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共前《人民日報》社長和總編輯、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胡績偉先生17日聽到趙紫陽先生去世的消息,奮筆疾書,沉痛地要求黨中央爲趙紫陽舉行追悼大會,併爲趙紫陽平反昭雪。他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還透露了當時反對中共「六四」出動軍隊鎮壓的七位將軍的姓名。

大紀元記者辛菲北京時間22日打電話到北京胡績偉家中,他的夫人代讀了他的信。

『沉痛悼念紫陽同志

趙紫陽同志含冤逝世,我十分悲痛,我是17號早8點鐘得到這個噩耗的,10點鐘我就寫了一個很簡單的意見,我把這個短短100多字的意見抄在這裏:

黨中央前總書記、國務院前總理趙紫陽同志在長達15年的軟禁以後於今天含冤逝世,這是舉世震驚、全國悲痛、萬民哀悼的國殤。紫陽同志的偉大功勳將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我沉痛地要求黨中央爲紫陽同志舉行公開的、隆重的追悼大會,爲紫陽同志平反昭雪。

胡績偉
2005年1月17日』

胡績偉說,到了18日上午9點,老幹部局來人向我傳達了「上面」的幾句話:

「趙紫陽對黨和國家是有功的;」
「趙紫陽在『六四』時是有錯誤的;」
「黨中央對他的處理是正確的;」
「黨員要同中央保持一致。」

這個指示來得太晚,在22個小時以前,我的意見早就發出去了。

胡績偉說,我認爲「上面」的四點意見,第一點是對的。紫陽同志不僅有功,而且是赫赫的功勳。

第二點是不對的。因爲在「六四」鎮壓前,趙是堅決反對壓制羣衆,提出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他爲了表明堅決反對武裝鎮壓而宣佈辭職。鄧小平調動幾十萬國防軍,宣佈首都軍事戒嚴,用坦克和機槍鎮壓手無寸鐵的青年是十分錯誤的;主張用民主和法制的和平方法解決問題是正確的,趙紫陽當時沒有錯,是鄧小平錯了。

胡績偉還透露,當時反對武裝鎮壓的還有七位將軍,他們是張愛蘋、肖克、葉飛、李聚奎、楊得志、陳再道、宋時倫。他們強調人民解放軍的槍口不能對着人民羣衆。

胡績偉說,「上面」這次說:中央對趙紫陽的處理是正確的,我認爲是不正確的。因爲趙沒有錯,而且有大功,爲什麼要把他軟禁起來,一直軟禁到死?退一萬步說,就算趙有錯,也應當按黨章處理。黨章第39條規定:「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的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黨章沒有軟禁黨員的規定,更沒有「無期軟禁」的規定。所以,當時和以後的黨中央把紫陽軟禁了15年,一直到死,這是違反黨章的,怎麼能說中央違反黨章是正確的呢?

法律規定,任何人犯法,只能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理以致判刑,任何機關、團體無權私刑拘押,更無權非法監禁。那麼,中央長期軟禁趙紫陽,這是犯法的,怎麼還能說是正確的呢?

胡績偉說,再說,胡錦濤同志上任以後,一再強調依憲治國,新中國曆屆憲法的基本原則是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侵犯。那麼,趙紫陽是我黨的總書記,他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這還是正確的嗎?這就是依憲治國嗎?

再說,紫陽同志被非法軟禁十五年,在他生命垂危的時候,仍然沒有得到起碼的人身自由,這符合共產黨的起碼的道德準則嗎?難道這樣違反人權、違反人性、違反道德的行爲,還是正確的嗎?

所以,我認爲中央違反黨章、違反現行法律、違反憲法、違法人道的行爲是錯誤的,是不能強迫黨員同它保持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