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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罪恶假“劳教”之名
 
陈正洪
 
2008年8月2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北京奥运会举行期间,中共特别划定三个区域宣称可办示威活动,没有任一申请人得到当局的批准去抗议示威,而申请人被拒、被拘、失踪的消息却不断传出。据BBC报导,两位年近八十岁的北京老妇人吴殿元和王秀英,为了抗议中共当局的拆迁做法,五次申请到新设的“集会游行示威场所” 进行请愿,不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劳教管理委员会还以两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名各劳教一年。

有越来越多的案例显示,中共正把劳教制度作为镇压惩罚信访民众的工具,已引起人权组织广泛关注。中共的“劳动教养”制度由来已久,可溯及一九五七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通过强制劳动和绵密的政治思想工作,改造被劳教者的思想,说白了就是洗脑。自古以来无论多么邪恶的政府,从来也没有采取强迫改造公民思想这种制度,只有中共,公然以法律为掩护,利用劳教制度来迫害法轮功、家庭教会、维权民众、维权律师和政治异议人士。

一九九九年以来,当中共与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而被揭穿劳教制度是“披着法律的外衣破坏法治”的真面目后,它又变了一个花招,把自己说成是教育人、感化人的“法制学校”。其实,中共的“劳动教养所”既不是法律的执行机关,也不是什么教育人的学校,恰恰相反,它是宣传愚昧无知的场所,是灌输仇恨的加工厂,是邪恶汇集的渊薮。

劳教制度,由于不需要经过任何司法程序,仅由公安系统就可以任意将公民剥夺自由,因而成为直接被中共掌握的私家刑罚。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这是一个最惯用的手段,很多劳教所关押的人员中大多数都是法轮功学员。由于劳动教养的强制性及中共整人的残暴手段,使这种无所不用其极的邪恶罪行更加猖獗。

江氏集团为迫害法轮功,采取“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的灭绝政策,加以 “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残忍手段。截至目前,已有三千一百七十五名信仰“真、善、忍”的修炼者被迫害致死,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劳动教养所遭受酷刑折磨、精神摧残。

目前中国大陆各地劳教所针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暴力迫害,除殴打外,还有电棍、手铐、脚镣、背铐、扎镣子(手脚铐在一起,完全无法行走、吃饭、上厕所)、“烟杆铐”、“狼牙铐”;地牢、水牢、大粪池、死人床、坐板、蹲小号、坐铁椅子、坐老虎凳、超长时间军蹲;上绳、铁钉钉指甲缝、铁钳子拧肉、用钳子拔指甲、用针扎十指、鼻子点浓酸;对绝食抗议者进行惩罚性灌食、故意将灌食用的胶管从鼻腔插入进行折磨、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浓盐水、灌刺激性药物、灌大粪汤;冬天往头上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炎夏在太阳下曝晒;不让大小便;性虐待、把妇女关入男牢作为惩罚、强迫怀孕妇女流产、强奸;关入精神病院或戒毒所、注射和强迫大剂量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高强度电针摧残;用减刑等为诱饵,利用刑事犯虐待学员等上百种酷刑。

二零零五年纽约《时代周刊》一篇报导曾评论中共的劳教所是真正的“法外之地”,有着法律管辖不到的特权与黑暗。如此声名狼藉的劳动教养制度,在高墙之内暗藏多少滔天恶行?劳教,劳教,中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笔者呼吁社会各界的正义人士,关注发生在中国劳教所的种种非法行为,共同制止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还善良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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