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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位智勇双全的法官喝采!
 
朱婉琪
 
2007年12月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两年前的12月,在中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治局常委罗干造访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法轮功团体向当地的联邦法院控告罗干违犯国际刑事法中最严重的两项罪行: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该案由联邦第九法庭的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承办,当时他上任不到一个月。轮值的检察官在接获诉状后,也同时接到外交部给予被告外交豁免权的通知,检察官因此决定不逮捕访问中的罗干,并在两个星期后,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理由是根据阿根廷刑法第一条“属地原则”的规定,罗干被控之犯行不在阿根廷的法域内,因此驳回该案。但承办法官反对检察官的这个决定,紧急地写了25页的裁定书。

这名法官在裁定书中表示,根据阿根廷Magna Carta国内法(列举了法条)及阿根廷所批准的“防止及惩治群体灭绝罪公约”(Genocide Convention)和“反酷刑公约”(Anti-Torture Convention)等国际公约,我们不能否认被告罗干被控的酷刑等多项重罪犯行,是在一个主权国家系统地、大面积地、严厉的镇压下,所犯下相当于“反人类罪”的严重人权犯行。阿根廷有遵守所批准国际公约的义务,阿根廷的刑事法对相关犯行也有诉追的规定,因此,该法官表示:“尽管被指控的犯行不在阿根廷领土发生,但司法应该保证受害人有获得司法正义的途径,在检察官无意进行本案的情况下,我无法保持沉默,我不得不表达我的不同意见,尽管与检察官的意见不同,我也要坚持我的观点,阿根廷必须对这种国际人权犯行采取防制的立场。”

法官在裁定的最后说明,因为其外交部同意给被告外交豁免权,法官认为自己已不能胜任此案,在与检察官不起诉意见相左下,将整个案件移往最高法院,然而,最高法院则进一步表示因为被告已离境,无须适用外交豁免权,最高法院无须参与本案,又将案件退回给原审法官,该法官在案件又转回到自己手上后,遭到巨大的政治压力,一位以中华商会名义的律师向法官要求看案件的所有纪录,被法官拒绝。于此同时,阿根廷外交部再度致函给法官,说明罗干是中国重要人物,阿根廷如果起诉他,会影响与中国的经济往来,法官简单地回函给外交部,说明他要讲的话都已经写在裁定书里面。时至今年12月,法官表示他面临去职的压力,但他表示要积极进行此案的调查和取证,要在去职之前把真相查清楚。

这位阿根廷籍的法官,为发生在万里之外的中国的迫害,甘冒重重压力,甚至可能丢官去职,却要坚持查到底,其正义感实令人感佩!

希望阿根廷政府不要以人权交换利益,能给这个法官一个独立调查的空间,让他在法庭上能有机会做出他良心的判决。希望其他正在审理法轮功人权案件的法官也能同样为卫护普世人权、司法正义坚持到底。

让我们为这位法官加油!喝采!历史终究会站在正义的一边,法律人不能气馁,也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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