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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是怎么“毒”出来的
 
曹长青
 
2008年9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三鹿奶粉出现三聚氰胺有毒物事件,也被海外媒体广泛报导,像美国大报《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都对此做了报导,更不要说和三鹿有合资关系的新西兰当地报纸了。现在这个事件还处于调查阶段,没有结案。但从已公布的资料来看,这个事件绝不是单纯、偶然的食品质量问题,而是有着更复杂的文化、人性、制度等层面的问题,它至少体现在五个环节上:

第一个环节是奶农。

事件发生后,无论三鹿公司,还是中央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奶农造假的节目等,都倾向把它说成是奶农往鲜奶中掺假造成。三鹿公司事发后还发表声明说,感谢公安部门夜以继日快速破案,抓获不法奶农,好像它也是受害者。

不法奶农往鲜奶中掺水和尿素(可增加氮成分,而氮是测验牛奶蛋白质高低的主要指标)以获利,这在中国乳制品业中早就是公开的秘密。有业内人士说,这在全国的乳制品行业是普遍的,只要存在向奶农收购牛奶,就普遍存在这类现象,所以三鹿事件的发生就是必然的,而且这次三鹿出了事,全国其他所有奶制品企业都保持沉默,也很说明问题。这位业内人士说,三聚氰胺在乳制品中普遍存在根本不算什么,所有牛奶企业的人都对这个“伪蛋白”熟悉得“像自己家亲人那样”。

中国的很多食品存在造假问题,这对中国人来说,当然是任人皆知。一位孩子吃了三鹿奶粉、母亲在网上痛斥奶粉造假是要中国人断子绝孙,但她提到,她父母做加工生意,把干猪皮用猪油炸成成品卖。为了卖相好,那些干猪皮都被加了甲醛(可致癌的严禁食用化学物)。他父亲清楚其危害,她也知道,但都没当一回事,因为大家都这么干。通过这次自己孩子吃了毒奶粉事件,她想明白了,给父亲打电话做工作说,“我家做的东西,我家知道自己不吃,人家吃;人家做的东西,人家不吃我家吃;宝宝就是这样才生病的。”最后她父亲也明白了这层道理,说下次进货,不要加甲醛的猪皮了。

可是当周围的人都用加甲醛的干肉皮做生意,不受到严厉查办,你不这样做,你的猪皮品就颜色差,难以卖出去,无法和同行竞争。所以又有几个人能坚持下去?几年前香港记者在调查中国大陆用四环素等激素喂养大闸蟹问题时,那些养蟹户就说,别人都这么做,你不用激素,那你的螃蟹就又小又不凶猛,怎么卖得出去?

在共产文化把人的道德摧毁到所剩无几的当今中国,太多的商人、小贩为了钱而不择手段,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全民普遍对“造假”熟视无睹,不那么当真,太多人持“我家做的食品我家不吃,别人吃了会怎么样我不想”的道德观,甚至视诚实为傻瓜,把敢掺假发财视为能耐。在这样一种文化心理下,制定多少法律条文,恐怕都像面对无孔不入的恐怖份子一样,防不胜防。

第二个环节是中间商。

有了上述那种文化心理,自然就有更大胆的造假商人。根据目前警方公布的调查,在河北省的三百多个牛奶收购站中,有41个往鲜奶中掺三聚氰胺。目前警方已查获27名嫌犯,4人被逮捕。三鹿公司和中央电视台都说是“奶农”往鲜奶里掺假,才导致三鹿奶粉出问题。但业内人士解释,往鲜奶里掺三聚氰胺,不是普通奶农能够操作的技术,因三聚氰胺难溶于水,必须在其他化学物质作用下,或在很高温度下,才有可能。目前官方调查显示,那些收集奶农送来的鲜奶收购站,是这种造假中心。有专家说,50公斤的鲜奶,配好三聚氰胺,可以增至“数吨”,一本万利。

第三个环节是三鹿公司。

既然三鹿公司强调说,是奶农往鲜奶中掺假造成的,那么有毒的牛奶怎么都能通过检验?那些牛奶收购站往鲜奶里掺进三聚氰胺,怎么能通过三鹿公司的验收呢?据河北副省长杨祟勇近日公布的信息,那些牛奶收购站早从2005年就开始掺三聚氰胺。那么过去三年多,三鹿公司竟没有一个安检人员发现这个问题,这不是很奇怪吗?据媒体报导,河北省的牛奶收购站,三分之一是奶农办的,三分之一是三鹿和当地人合办,剩下是三鹿自办的。这个比例更显示三鹿公司本身存在严重的问题。三鹿在半数以上的牛奶收购站都有合资或主导,三鹿本身怎么会没有直接责任?而且奶粉在出厂之前,难道三鹿从来都不做质量检查?

早在8月2日,三鹿公司就知道奶粉中有三聚氰胺,但却没有向大众公布。他们明知道这会导致婴儿肾结石或死亡,但面对人命关天的事情,他们不是立即收回产品,挽救孩子的生命,却是千方百计隐瞒真相,继续欺骗公众,仅凭这一点,就更令人怀疑这个公司有自己往奶粉里掺假的可能,这才应是调查的重点。根据已公布的数字,三鹿公司库存和要收回的有毒奶粉总共有11,086吨,专家根据三鹿奶粉中的有毒物比例推算,三聚氰胺可能多达285吨。这么多的有毒物质,是河北省公布的已拘留的二十几个不法奶商就能干成的吗?

很早其实就有人指出三鹿奶粉有问题。据《中国广告网》去年的报导,早在2004年1月,阜阳就有农民指控孩子吃了三鹿奶粉后出现问题,经阜阳市检验部门的化验,查出奶粉有问题。但据《中国广告网》(2007年3月15日)那篇题为“三鹿奶粉:化危机为契机”的歌颂性报导,在阜阳检出三鹿奶粉有问题之后,中国很多商场都把三鹿奶粉拿下货架。但三鹿公司立即派高层人员赶赴阜阳,找当地高官“协商”,最后达成协议,说是检验人员“工作失误”,检验的是假冒的三鹿奶粉。三鹿的回报是,向阜阳“捐赠”了4985箱奶粉(有没有私下向阜阳高官“捐赠”什么,外人就无法得知了)。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报导说,三鹿没有把追查“冒牌三鹿”“作为重点,始终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挽回事态方面”。出现这么大的“损害”三鹿信誉并造成几千万元损失的“冒牌产品”,三鹿为什么不去追查呢?不抓住劣质冒牌不是明显让它们继续毁坏自己产品的信誉吗?三鹿这种做法,只能令人怀疑:那个产品根本不是冒牌,就是三鹿生产的。

当年三鹿不仅找到阜阳官员改变了检验结果,还找到中央电视台,使其做出了“纠正报导”,“不但维护了自己的品牌名誉,也巧妙地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三鹿还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得到中央通知三鹿产品重新上架的指令”,再加上作秀的捐助活动等,“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美誉度”。结果三鹿因祸得福,更“美名”远扬了;因而也就更肆无忌惮了。这种做法,真是只有中国人能想出来的“中国特色”。

第四个环节是中国食品安检部门。

更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是,政府竟然设立了“免检产品”。在西方国家,不会有哪种食品可以不接受专业安全检查,而由国家机构打包票的。因为没有安检,等于人为地制造安全漏洞。有专家指出,中国的所谓“免检产品”,其实很多都是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合伙变相分赃,你提供一笔钱,我给你一个免检证书,两方都得好处,倒霉的是消费者。最近的调查显示,不仅三鹿集团,中国还有其他22家乳制品企业的69批次产品都验出有三聚氰胺。这些毒奶粉的出现,和中国这种“免检”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因为等于国家为“有毒食品”开了方便之门,用国家之力背书,欺骗消费者。因此海外媒体批评说,中国食品安检官员发给了三鹿一手收钱、一手残害婴儿生命的“免检”通行证,是三鹿的“共犯”。

第五个环节是中国政府。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中国政府好像没有隐瞒真相,开始公开调查了。但这背后是有特殊原因的。因为三鹿是和新西兰合资的公司,而新西兰方面早在8月初就发现三鹿奶粉有三聚氰胺,并向中方交涉,要求三鹿公开收回有毒奶粉,但一直遭到拒绝。有专家分析说,中国方面不立即公开此事,和8月8日北京奥运开幕有关,中方不想冲了奥运的喜庆气氛。从8月2日中方得到三鹿奶粉有毒的消息,到9月11日夜晚公开承认此事,次日开始收回有毒奶粉,这中间足足有一个月零10天,这40天中,不知有多少婴儿因继续吃三鹿的有毒奶粉而造成疾病。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根本没有出来承担责任,只是撤换了几个地方官员做秀而已。

而中国政府这次之所以不得不公开调查处理此事,是因为新西兰总理出面向中国政府交涉,导致中方无法继续隐瞒,因为再隐瞒的话,新西兰方面可能自己公开这件事,那样中国政府会更被动。因此这次三鹿毒奶粉事件,如果没有新西兰方面事先已掌握证据的话(新西兰合资方在三鹿公司有三名董事成员,其中一人会讲中文),完全可能不会这样迅速公开处理。

如果在西方民主国家,出现这么大的事件(目前已查到六千多婴儿因吃三鹿有毒奶粉而发病),不仅当事的公司,安检部门的官员也会被查办,甚至国家主要官员,都会在舆论压力下辞职。西方最大的监督,来自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制度,更来自四年一度的民主选举,选民和在野党成为政府的最严厉监督者。有重大丑闻并不负责任的政府,一定会遭到选民的淘汰。

但在中国,既没有新闻自由,更无民主选举。在这种专制体制下,出现三鹿,甚至四鹿、五鹿,都是必然的结果。在整体腐败中,局部的不法就是自然的。倒霉的是中国的老百姓,尤其那些无辜的婴儿。中国实行一胎化,一家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因为毒奶粉,而落下终生残疾。这真是网民所哀叹的:是要让中国人断子绝孙!

所以,从根本上来讲,不解决中共政权的问题,中国人就只有继续吞毒饮鸠,中国的孩子们,更可能因为幼年被毒害,一生都无法避免潜在疾病的危险。正如9月18日《华尔街日报》社论所言,现在北京当局是在作“司法秀”:撤几个地方官,换个三鹿领导人等等。这完全不解决根本问题,在政府官员和企业利益连在一起的时候(三鹿的田文华,既是党委书记,又是董事长、总经理,这叫什么企业!)腐败不仅绝不可能消失,只有继续恶化。而且明显的是:岂止三鹿奶粉有毒,数数没毒的有几样吧。而最受害的是中国人自己的独子们,总不能让他们都绝食吧。

2008年9月18日于美国

(原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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