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全斗煥。

【人民報消息】美國9月3日表示,已扣押南韓前獨裁總統全斗煥貪污所得相關資產50萬美元。南韓前獨裁總統全斗煥家族在美國的財產,陸續被美國司法部沒收,累積金額至今已逾120萬美元。 回顧:南韓前總統全斗煥 數據顯示,1979年12月12日,身爲韓國國軍保安司令的全斗煥少將發動雙十二政變,逮捕陸軍參謀總長兼韓國戒嚴司令鄭升和上將,全面掌握軍政大權於一身;1980年5月17日,全斗煥宣佈全國擴大戒嚴、派出空降部隊鎮壓5月18日爆發的光州民主化運動,把異議人士金大中、金泳三等拘捕入獄及驅逐出境。1980年崔圭夏總統被迫下臺,全斗煥成爲韓國總統,展開其近8年的獨裁統治,史稱「第五共和國」。 因涉嫌主謀1979年韓國「12•12」軍事政變和1980年「5•18」光州事件等,1997年4月17日全斗煥被韓國大法院以「軍事叛亂」、「內亂」和「貪污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追繳罰金2,205億韓元(約合2億美元)。1997年12月,全斗煥被當時總統金大中特赦,並於1998年初獲釋,但韓國政府對追繳他的非法資產問題並未放棄。在此之後的17年間,全斗煥只繳納533億韓元,拖欠1,672億韓元。外界發現他依然過着豪華生活。隨後,韓國政府加大了對全斗煥及其親屬的追查力度,並查抄了全斗煥及其親屬的財產。 美國沒收全斗煥家族金額 累計逾120萬美元 9月3日,美國司法部宣佈,已追加沒收南韓前獨裁總統全斗煥兒媳在賓州投資的50萬美元(約1500萬元臺幣)。全斗煥次子全在庸出售加州海岸住宅所得72.6萬美元(約2,178萬元臺幣),今年2月已被加州地方法院沒收,徵得美國法院同意後將歸還給南韓政府。至此,美國司法部沒收的全斗煥一家財產已超過120萬美元(約3600萬元臺幣)。 美國司法部說,已經掌握全斗煥媳婦在賓州1家公司的50萬美元投資。司法部2月間也扣押全斗煥兒子在加州出售房地產所得72萬6,000美元。 美國司法部表示,美方絕不允許他國腐敗官員或其親屬,將美國金融體系用於藏匿非法資金。被沒收的資金,在徵得美法院同意後,將返還給南韓政府。 據《中央社》報導,美國助理司法部長卡德威(Leslie Caldwell)說:「全總統任內收受賄賂,累積超過2億美元。他與親人系統性地透過美國與南韓複雜的交易網,漂白這些資產。」 據悉,美國司法部自2010年起,開始大規模搜查他國官員的鉅額貪腐資金,並計劃將這些非法資產還給當事人國家。 美中協議互提供金融賬戶信息 美國和中國已經簽訂一類互惠協議,其中「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法案》)協議法案,於2014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中國將向美國政府提供美國公民和綠卡人士金融賬戶信息,而美國則會將中國大陸籍人士美國賬戶信息提供給中共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