父姚付中說,他看到姚國強時候,姚國強已經被打昏過幾次,倒在地起不來了。

白華山還用重金引誘姚國強,讓他承認偷黃金了。姚國強仍然沒承認。於是,張亞偉和白華山扒光姚國強的衣服,開始用皮帶等輪番毆打姚國強。姚國強受刑不過,承認偷了黃金。張亞偉和白華山追問黃金的下落,姚國強先後說出5個藏金的地點,均未找到。每次找不到黃金,等待姚國強的是更野蠻的毆打。一直打到第二天凌晨4點。

元月8日上午10點,同樣的「訊問」又開始了。這次,除了張亞偉和白華山,打人者裏增加了白華山的朋友丁金偉。他們用皮帶、導火索輪番抽打姚國強,這個累了就換一個。姚國強被打昏了,就用水噴醒繼續打。打到下午,姚國強已經奄奄一息了。「張亞偉、劉普曉與嵩縣公安局刑偵隊兩名民警再次詢問姚,姚仍不承認」。 下午4時許,姚國強死亡。

判決書上說姚國強是在4名警察離開後死亡的。而當時的目擊者說,4名警察是看到人不行了,趕緊「一溜煙都竄了」。

而且有目擊者稱:「嵩縣公安局刑偵隊兩名民警」裏面的其中一人,其實是當時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李德晨。

心不甘 停屍河灘

看到人被打死了,白華山也慌了,出150塊錢僱當地村民趙西民將姚國強的屍體拋到了村旁的小河溝裏。經聞訊趕來的姚國強的父親姚貞元交涉,由白華山出車,將遍體鱗傷的姚國強屍體拉走了。

車行到嵩縣縣城邊的伊河大橋上,親屬們商量,人先不埋,就擺在河灘上,看政府如何處置兇手。就在這個時候,姚國強的母親王次妞也趕了回來。

13年後的5月8日中午,王次妞再次來到當年姚國強停屍的河灘。這兒,離嵩縣的伊河大橋不過10米,與嵩縣縣城隔河相望。

王次妞指著一個大樹樁說:「娃子就是在這兒放了20多天。」王次妞說:當時這棵樹很大,王次妞姚貞元以及親屬族人就在樹下搭建了一個窩棚,守候著姚國強的屍體,等待著政府的說法。

一位曾經來看過熱鬧的嵩縣居民說,這兒離縣城這麼近,每天來看姚國強屍體的人「通多著哩」。但政府方面卻沒有任何動靜。

這期間,姚國強的母親王次妞和父親姚貞元天天到相關部門打聽處理情況。

他們找了縣委書記朱廣平;找了縣長馬國敏;找了政法委書記程廣才;找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有的要他們「等等」; 有的直接呵斥他們「滾出去」。

結果等了十幾天,不但沒等到公安機關採取捉拿兇手的措施,卻等到了兇手之一、白華山的父親在縣城裏放鞭炮散香菸聲稱「官司打贏了」的消息。

王次妞和姚貞元氣憤難忍。第二天,他們用架子車拉上姚國強赤裸裸的、傷痕累累的屍體,用大白紙寫明案情做成旗幟插在架子車上,遊行到縣政府門前。當時,在縣政府門前圍觀的羣衆人山人海。他們看到了姚國強的慘狀,聽到了王次妞的哭訴。

當時,縣長馬國敏跪在她面前保證公正處理該案,不讓她冤枉,請她將兒子的屍體入土爲安。

一位不願披露姓名的公安人員說:「當時,全縣城都轟動了!你想,兒子叫打死了,兇手一個不抓,放誰身上都受不了呀!」他搖搖頭,「人家背後活動哩通厲害哩!」他還說,縣長馬國敏是個好人,但在那種環境下,「她也沒辦法」。

割頭進京 告御狀

聽到了縣長的親口保證,縣裏還給了200斤麵粉,出錢買了棺材和衣服,王次妞和姚貞元把姚國強的屍體拉回家了。但沒有將屍體掩埋,而是把棺材架在了墳地。用當地的話說,是「囚起來」。他們想看看政府是如何履行承諾的。

事實證明,他們的考慮是對的,自從把兒子拉回家,政府就沒有人出面再理會。

這期間,王次妞和丈夫姚貞元仍天天奔走在縣城的各個部門,卻再也找不到負責人了。惟一一次遇到政法委書記程廣才,程廣才仍然是讓他們「滾出去」。

據王次妞回憶,她說,如果不給她一個答覆,她就要去北京告狀。程廣才說:「你一個山村婦女,見過什麼大世面?!你還要去天邊呢?!」

大概就在王次妞抬屍遊街之後不久,實際上,政府也曾將兇手張亞偉和白華山抓了起來。判決書上說的,張亞偉「1991年2月6日因刑訊逼供被逮捕」和白華山「1991年1月27日因傷害被監視居住,同年2月1日被逮捕」,應該就是指這次。但是沒幾天,他們就被放了出來。那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公安人員說,「這事沒法說。沒法說!打死個人,拘禁幾天就放了!」

王次妞絕望了

她從一本書上看到有人把冤死的兒子頭顱割下背著到北京告狀告贏了的故事,就也起了割頭告狀的念頭。

1991年2月22日,農曆辛未年正月初八。王次妞和家人哭過吵過後,「我把刀子磨磨,到正月初八傍黑,把木囚掀了,把頭割了,用了點布、衛生紙包了包,背著。旁人都不叫,我就跟瘋了樣。」

王次妞將兒子的頭顱割下來後,包好,背著就走。半夜,丈夫姚貞元和兩個女婿追上她,4個人一起登上了開往北京的火車。

次日到北京,王次妞一行打聽著找到國務院信訪局。填來訪登記表的時候,王次妞就讓姚貞元寫上,他們是背著人頭來告狀的。「(工作人員)問:人頭在哪兒?」俺搗了個瞎話,不敢說在門外,說「人頭擱車站。」人家說:「那你去討吧。」俺又出來,擱外頭商量了一會,把人頭背進去了。去了,人家那人領著,拐過幾道彎,到那間辦公室裏頭。立個人,咱也不知道人家是記者,這就是那人照那彩片登出來了。」

王次妞說,「人家把人頭翻過來照相、翻過去照相,」「娃子七竅出血,頭髮都拽掉剩一點。眼還睜得明晃晃的。」  

王次妞拿出一本雜誌,是1994年10月出版的《大千世界》,上面有一篇名爲《老婦提著人頭進京告狀》的文章,講的就是王次妞。

王次妞擊筒鳴冤

據悉,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受了王次妞等人的申訴。他們在北京住了25天,河南省、洛陽市、嵩縣,三級檢察院共同派人去接他們。

王次妞躲到廁所裏,讓丈夫姚貞元去探聽案情。

姚貞元聽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說說情況,到廁所向王次妞彙報彙報。來回跑廁所跑了4趟。到第5次,姚貞元勸王次妞:「你民跟官鬥哩,你能鬥贏?!」「咱縣裏、市裏、省裏來人,說不叫咱冤枉。還給娃子安排工作。咱走吧。」

王次妞不情願地從廁所出來了。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人家一看見我,那麼些人上來,連抓帶抬往那車裏裝。」後來由姚貞元領著,到冷凍庫將人頭取了。被強押回來了。

回到家,王次妞仍然四處打聽案情發展。但是,幾個月過去了,省城、洛陽市、嵩縣,各級政府和公檢法部門,除了催她埋人,沒有人給她一個明確的答覆。

按她的話說:「一年緊,二年松,三年放得沒影蹤。」

儘管王次妞知道兇手被逮捕了,但聽說對方「活動得很厲害」。王次妞隨即自制了一個白大褂,上面請人寫上案情和冤字,穿著開始四處鳴冤。

「我就穿著那白布,在洛陽市跑,一下跑了3個月。我前後用那白布披著,弄這麼長那鐵筒筒。」

有一次,她到洛陽市檢察院門前敲筒鳴冤,裏面「出來10來個人,抓住給你抓到樓上」。「我身上(白布)用別針別著,人家抓住我整到那沙發上,有人解,有人抓住你那皮子擰哩,撕拉拉撕拉拉,算是給身上那東西取了取。人家給我制哩老狠,那時候我還有牙,我給你說我也不嫌醜,我照劉庭長那胳膊「吭哧」啃這麼大個印。」

專業上訪

終於,在案件發生9個月後,洛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於1991年9月11日在嵩縣開庭審理了姚國強被打死一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毆打姚國強的主犯嵩縣公安局大章派出所民警張亞偉和金礦礦主白華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參與毆打姚國強的丁金偉有期徒刑3年。判處參與毆打姚國強的嵩縣公安局刑偵隊隊員劉普曉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不過,對此王次妞並不滿意,因爲該判決沒有附帶民事賠償。

王次妞承認,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曾經給過她家5000元錢,但既沒有說是誰給的,更沒有說這錢的名目,只是催她趕快把兒子埋了,所以她認爲這只是埋葬兒子的錢。如果說這就是賠償,她不會要的。「俺一個20歲的娃子只值5000塊錢?!」

而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0年下達給王次妞的《不予立案通知書》上寫到,王次妞一家一共獲得了1萬多元的賠償。除了王次妞承認的5000元錢,還有嵩縣公安局於1991年1月30日和31日分兩次賠付的5000元。兩張收條上都有王次妞的丈夫姚貞元的簽名和指印。  

對此,王次妞說他們根本沒見到這個錢。她拿出一張有丈夫簽名和指紋的信用社收據,讓記者與公安局出具的兩張收條上的簽名和指紋對比。指紋是否符合看不出來,但3個簽名明顯都不一樣。

其實,王次妞上訪還有另一個原因。

1991年9月11日洛陽市人民法院在嵩縣戲院開庭審理姚國強被打死一案的時候,由於圍觀的羣衆太多,等王次妞趕到的時候已經不讓人進入旁聽了。旁觀羣衆把王次妞舉到戲院圍牆邊的磚垛上。戲院圍牆裏面有一名值勤幹警拉著王次妞的腿向下拉,王次妞摔下磚垛,摔得脊骨錯位、盆骨骨折。對此事,一直沒有人承認和負責。

王次妞養好傷後,就成爲一名堅定的專業上訪戶了。她的丈夫姚貞元於1997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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