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13年11月29日新華網「時政」欄目有一篇很不起眼、很不起眼的新聞《新疆和田縣公安局副局長勞累過度殉職(圖)》。 報導全文是,「央視新聞:【新疆和田縣公安局副局長勞累過度殉職】11月27日14時,和田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馮毅君在召開全局案情分析會時突發疾病,因過度勞累致心源性猝死,年僅47歲。逝世前夜,馮毅君仍奉命帶隊在315國道設卡攔截在逃嫌疑犯。(央視記者馮旭宏)」 喏,爲黨累死了,就是這種待遇,77個字加7個標點符號!(看了作者這篇文章再後找駁不算) 「因過度勞累而猝死」。爲啥累呢?「奉命」帶隊設卡攔截「在逃嫌疑犯」,地點「新疆」「和田縣」。 讀者基本上應該知道在新疆所謂的「在逃嫌疑犯」指的會是誰。馮毅君前一天晚上幹惡事,第二天就猝死,真是立竿見影。 47歲,肯定上有老、下有小。對於黨來說,他死了就死了,還能找到願意當死鬼的,但對於家人來說,那可就是塌了天。
這個黨還能要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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