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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中的希望(圖)
 
夏小強
 
2011年6月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目前中國面臨的新一輪爆力浪潮都是由絕望的中國普通老百姓所爲。兩週之前,甘肅一位被解聘的銀行職員爲了「報仇」向位於市中心的銀行投擲一枚燃燒彈,導致四十人受傷;另一起是上個星期江西撫州五十二歲的錢明奇製造的三連環爆炸案,爆炸案造成三人喪生,他本人也同歸於盡。

官方喉舌《人民日報》的子報《環球時報》發表了針對撫州爆炸案的社評,詳細闡述總編胡錫進此前微博公示立場,強調應譴責錢明奇的「極端報復行爲」。

通常,「普世價值」一詞是作爲批判對象出現在官方媒體上的,但是胡總編這樣表達《反對報復性殺戮是真正普世價值》:「即使錢明奇死前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這也構不成他去撫州政府機關實施爆炸殺人的理由。他的行爲完全是恐怖主義式的,喪失了文明社會最低限度的理性。和平世界裏對殺戮的禁止,是凌駕於所有道德之上的絕對紅線,任何人邁過它,都不再有爲自己辯白的權利。」

同時,中宣部5月30日就此案的報導對全國媒體下令定調:所有平面和電視媒體,江西撫州爆炸一案的提法統一改成「526」刑事案件,標題中不得再出現「行政樓」、「爆炸案」字樣。

當暴力和死亡的威脅對那些已經失去了財產、家庭、房子乃至生的希望的「暴民」不起作用時,官方媒體試圖用理性說教讓那些選擇「用炸彈來說話」的絕望者放棄「以暴治暴」,更加顯得無力和徒勞。

有評論認爲,爭取公正,才可能阻止極端行爲。但是分析這些暴力事件的發生,都是當事人在遭受了因政府的違法行爲而導致的冤情與不公,他們也都試圖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經多年努力不僅無果,而且遭受各級政府的迫害打壓,最後絕望中才不惜一死來爭取公正。

中宣部定調爆炸案爲刑事案件,以及官方媒體的評論,有意無意地混淆了此類暴力的因果關係。給人造成是這些暴力事件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使人們的生命處於危險,所以官方反覆強調不能亂,不惜一切手段「維穩」。

真實情況恰恰相反,現今中國社會所呈現的一切亂相,都是當局六十年來使用謊言和暴力手段統治的必然結果。傳統文化和道德遭強力摧毀後的人們信仰迷失、金錢至上,沒有了任何道德和倫理底線,自然資源和環境遭到毀滅破壞,貧富嚴重分化,社會嚴重不公,太子黨和黨國官員們佔有了社會大部份財富和資源,甚至不給百姓們留下立錐之地和活路……在這種社會現實下,空氣中飄蕩着絕望和血腥的殺氣,是一種無法擺脫的必然。

誠然,在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暴力的殺戮都會受到人們的譴責,每一個正常的人都不希望暴力的發生。但是,我們也需注意到,古今中外,歷史和現實,在一個殘暴專制政權走到末路時,會用更加殘暴和血腥的暴力來對待民衆以自保維穩,這時必然會遇到覺醒的、「寧爲玉碎不爲瓦全」者的反抗,這些行爲被稱爲「抗暴」。如今發生在北非突尼斯、埃及、利比亞的現實就是如此。

只有終結產生一切社會不公和暴力的根源,才能從根本上減少暴力的發生。天下沒有鐵打的江山,在漫天的絕望中,在一聲聲的連續的爆炸聲中,我們已經看到一個朝代的終結越來越近,這也是人們在絕望中看到的希望。

兒子是敏感詞的詩人艾青有這樣一段話可作爲此文結尾:「別以爲大家怕你,到時候你就得走,你不走大家轟你,誰也沒辦法挽留,用不到公民投票,用不到民意測驗,用不到開會表決,用不到通過舉手,去問開化的大地去,去問解凍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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