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今年87岁高龄的李普先生曾任中共中央中南局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北京大学政治系主任、新华社副社长、国内部主任等职。
李普先生将“文革”定义为“邪教大骚乱”。他指出,以毛泽东为首的当权者发动的“文革”大暴乱,以邓小平为首的当权者制造的“六四”大屠杀,以江泽民为首的当权者发起的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是中华民族的三次巨大灾难。他们都是同一部机器运转机制的结果,都是历史的重蹈覆辙。
他指出,反思和清算历史错误,是为了将来不再发生这样的灾难。任何人不要迷信当权者的话,而要自己衡量对错,不要崇拜和迷信权威,更不要纵容当权者胡作非为。
李普先生最后表示,我希望我的话能够警醒当局,但是我担心我是白说了,不过即使是白说了,我也还是要说,因为这是对我良心的一个交待,给人民和历史的一个见证。
* 文革:邪教大骚乱
今年是文革开始40周年,也是文革结束30周年,文化大革命,其实就是一种野蛮的、粗痞的文化的猖獗。
现在回头看一看这场10年动乱,我只能叫它“邪教大骚乱”、“邪教大暴乱”。邪教教主是毛泽东,但光是教主毛泽东一个人也干不了这个事。
当时的许多人都象吃错了药,象疯子一样,好象完全失去了理性、理智,象吃了迷魂药,干出许多不合清理的、毫无人性的事情,血淋淋的、野蛮的犯着罪。
* 文革惨案见证
我仅举两个例子,被害人都是我所熟悉的。
第一位是当时的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副校长卞仲云,他和丈夫王晶尧都是我的朋友,王晶尧曾经是新华社编辑。
卞仲云是在66年8月5日被他的学生活活打死的,凶手是中学女生,凶器是军人扎在腰上的宽皮带。那些女中学生把她折磨两三个小时打死后,还往她身上踢打、扔脏东西。死后几个月,家人才敢在衣柜里给她设置一个秘密灵堂。
毛泽东在文革中多次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检阅红卫兵,卞仲云所在学校的红卫兵代表宋斌斌被毛泽东接见时,毛泽东说,文质彬彬斌不好,要武。自那以后,很多女中学生腰上都系上了军用的宽皮带,以此作为“要武”的表现。
卞仲云就是被这种军用皮带打死的。
第二位是中南局书记金明,他曾是中央财政部第一副部长。
当时,毛泽东命令斗争走资派,大大小小的领导干部都成了走资派,也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中南局有些人说,金明喜欢玩古董,喜欢收藏古瓷器和古陶器。因此在斗争金明时,红卫兵就把几个粗糙、笨重、肮脏的土瓷痰盂挂在他身上。
这一幕是我亲眼所见。
* 这些问题得思考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文革当时的具体情况,甚至有的都不知道曾经发生了文革。当权者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一句“文革是一场错误”,因为当权者极力要让人们忘记历史、割裂历史。
为什么文革能够在中国的土地上发生?如何避免再度发生?这些问题得思考。
* 从“文革”、“六四”到镇压法轮功
以毛泽东为首的当权者发动“文革”灾难,以邓小平为首的当权者制造的“六四”大屠杀,以江泽民为首的当权者发起的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是中华民族的三次巨大灾难。
文革发展到最后必然产生六四大屠杀,六四暴行是文革大骚乱的必然结果。而镇压法轮功又是前面两场灾难的必然结果,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都是同一部机器运转机制的结果,都是历史的重蹈覆辙。
这些事情都是荒唐透顶、极其残酷、黑暗、愚蠢的。
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必将重蹈覆辙。这是非常严重、严肃的事情。因为这些都是事实,不是任何人编造出来的,也不是我们任何人能够回避的。
镇压法轮功是违法的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政府或者当权者都没有权力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也更没有任何权力宣称哪一个宗教是正教还是邪教。
在法轮功问题上,包括江泽民在内的当权者,没有任何权力对其进行定义,没有任何权力宣称其性质,也没有任何权力干涉其信仰的自由。
如果谁做了违法的事情,当权者可以去管,但只是管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而不是管宗教本身。也就是说,如果法轮功信仰者的行为违法了,那么当权者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是不能因为他们信仰法轮功本身而治罪。
据我所知,朱镕基已经解决好了的,但是江泽民跳了出来,一意孤行要镇压。对法轮功的镇压完全是犯法的,不仅违反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且迫害死那么多人,又触犯了刑法。这个罪大了!
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最后又来这么一场大灾难。真是可悲啊!
这虽说跟我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也不能说没有关系,因为维护“信仰、言论、结社”等自由,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他人的权利也就是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这样的事情如果不解决,还可能再度发生。
* 结语
中共自己不研究、不反思,还不让别人这么做,这样怎么能避免下一场灾难呢?!反思和清算历史错误,是为了不重蹈覆辙,将来不再发生这样的灾难。
我希望我的话能够警醒当局,但是我担心我是白说了,不过即使是白说了,我也还是要说,因为这是对我良心的一个交待,给人民和历史的一个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