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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消息得看!中南海高官爲何敢公開財產(多圖)
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內部公佈了現任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和國務委員申報的個人資產情況,其「清廉」程度,令人能一躍而起。 ● 三條救命稻草 爭鳴6月刊報導,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紀委,近日下達了《關於國家公務員申報經濟來源、資產公佈的若干意見》文件,規定中央委員、省部級幹部今年十月一日前試行;地廳級幹部,明年七月一日前試行。據悉,明年中共六中全會將對財產申報制度進行審議,再送全國人大,列入此公務員法》草案,待通過。 中共要變好了? 文件規定,作爲「示範」,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內部公佈了現任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國務委員本人資產情況,並附加說明: (一)不包括配偶、子女; (二)不包括國家分配的住房、原幹部福利房; (三)不包括有價物品(如字畫)。 這「附加說明」真厲害,除了本人的工資稿費和幾張國債券之外,有多少座房產登記在親屬名下,有多少外匯在子女那裏開辦公司,有多少古董字畫和金銀珠寶鎖在保險櫃裏,有多少存款化名存在外國,別的一概無需申報。 這麼寬鬆的條件還要在「內部」公佈,可見中共驚恐、心虛到了什麼程度。這樣做的目的是先試探試探黨內有什麼反應。這些制定此文件的人智能非常低下,他們把別人都當成了傻瓜,其實敢把「附加說明」秀出來就說明已經蠢到了家。
● 一個爛透了的貪腐惡黨 這次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和國務委員的個人財產申報,是今年四月中旬進行的。資產來源、資產值,是截止三月底的申報數,資產來源包括薪酬、稿酬、國債券。 2004年3月的「兩會」上,曾有人大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提出:幹部應當公開經濟收入和財產來源,否則,接受人民的監督就是空泛的;又提出:修憲中的保護私有財產條例,應當加上,對非法財產追究年限至十五年;又指:保護私有財產,不能成爲貪官及其家屬不法財產的庇護所。 3月12日的政治局會議由晚上七時開至十二時,會上爭論激烈,江家幫堅決反對「幹部公開財產議案」,最後舉手表決時,政治局共24人,該議案終以九票贊成、十票反對、五票棄權被否決了。 投反對票的是:賈慶林、黃菊、李長春、王兆國、回良玉、賀國強、俞正聲、陳良宇、張德江、王樂泉; 投棄權票的是:吳邦國、曾慶紅、曾培炎、劉雲山、劉淇等五票。 2005年3月15日,中紀委再度發出一份幹部公開財產的文件(意見稿)並要求在3月28八日以前實施,但又遭到高官們的抗拒而擱淺。 在一百八十八名中共十六屆中央委員中,僅有六十餘名簽署接受公開財產「意見稿」,其餘的一百二十餘名中央委員則拒絕公開財產。 ● 蠢人做蠢秀 以下是今年5月14日,現任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和國務委員申報的資產情況。從2004年、2005年投反對票、棄權票的人名開始往下排: 賈慶林:22萬6千元;黃菊:19萬元;李長春:14萬8千元;王兆國:18萬5千元;回良玉:18萬元;賀國強:16萬5千元;俞正聲:14萬元;陳良宇:28萬元;張德江:15萬5千元;王樂泉:15萬元;吳邦國:10萬元;曾慶紅:7萬6千元;曾培炎:23萬元;劉雲山:6萬元;劉淇:8萬6千元;吳官正:12萬6千元;華建敏:25萬4千元;陳至立:21萬5千元;張立昌:10萬元;周永康:12萬元;羅幹:2萬8千元;郭伯雄:6萬元;曹剛川:8萬8千元;王剛:8萬元;唐家漩:7萬元;吳儀:12萬4千元;胡錦濤:5萬5千元;溫家寶:4萬8千元。 去年政治局會議上,政協主席、大貪官賈慶林堅決反對。現在根據個人申報來看,賈慶林個人財產才22萬6千元人民幣,「大貪官」這頂帽子是怎麼來的?爲何江澤民要讓他和自己老婆離婚以避嫌?其他那幾個堅決不同意公開個人財產的也就有十幾萬、二十幾萬元人民幣。奇怪吧? ● 自扇耳光
(一)這一提案一旦付諸實施,大多數幹部思想將承受很大沖擊; (二)社會上會發生混亂,文革式的「攻擊、誹謗、誣釁、造謠」會捲土重來,社會很快會處於無政府狀態; (三)黨政機關、公安、金融系統會首當其衝處於癱瘓,社會分化爲各種派系、山頭林立,甚至會發生內訌、內戰; (四)屆時局勢失控;國內敵對勢力、境外敵對勢力勢必滲入,插手演變爲政治動亂; (五)幹部和家屬也應有隱私權、私有財產權的保障問題。 按照他們自己申報的財產數額,能有內戰發生嗎?境外敵對勢力有必要滲入並插手演變爲政治動亂嗎?簡直是笑話!如果情況真到了他們所說的那麼嚴重的程度,那賈慶林可能只有22萬6千元? 2005年年初,國內進行財產統計。上海、廣州、重慶等被列爲首批試行城市。據已進行統計的上海市的區、縣、局長家庭,平均擁有財產三百萬元。申報中最高者爲二千五百萬元,最低者爲一百六十萬元。但,外界評估,上海市的區、縣、局長擁有的財產、資產,平均每人至少有六百萬至八百萬元。區縣官員就擁有這麼多,那他們的後臺的後臺會有多少錢? 有什麼必要在今年搞出這麼一出醜劇來?共產黨純粹是在打自己的嘴巴! 以下是部分已申報資產的政治局常委、委員、國務委員調京後,在原任職 吳邦國:上海襄陽路別墅一幢; 賈慶林:廈門別墅一幢; 黃菊:上海襄陽路別墅一幢、青浦別墅一幢; 曾慶紅:上海青浦別墅一幢; 李長春:大連、珠海各有別墅一幢; 王兆國:廈門、珠海各有別墅一幢; 回良玉:無錫太湖別墅一幢; 賀國強:廈門、重慶各有別墅一幢(近期已被迫上交); 華建敏:上海衡山路別墅一幢、青浦別墅一幢; 陳至立:上海宛平路公寓一層、青浦別墅一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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