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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慶紅玩不轉:港警主動撤銷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告(多圖)
港警主動撤銷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告,這在過去是完全不可能的! 2002年3月香港警方誣告16名法輪功學員,法庭做出了不公的判決,在經過法輪功學員三年不斷的向司法界與法律界人士和立法會議員發送真象資料,講述中國發生的迫害事實之後,使判決出現了根本的轉機。直到今年終審法院於今年5月5日推翻了全部控罪,還法輪功學員以公道。毫無疑問,香港終審法院的決定是頂着來自江澤民、曾慶紅和中共的巨大壓力而做出來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誣告法輪功學員的警方主動撤訴的,而是法庭的判決,是法庭的立場。 警方開始覺醒 大紀元記者文昊宇7月9日香港報導,香港法輪功學員莫仙羣女士被票控於去年12月31日下午4時05分至4時55分期間,在深水埗桂林街阻街。此案原定於今年7月8日在沙田地方裁判處判決,不過,莫仙羣早於7月5日已獲警方通知,着她到警署拿取信件。原來那是一封警方撤銷指控她對行人和車輛造成阻礙的通知書。 7月8日,沙田地方裁判處法官對莫仙羣說:「警方不控告你,沒事啦,你可以走。」 這是讓江澤民、中共更加顫慄的消息,不僅法庭不聽從他們的指揮,而且警方內部也發生了變化。儘管有警員還在替中共賣命,但警方主動撤銷控告一事已經表明,他們不再甘心做中共的工具,而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莫仙羣表示,她被警員抄下身份證資料時,還有另外兩名法輪功員在桂林街派單張,不過,警員並沒有理會他們,只是直接走到莫仙羣跟前,抄完她的身份證資料後沒有查問她任何問題就離開,也沒有對她發出口頭警告。 後來,莫仙羣收到法庭的信函,才知道被控告阻街。 警方證詞只是藉口
行人路面的寬度是七米,不是警方證詞上所說的四米。另外,警方控告莫仙羣於去年12月31日下午4時05分至4時55分期間阻街,但警員找莫仙羣並抄下她的身份證資的時間卻是下午3時許至4時這段時間。之後,警員也沒有折返調查。 有人以爲,這次警方自動撤銷檢控,是因爲沒有莫仙羣阻街的證據,其實並不是因爲這個原因而撤訴的。2002年警方誣告那16名法輪功學員阻街,不但沒有證據,而且還有警員暴力對待法輪功學員的現場圖片,警方證詞只是藉口,誣判是當時黨政軍大權在握的江澤民的命令! 這次撤銷檢控的根本原因,是因爲法輪功學員不懈的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使警方中一些人清醒了,不願意再跟着共產黨助紂爲虐了。這對於他們是值得慶賀的。這也證明法輪功學員數年如一日的派發法輪功真象資料的舉動是偉大而有實效的。 十六名「阻街」誣告案當事人之一的周勝說,香港司法的錯誤判決之所以能夠推翻,在於社會各界更多人認知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從2002年至2005年的三年裏,他們多次向司法界與法律界人士和立法會議員發送真象資料,講述中國發生的迫害事實,也得到不少人的同情和支持,以致事情出現了轉機。 事實證明,要想讓中共和江澤民迫害香港法輪功的任何陰謀破產,就一定要不懈的向香港民衆講清真相。這樣,陰招再多的曾慶紅也玩不轉香港。 2002年3月港警奉命對法輪功學員施暴的現場圖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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