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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嚴以律子:有功不賞 有過必罰(圖)
 
2005年4月2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岳飛有五個兒子。作爲一位帶領千軍萬馬的統帥,一個官高權重的大將,岳飛深明「玉不琢不成器」的道理,一向嚴格要求自己的孩子,規定他們只着麻布,不穿絲綢,平時只吃麥面蔬菜,不近酒肉,告誡他們在軍隊裏接受嚴格訓練,掌握殺敵本領,教育他們忠心愛國,許身於挽救民族危亡的鬥爭。

他的長子岳雲十二歲就被編入部將張憲的隊伍中,當一名小軍士。在軍營裏,小岳雲同大人一樣,披重鎧,跨戰馬,疾馳劈殺……又一次,岳雲練習騎馬下坡,一時興起,飛奔而下,卻沒注意坡陡路滑,結果連人帶馬翻進溝裏。岳飛一見,非常生氣,怒衝衝地說:「如果同敵人打仗,也能這樣嗎?」說着就下令按軍法處治。將士們上前勸阻,請求原諒岳雲年幼。但岳飛堅持不予赦免,硬是打了一百軍棍。主帥對公子要求如此嚴厲,使全軍上下大爲震動,大家訓練得更加刻苦認真了。

岳飛要求岳雲平時刻苦訓練,戰時衝鋒在前,做大家的榜樣。岳雲不負父望,很快成爲一位武藝超羣、英勇善戰的小將。

1134年,岳家軍舉行一次北伐,十六歲的岳雲參加了攻打隨州的戰鬥。他揮舞八十斤重的鐵錘,勇冠三軍,率先登城,「功在第一」。

1140年,金兵統帥兀朮以優勢兵力圍困岳家軍駐地河南郾城。岳飛命令岳雲帶騎兵衝入敵陣,並嚴厲地對岳雲說:「不勝,先斬你!」岳雲以少擊衆,奮勇殺敵,鏖戰數十個回合,殺得金兵屍橫遍野。

郾城之戰剛結束,岳飛又命令岳雲火速去潁昌增援部將王貴,抗擊金兵的反撲。岳雲發揚連續作戰的精神,帶兵直奔戰場,與數萬金兵展開廝殺,負傷一百多處,人成了血人,馬成了血馬,猶奮然前行,親手斬了兀朮的女婿,再立大功。由於岳雲每次打仗都衝鋒在前,屢建殊勳,岳家軍的將士都稱他常勝小將軍。

岳飛治軍,歷來賞罰分明,但對岳雲則是有功不賞,有過必罰。「玉不琢不成器」,岳飛這種嚴以律子的精神,其實包含了非常深厚的父愛之情。


簡介:

姓名:岳雲(雲)
別名:字 應祥;號 會卿;別號 贏官人
生辰:宋宣和元年六月初五日(公元1119年)
祭日: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
籍貫:河南相州湯陰
民族:漢
南宋將領、民族英雄
信仰: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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