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说,前中国主席江泽民一手发动并持续至今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除了违法建立各级六一○办公室之外,最重要的两个系统就是宣传和司法行政。前者包括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其控制的全国新闻、媒体、出版等,后者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门。而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实施的迫害并非是执行法律,而是直接听命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和六一○办公室。
调查报告揭露出中央和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是怎样直接或通过操纵司法机构迫害法轮功。
中央政法委是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各省、市政法委的规定更具体,显然政法委只负责中共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而完全无视宪法的实施。
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都是听命于中央政法委的,使得整个司法制度带有强烈的政治化色彩。
中共中央现任政法委员会书记是罗干,调查报告指出,政法委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系统,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直接发布文件或召集会议布置迫害行动,中央政法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进行总体政策方针方面的指导。
二○○四年十一月七日,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严打三股敌对势力,再次提出“深入开展反法轮功的斗争”。
调查报告更指出,罗干以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名义发布迫害命令。罗干是江泽民一手操纵成立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者。罗干在政府部门并没有实质性的职位可以使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指挥属于政府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部门。
调查报告证实了各级党委政法委直接指挥各地的迫害行动。
江泽民为中共设置的迫害法轮功的系统是各级党委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六一○办公室,由党委分管政法的书记担任各级党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从中共中央到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设立和对公检法司的控制使中共及其主要领导人能够凌驾于中共的宪法和法律之上。
这种体制也使得中国的法律系统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成为江泽民和中共的私人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