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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一位讓我不能忘懷的美麗姑娘(多圖)
美麗善良的武漢姑娘黃曌 【人民報消息】這又是一位讓我不能忘懷的美麗姑娘,當我看到她的照片時,不由得讚歎道:好善良美麗的姑娘!她是武漢人,今年32歲。 下面我要從她的戀愛和結婚開始述說: 被迫害致死的武漢姑娘黃曌和她的丈夫劉寧都出生於1972年。劉寧原工作單位是武漢市賙濟集團(生產郵電通信設備)。劉父在該單位工傷死亡,因此劉寧接父親的班。原來他與賙濟集團簽了5 年的工作合同,因他修煉法輪功,賙濟集團單方面將合同期縮短爲3年,並對他說,如果不煉法輪功可續簽合同,否則不再與他簽約。劉寧不放棄修煉法輪功,3年合同期滿後,他失去了工作。 倆人到派出所要身份證,警察說,只要煉法輪功就不能給身份證。 在這種情況下,他倆沒有辦法向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02年8月8日,黃曌和劉寧在得到父母同意後結了婚。 ◎ 公安前後矛盾 大紀元記者李元、張小敏報導,武漢姑娘黃曌和她的丈夫劉寧,今年4月1日遭武漢礄口區公安分局科長金志平和礄口區610組織綁架,兩人被分開關押。4月16日黃曌父母接到死亡通知,官方文件上死因填「被刺」。 被抓的第三天,4月3日劉寧意外的獲准被其母帶回家,劉寧當時問妻子黃曌在哪裏?警察答:「她死了!」並稱劉寧和黃曌不是合法夫妻。 劉寧回家後一直遭軟禁。後來在逃離監控時,不幸腿摔成粉碎性骨折,直到現在劉寧仍無人身自由。 黃曌死後,黃媽媽曾要求讓劉寧見遺體一面,公安以他們不是合法夫妻爲由拒絕。 直到7月下旬,劉寧才確知妻子慘死的消息。 ◎ 黃曌被抓第2天被殘害成植物人 不給他們身份證,造成他們無法結婚的不就是政府部門嗎?這和中國駐外使領館拒絕給護照到期的留學生法輪功學員換新的護照是同出一輒。政府在迫害無辜,卻要法輪功學員來承擔責任,天理何在? 不光如此,山東濰坊有一位法輪功女學員有個不煉法輪功的女兒要結婚,南苑街道辦事處就是不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年多去了幾十趟得到的回答都是:「你媽什麼時候不煉法輪功了,你什麼時候才能結婚。」連親屬都被連累,這是什麼世道? 黃曌遺體火化時,家屬發現官方文件上死因填的是「被刺」。 武漢礄口區公安一處與610組織爲推銷責任,反誣黃曌是「自殘」。黃曌年老的父母被迫舉著女兒的遺像上街喊冤,最後由當地街道居委會出面,以救濟的名義給三萬元圖封口。 對於黃曌被刺死亡,家屬正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最近有人放出謠言,說家屬已接受數萬元賠償,不再上告。 經查證,黃母已向武漢市礄口公安分局提交《申請確認違法行使刑事(行政)職權行爲通知書》,該局6月22日決定不予受理。黃母接獲通知書後,已依法向上一級公安機關國家賠償委員會申訴。很多關心黃曌死亡案的正義人士,包括法律界專業人士正關注案件的進展。 ◎ 獄中家書 黃曌2002年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寫的家信手稿。 武漢市礄口公安分局6月22日決定不予受理。黃母已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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