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简体版
 
中國女孩兒家的貞操值多少錢?
 
辛素
 
2010年5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上訪女李蕊蕊在北京「黑監獄」被公職人員公開強姦一案二審有了結果,強姦犯獲刑8年,而李蕊蕊得到的補償費則只有2千3百元。這也是09年12月間此案一審的判決結果,二審維持原判,按照中國現行法律,此案已經終結,沒有再上訴的餘地。

事情的經過非常簡單。09年7月李蕊蕊去北京上訪,年21歲,正值女孩兒家花開嬌豔時。和很多訪民一樣,她被當地駐京辦人員(也被稱爲「截訪人員」)抓走,關押上在聚源賓館內(也即專門關押上訪人員的「黑監獄」)。關押期間,李蕊蕊被看管人員安排在上鋪,而這位看管人員睡下鋪,當時屋內還有其他上訪被關人員,但是在衆目睽睽下,看管人員強姦了她。事發時,李蕊蕊入住聚源賓館只有5個小時。

李蕊蕊的遭遇讓我們看到中國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冷漠。在李蕊蕊被強姦過程中,同居一室,都因上訪被拘,可以算是「同是天涯淪落人」的人卻沒有一個人出面制止。這種人情的淡薄,或者說只想保護自己而漠視他人的心態,讓上訪者們不能擰成一股繩,沒有整體力量,這也是現今中國人的悲劇。

李蕊蕊爲了討個說法去上訪,卻因此失去了更多,正如李蕊蕊回到安徽界首市大黃鎮家中時,一再說:「我不會再去北京了」,因爲北京的遭遇讓她認識到北京並不是她理想中的北京,這位單純姑娘的遭遇讓人心酸。李蕊蕊返家後,母親安排她與一位家境不佳的陌生男子匆匆結婚,因爲害怕她會嫁不出去。

一位花季女兒被迫失去了貞操、被迫迅速鎖定了自己的終生、在精神上受到刺激、夜不成寐,李蕊蕊爲此索償10萬元,這已經很低很低了,但是依據法律的裁決,她只能得到2千3百元。

中國人有了冤屈喜歡上北京上訪,因爲事情在當地解決不了,所以中共的最高首府——北京成了他們尋求公正的地方。在中國人的思維中,「上訪」是解決問題的最後一站,排在「上訴」之上。因爲中國還是一個人治大於法治的國家,在那樣一個社會尋求法律公正無異於癡人說夢。所以,「上訪」成了中國的專有名詞。

中國人「上訪」基於的理念是「黨媽媽」,認爲黨是「偉大、光明、正確」的,這是黨從幼兒園開始的洗腦和灌輸起了作用,李蕊蕊就是一個例子。在加拿大,沒有人會跑到加拿大首都渥太華的國會山莊去上訪,因爲三權分立制度下,法律體制獨立於政府,政府和法院各司其責,政府無權干涉法院的判決,每一個加拿大人都深知這一切,公民會依法上訴,但沒有「上訪」這個詞。在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也是一樣。李蕊蕊會不會因爲判決不公再次上訪呢?相信不會。她已經吃夠了上訪的苦頭,如果哪一天中國真正實行三權分立的民主制度,那時李蕊蕊或許可以尋到 「上訴」的機會。

網友趙連海因爲協助李蕊蕊報案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在派出所關了一晚,這也是中國社會的一大特色,讓我們作爲李蕊蕊 「上訪」的花絮記錄下來吧。

 
分享:
 
人氣:17,547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