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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弘达为什么要欺骗美国议员?(下)
四.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是中共活摘死刑犯器官罪恶的发展 吴弘达先生的“法轮功/苏家屯事件之我见”一共得出了七个结论,其中只有第一个结论和他罗列近二十条的证人证词直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内心里对这些证词的“漠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他内心里对成千上万被活摘器官的生命的“漠视”,因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被揭露出的这几个月来,除了三个证人的证词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其他证据出现,构成了加拿大调查团得出与吴宏达相反结论的证据链,吴弘达先生根本对这些证据不屑一顾,根本不愿提及,他所关心的只是怎样维持他在3月22日那封故意欺骗美国国会议员们的密信中的结论,也许他认为他自己的“名声”要比成千上万条处在危险中的生命要有价值的多,所以对几个月以来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发展故意“视而不见”。即使是他的第一个结论,我们在上一章的分析已经指出,他的这个结论除了反映他 “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的心态,除了暴露他自己的人性弱点,没有什么参考意义。而他的第二个结论不过是不合理的要求公开证人的身份资料。 那么吴弘达先生所谓其他几条结论又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 吴弘达的第三条结论:“死囚器官移植问题在2006年3月法轮功推出“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问题之前已经存在至少二十年了。有关北京政府利用死囚器官移植的资料相当丰富。法轮功媒体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反映及报导。” 这条结论与证人证词无关,但是却表达了吴弘达先生的真实心态,这种心态的一种可能的是:死囚器官移植问题已经存在至少二十年了(吴弘达做这方面研究也作了十几年了),我吴弘达在这方面才是公认的权威,我在搞中共器官移植罪恶调查时,你们法轮功在哪里呢?你们“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反映及报导”。言外之意:你们法轮功凭什么也想“班门弄斧”搞中共器官移植罪恶的调查。 吴弘达的第四条结论:“今年,法轮功推出“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问题可以说是与中共利用死囚器官不完全相关的问题。因为,法轮功提出的是“活体摘取”,而不是执行死刑后。法轮功提出的是“活体摘取”作为器官移植对象是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而不是死囚或一般民众的问题。迄今为止,各方调查结果没有证实法轮功提出的情况属实。” 这条结论也与证人证词无关,但是却表达了吴弘达先生在这方面阴暗的心理。首先,他似乎想把法轮功揭露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同中共摘除死刑犯器官罪恶割裂开来,暗示说你们不能因为我吴弘达证明了中共摘除死刑犯器官罪恶,就可以推论中共的器官罪恶可以发展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地步,我们的工作是我们的工作,法轮功的事是法轮功的事(我们不支持他们),为此他竟然说出了一个理由:“法轮功提出的是“活体摘取”,而不是执行死刑后”,让人感到他的言外之意是说中共摘除死刑犯器官时基本没有搞什么“活体摘取”,这和法轮功说的事性质不同;其次,他说什么“法轮功提出的是“活体摘取”作为器官移植对象是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而不是死囚或一般民众的问题。”,那意思好像是说:一方面法轮功只关心“法轮功学员”自己,另一方面,“活体摘取”作为器官移植对象是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而不是死囚或一般民众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好像就没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不值得特别的重视;好像“法轮功学员”不属于“一般民众”的一部份,他们的生命也比不上死囚的器官重要;最后他说:“迄今为止,各方调查结果没有证实法轮功提出的情况属实。”,这一点就更能说明问题了,吴弘达写这篇文章的时间,他签的是“6 月9 日”,可是他发表这篇文章的时间是“7月18日”,此前的二十天里,加拿大独立调查团已经得出了“证实法轮功提出的情况属实”的结论,可是吴弘达却只字不敢提这个结论,原因很简单,自从3月22日吴弘达先生伪造调查结果,发出那份欺骗美国国会22名议员的密信后,从此吴弘达先生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问题上的原则就是“怎样维持他对美国国会议员的欺骗来保住他个人的面子”,至于事实和真理就被他抛到脑后去了,虽然他在“我对于法轮功媒体报导苏家屯集中营问题的认识及其经历”中开头也写道“希望所有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内,尊重事实,把真理放在首位。” 说到加拿大的独立调查,吴弘达先生在“我对于法轮功媒体报导苏家屯集中营问题的认识及其经历”倒是提到过,“加拿大两位宣布组织国际调查苏家屯事件的资深政治人士5月20日、21日来华盛顿与我见面。他们手中竟然亦有我3月22日的信件(来自何处?)。”,这里,他最关心的不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是不是真相,而是那封能让他欺骗行为暴露的密信怎么被别人知道的。但是,从另一方面,它却能证明加拿大独立调查的公正性,因为这封密信使加拿大调查员知道了吴弘达对法轮功的指控持反对意见,他们仍然听取了这位“资深中共器官罪恶研究家”的意见,说明加拿大独立调查充分听取了有关人士正反两方面的意见。 其实在吴弘达先生自己的研究结果中多次提到了中共摘取死刑犯器官的罪行中有许多活摘死刑犯器官器官的案例,我们这里举吴弘达先生主要编写的《共产党的慈善事业——关于中国摘取死囚器官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几个例子。 1) 江西省社科院的张赞宁在《医学与哲学》杂志发表文章,报告评论:“这篇文章透露了大陆摘取器官的真相:不经死者及家属同意,就摘取器官;人还未死就下手;政府法令为残忍的杀人行为作掩护。” 2) 大陆杂志报导的钟海源案件。这位年轻的女政治犯被判死刑,处决时,枪手故意只射击她的脸部,而不射击头部,她也是活生生地双肾被割除。 3) 王国齐医生的证词 A,1990年8月17日……当时我在车下,听到车内说,取下肾脏的时候死囚犯还有心脏跳动及呼吸。他们取出肾脏后就立即回医院了。 B.1995 年10月,我们到河北省唐山地区滦南县取肾及取皮……随着一声枪响,囚犯实时倒地,并一直在地上打滚。那天抬的人是烧伤科的邢同义和陈东来医生,抬到救护车里,泌尿科的医生王志富、赵庆林、刘启友及一位手术室护士迅速将囚犯的肾脏取了出来。取完肾脏后,他还有呼吸及脉搏、心跳,车下的临时指挥问县法院的同志,是否需要再补一枪。得到的回答是,两侧肾脏都取出来了,他绝对活不了,不要浪费子弹了。 4)中国医生周伟正和钱小锵1996年在国会作证时说“为了保证器官的完好,法警们得到上面的命令,在执行任务时,不是要致命性地枪毙死刑犯,而只是把他们打昏。” 5)哥伦比亚学院的大卫若思曼博士,1998年6月在美国国会就中国的器官移植问题作证:“医生变成死刑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他扮演的角色不是救护生命,而是为移植的目的而促成死亡。” 这些报告中的例子说明:中共在摘除死囚器官时很多时候实际就是“活体摘除器官”。可是今天为了不支持法轮功对“活体摘除器官”的指控,吴弘达先生却要强调什么“法轮功推出“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问题可以说是与中共利用死囚器官不完全相关的问题。因为,法轮功提出的是“活体摘取”,而不是执行死刑后。”,那么我想问一句:吴先生此时是否也想对以上证人的证词评论上一句:“这样的信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则不足以信”呢? 其实,有思想的人们都可以看到一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是中共活摘死刑犯器官罪恶的发展,它们在整体上其实是一件事情的不同发展阶段,它们的犯罪主体是同一个:“邪恶的中共”;它们的犯罪目的和动机是同一个:“能带来暴利人体器官”;它们的犯罪对象是同一类人:“被剥夺了法律权力弱势群体”,只不过以前是 “死刑犯”,现在是“法轮功分子”加上“死刑犯”;它们的犯罪方式是同一个:野蛮的摘除器官活体,只不过以前一部份是“活体摘取”,现在大部份是“活体摘取”;但是它们的犯罪规模却越来越大:以前是每年是数以千计的罪行,现在每年是数以万计的罪行。 如果吴弘达先生为了不支持法轮功对“活体摘除器官”的指控,就否认中共存在许多活摘死刑犯器官罪行的事实,那么就意味着他背叛了他自己的事业,背叛了那些支持他的许许多多的朋友,至少在这一次的事件中,他已经背叛了22名美国国会议员对他的信任! 我们注意到,由于中国这几年的死刑犯数量和器官移植数量有很大缺口,这个缺口很大程度上证明了法轮功对中共的指控,而吴弘达先生正在有意识的用所谓“中国存在大量的非法器官买卖”这个谬论来误导西方舆论,意图填补这个缺口。这种做法是徒劳的,因为非法器官买卖是以捐献位名义进行的,如果中国存在大量的非法器官买卖,那么中共的卫生部副部长根本就没有必要在去年国际卫生组织会议承认什么“95%的器官来自死刑犯”了,按照中共的德行,他有100分的罪恶,不得已时承认十分就不错了。如果吴弘达先生继续不遗余力编织这种谎言,这种谎言实际也能毁掉《中国观察》过去的工作成果,那么就将证明他自己实实在在沦为中共的帮凶了。 对于吴弘达先生“法轮功/苏家屯事件之我见”中的其它三个毫无意义的结论,我不想多作评论,我们来看看他的最终结论:“我本人迅速按法轮功的报导进行了调查工作,包括该医院,康家山监狱及九台劳教所。美国驻华使领馆及一些媒体也作了调查,表明这问题是被重视的。目前,法轮功的报导是一场政治性的宣传运动。” 吴弘达先生的确“迅速按法轮功的报导”安排了“调查工作”,可是对“包括该医院,康家山监狱及九台劳教所”的“现场调查”实际发生在“3月27日及以后”,但是在“3月22日”,吴弘达先生已经编造出了并不存在的对医院和监狱的“现场调查结果”,并且以这些虚假的“现场调查结果”给22名美国国会议员写了一封密信,公然欺骗和误导这22名美国国会议员,完全背叛了这些议员对他个人及相关组织的信任。当密信被泄露后,为了维持他对美国国会议员的欺骗和他个人的名声,他不顾各种新证据的涌现和其它独立调查的结论,没有理智的对苏家屯事件三个证人的证词乱作不负责任的评论,并得出“法轮功搞政治宣传”的荒谬结论 然后再对被他伤害的法轮功人员的正常反应加以讥讽,时至今日,无论事实和证据怎么发展,他都要抱着他密信中的错误结论不放了,个人名誉难道比真理更重要么? 就这样,一个有着历史功勋的人,最终还是被他自己人性的弱点绊倒了。 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步错,步步错”。 信乎。
转自大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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