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女植物人泰莉-施亚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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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勒夫妇的发言人奥唐纳(Paul O'Donnell)表示,泰莉死时安祥,父母以祷告的方式为她送别。
就在泰莉不治的前一天,辛德勒夫妇为她争取插回喂食管的法律行动,在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庭再度受到挫折,而联邦最高法院则是再一次拒绝介入,驳回为拔管案举行紧急听证会。
泰莉是于一九九零年因为体内钾浓度失衡,引发心脏病,造成心脏暂时停止跳动和大脑供氧中断,而成为植物人。她过去十五年来一直在佛州潘内拉斯公园市的安养院疗养,但是始终不见起色。
经过调查,有三分之二受访者倾向拔除泰莉赖以维生的喂食管。
中央社佛罗里达州潘拉斯帕克市报导说,本月十八日拔除她赖以维生的喂食管后,至今已经过了两周。今天泰莉在医院去世,享年41岁,实际上她在无知觉的情况下已经度过了十五年。
上个星期,泰莉的问题成了美国最大的最重要的事情,使美国参众两院和总统、州长都介入了,但最终法院还是遵重泰莉丈夫的要求。
圣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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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3月29日的佛州报导探讨了这个问题,说明泰莉此案的关注焦点不仅是她的生死。
由大纪元记者李紫林3月31日编译报导的新闻说,一些基督教保守人士和其他想延长泰莉. 施亚沃(Terri Schiavo)生命的人不明白为何是她的丈夫来决定她的命运。其实,配偶作为最亲近的亲属和决策者,这在民事法和圣经律法中都有深深的根源。
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公共法律系系主任薛诺德(Christopher Schroeder)说,“保守的基督教徒持此观点,这就奇怪了。你能找到圣经经文说,你一旦结婚,就只有婚姻算数,父母不再作主。”
看来即使是保守的基督教徒现在也不看圣经了,或者是仅挑拣着某些章节去看,否则怎么可能连圣经上的话都不记得了呢?
泰莉的父母玛丽和鲍伯.辛德拉(Bob and Mary Schindler)说,他们的女儿是罗马天主教徒,在1990年遭受严重的大脑损伤后,她是会想要维持生命的。但是法庭接受了泰莉的丈夫迈克.施亚沃(Michael Schiavo)的证词。迈克说他太太曾表示不愿以人工手段维持生命。
在佛罗里达大学讲授医学法和生物道德的研究员诺拉(Barbara Noah)说,“法庭没有问迈克,「你想怎么办?」他们问他,「你觉得泰莉会希望你怎么做?」”
作为丈夫,迈克能对她的治疗做所有的决定。法庭不但允许他在3月18日拔掉进食管,而且让他决定,她的墓地位置,甚至是否允许她的父母参加葬礼。
这对于现代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现代人的婚姻就象一件衣服,随手可以穿脱,尤其是中共的干部们。
柏克莱加州大学婚姻法专家凯(Herma Hill Kay)说,给配偶以决定权的做法可追溯到英国普通法(English common law),那时,女子结婚后基本上就不再被视一个独立的人了。当然,现在的法律允许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事务作决断,是性别中性的。
凯说,“婚姻被视为一个由具有合法结婚能力的人签署的两相情愿的契约。它屏弃其它所有约束,只矢忠于另一方,就像在绝大多数婚礼上所说的那样。”
中共的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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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动指南“三个代表”江泽民是不遵守神的旨意的,他专门连合别人的老婆,一直霸占到连“伟哥”都不奏效的时候,共产党不但共人家的产,而且还共人家的妻。所以神是要灭掉中共的。
诺拉说,泰莉有权留下书面指示,让他人决定她的医护,此人将比她的丈夫有优先权。在没有书面指示时,在假设配偶与该无行为能力者同住并最熟悉病人最近的想法的情况下,配偶通常比父母有优先权。
在泰莉一案中,在泰莉病倒前,夫妻已结婚近六年。
也许,这一案子的发生就是在启发人们去回顾圣经经文,督促人们去遵照神的旨意做,而具体的案子本身如何发展倒不是必须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