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引爆之前大叫讓人躲開!
新華網8月12日此新聞在給中共掘墳!

【人民報消息】2013年7月20日,一個坐輪椅的殘疾人炸了首都機場。現場目擊者說,此人實際是上北京的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B出口去炸自己。因爲他一直在通道里大呼大叫:「躲遠點,我有炸彈」。 新京報隨後轉載微博的報導說,這個輪椅男叫「冀中星,男,漢族,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大冀莊村,小學文化。」冀中星在博客中稱,「2005年6月28日2時許,在廣東東莞,他騎摩托車搭乘客龔濤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邏查車,他遭到治安隊員持鋼管追打,造成腰椎體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6歲時冀中星被城管打成完全性癱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上訪多年無人搭理,無奈之下,跑到首都國際機場去散發傳單,被阻止。無奈之下,只好又炸掉了左臂,只剩下右手右臂,這一年是2013年,他才33歲半。 2013年8月12日,距離爆炸日僅僅23天,新華網刊登要聞《首都機場爆炸案嫌犯已被移送檢方審查起訴》。誰說政府處理問題不夠麻利兒! 報導一共五段,來源中新網。報導說:「北京市朝陽檢察院工作人員(8月)12日證實,首都機場涉爆炸案已經偵查終結,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由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移送朝陽檢察院審查起訴。」 首都機場涉爆炸案是7月20日發生的,半個月後,在8月8日案子被移送到朝陽檢察院的,公安方面以「爆炸罪」(不管冀中星是不是隻炸自己),以「犯罪嫌疑人」移送檢察機關。檢察院的人說,目前該案已正式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的審查期限一般爲一個月,如果案情較爲清晰的話,時間不用那麼久,可能一週或者半個月內就能進入起訴階段」。 看來,搞爆炸還是蠻起作用的,從26歲到近34歲上訪無果的冤案,一炸立馬就上了新華網最重要的要聞位置。諷刺意味甚濃的是,此冤案夾在《最高檢:上半年逾6000公職人員涉瀆職被立案》與《失蹤官員盤點:多涉經濟出逃休假成藉口》之間,成爲2013年最時髦的黑色幽默。
監控系統的錄像很清晰。
報導很搞笑的說:「7月20日,首都機場爆炸案件發生後,機場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當天新京報就轉載了微博的報導,把冀中星的簡歷與冤情都倒了出來,機場公安分局幹麼還需要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你去醫院問問冀中星不就結了,習慣性的往臉上塗脂抹粉,豈不成了馬戲團小丑? 報導說,「現已查明33歲的冀中星是山東省鄄城縣人,爲反映個人訴求,他經過精心準備,攜帶自制爆炸裝置和傳單,到首都機場T3航站樓製造影響並實施爆炸犯罪。經審訊,冀中星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上面這段報導把中共乾的缺德事披露的一覽無餘。政府不解決冤案致使下身癱瘓的年輕訪民只能再炸掉自己的左手「製造影響」來引起關注。最後「冀中星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報導說:「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爲觸犯了《刑法》第114條之規定,涉嫌爆炸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已於7月21日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7月29日,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月8日,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由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以爆炸罪移送朝陽檢察院審查起訴。」 誰說中共國沒有法,冀中星犯了哪條「罪」,《刑法》寫的不是清清楚楚麼? 到底是誰犯了罪?到底是誰造成26歲的冀中星癱瘓?又是誰逼的半身癱瘓的冀中星再炸掉自己的左手、截肢了左臂?凡是良心沒被狗吃了的,都知道! 新華網刊登這個消息就是在爲中共挖掘墳墓。△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