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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网监科开会记录
 
2006年8月2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早些天的时候,网监科的人给珠海各大网站发了通知,宣布“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将依法开展互联网公开管理工作”,要求各个网站立即办理。

今天上午,网监科的通知各个网站,要求在15:00前将“警警”和“察察”还有报警台的标记和连接放到各个网站最醒目的地方。

下午开会的时候,一些人提出来自己的看法。但领导说话很直接:

1、这些事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2、要么配合我们执行命令,要么关网。

3、意见可以提,但是一定要先执行。

领导们还提出几个问题要求我们注意:

1、要特别注意敏感日期敏感事件,例如最近香港的保钓活动,要求我们见到类似的帖子立即处理。

2、要特别注意,一些将政府讨论初稿公布造成政府工作被动的事件,要维护地方政府威信,不要“自己唱衰自己”。

3、要特别注意影响珠海社会风气的事件,例如某职中女生暴力事件。

我们还就目前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例如推行“数字电视”等向他们查询。

领导们回答很简单:

1、自己学习互联网法规,把握精神。

2、不能判断的,屏蔽后将资料发给网监科,由他们来决定。

对于有人转贴一些新闻的事情,一个副队长说的话倒是让我感到颇为震撼:新闻报刊,他们拥有资格可以发布新闻稿,即使新闻不真实,他们也有资格,但是一般网站不具备这样的资格,这个说法让我感到非常困惑:论坛上面的转贴新闻,然后开展讨论,是否“合法”,都是值得商榷的。即使是探讨问题,探讨到什么程度?这个度的问题也不好掌握。

会议后面,大家开始七嘴八舌讨论,在探讨珠海交警摄像头的事情的时候,有人调侃,是不是只要贴子说摄像头精确,好用,就可以发,如果说摄像头不行的贴就要审核?还有人建议公安部规定全国人民实名上网,要登记身份证……气氛还颇有些热烈。

嘿嘿,比较起在家上网都要备案的重庆人民,珠海人民已经算不错了……

最后补充一下,网监队要求各个网站提供一个id,拥有超级管理权限,并且限定在下周一办妥,这个事情引起了一些商业网站的不满,另外一些网站要求公安局出具文件。具体怎么办,下周一就知道了。

(转载自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原文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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