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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副书记陈绍基访澳被起诉(多图)
图为法轮功学员将传票送达被告陈绍基时的场景。 据明慧记者欣宇报道,新闻发布会上纽省法轮功发言人约翰•戴乐(John Deller)表示广东省是中国迫害法轮功的严重省份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零日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曾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等数职的陈绍基积极参与了这场迫害,在其职权范围内筹划、唆使、命令、煽动司法人员及民众仇恨法轮功,并命令或监督、操控、协助和教唆公安人员加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转化和打击,令广东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处在严重的迫害之中。截至二零零五年十月,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六十四名,居全国第八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残酷,情节极其严重。陈绍基在任职期间直接领导“六一零”办公室,指使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发生在广东省的无数反人类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起诉陈绍基的法轮功学员之一、现年七十八岁的李副英因为修炼法轮功在广州曾被非法关押两次,她的女儿颜海玉,因为信仰真善忍,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非法判了两年劳教,关押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遭受肉体和精神的折磨,每天被迫工作长达十二个小时。在颜海玉所谓两年劳教期满后,因为不放弃信仰,又再次被绑架到槎头广州市法制学校洗脑班,与三十个不肯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关押在一个不到十五平方米的房间里,二十四小时才能放风一次(被押着出屋溜一圈),关押期间用各种酷刑、流氓式的精神强奸等卑鄙手段来转化颜海玉,令颜海玉的精神、人格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李副英女士表示, “陈绍基当时就是迫害法轮功的广东省六一零的头子,这次他率团来澳,正是将他绳之以法的好时机,因此我要将他告上法庭。” 起诉陈绍基的原告之一李副英。 另一名原告法轮功学员谢焱表示自己曾经因为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中共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两年零三个月,期间遭受许多残酷的折磨。跟她关押在一起的一个怀孕三个月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而且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令人发指,需要国际社会更多的关注。她只是国内千千万万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之一,她有幸被营救到海外,而在广东省内现在还有很多的法轮功学员正在遭受着残酷迫害,所以自己就是要运用西方民主社会的法律手段,将陈绍基这些积极忠实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的官员告上法庭,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 据悉,除本案的二位原告之外,还有多位澳洲居民及家属因为修炼法轮功在广东省遭受到迫害,包括:澳洲公民戴志珍的先生二零零一年被迫害致死;澳洲公民章翠英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的拘留所八个月遭受非人的迫害;澳大利亚公民丽沙•梁的妹妹唐乙文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关押折磨两年后双腿被殴打致残;澳大利亚公民张晓刚的姐姐张阿莲被多次拘捕,先后关押在广州南洲看守所、槎头女子劳教所等地遭受折磨,身体变的很虚弱…… 起诉陈绍基的原告之一谢焱。 据悉陈绍基是中共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之后的第三名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海外遭起诉的广东省高官。据介绍,中共高官在海外被迅速定位、起诉,与“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有关。该系统对每日披露的迫害法轮功案件进行重点追查,定期公布调查报告,将涉案责任人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以确保其一旦离开中国大陆就将面临法律诉讼。“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量证据显示广东省是中国大陆法轮功遭受迫害严重的省份之一,于是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发出了追查通告,将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黄华华、陈绍基等在迫害中涉嫌犯有严重罪行的主要责任人列入了被追查对象的名单,并追踪监视其行踪,以对其定位采取法律行动。 约翰·戴勒表示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全球法轮大法学会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以前犯过罪的中共官员,如想改过,可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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