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周瑄经常告诫部属要依法办案,主持正义,不要怕担风险,不要徇私枉法,不能出冤案。

【人民报消息】明朝的周瑄,山西阳曲人,生于书香世家,其先辈皆以行医为业,在乡下以有善行闻名遐迩。周瑄为人正直,待人宽厚,勤于职守,史称其「性刚直,莅政勤敏,当大事,决大疑,推诚布公,庙堂嘉其忠节」。 正统年间,周瑄被授予刑部主事,处理法律案件。有时为了澄清疑案,他跋山涉水,微服走访民间竟达数月之久,直到案情查明为止。正统十二年、十三年,周瑄先后奉命提审南京、北京两地区的一些较大案件,每发现一起冤案,当即皆予以平反昭雪,于是贤声大着,迁升刑部员外郎。 周瑄善处积案,「以洗冤救民为己任」,上任后昼夜加班,仅用三天尽平积案,被平反释放的达800余人。一次,有强盗被官府捕获,某校尉受贿放了盗贼,而以与自己有私怨的人来代替充数。周瑄明察秋毫,悉心审理,很快使案情大白,为无辜者雪洗了冤屈,校尉遂以纵盗、诬陷罪入狱。 景泰元年,因吏部尚书王直的推荐,周瑄被破格升为刑部右侍郎。他理案缜密,办案迅捷,属吏仰慕,吏风为之大治。顺天、河间两府大旱、民饥,周瑄奉诏赈救灾区。 这年九月,明英宗复位,以周瑄是当年随征之臣,诏还朝廷,另有重任,周瑄则不听诏,以赈灾为己任,「遍历所部,大举救荒之政,先后赈饥民二十六万五千,给耕牛种子各万余」,直至灾情缓解,民有余力,才回朝「奏行利民八事」。明英宗任周瑄为刑部左侍郎。 明英宗复位后,信任锦衣卫指挥使门达、校尉逯杲等人,这些人干扰司法案件,多次制造冤假大案。周瑄为此心忧,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他仍然尽力纠正冤案。还经常告诫部属要依法办案,主持正义,不要怕担风险,不要徇私枉法,对于因为各种原因移交到刑部裁决的案件,一定要公正断案,不能再出冤案。 周瑄往来于镇抚司(锦衣卫机构)诸断案者之间,「开谕以理,多所匡正」;同时,戒饬诸司,勿得慑于镇抚司的淫威而不敢拯救无辜、匡正冤狱。因此移交刑部的一些案件,都得到公正的处理,迅速扭转冤案滥行。 周瑄主张在持法平允的前提下,「意主宽恕,不为深文」,即慎刑宽恕,决不苛刻的引用法律条文来任意定罪。他长期在刑部任职,属下亦行事谨慎,没有敢欺瞒他的。 景泰七年,周瑄改任右都御史,负责督理南京粮储。在此期间,他「捕惩作奸者多人,宿弊为清」。得知凤阳、徐州等地发生饥荒,他迅速前往赈济,将实情禀奏朝廷,获廪四十万以赈灾,安抚一方,吏民称颂。 不久,周瑄升任南京刑部尚书,立时「士类相庆,以为得人」。他一上任就下令各部门,在5日内对所有在押犯人的案件重新核查,很快狱中所有积案都得到了处理。对于疑难案件,他督促各部门限时办结案件,不得拖沓,使狱无滞囚,风清气正。 有一次右都御吏高明问周瑄:「您总是精神充沛,身体康健,并且家中多儿子,有何养生之法,望不吝赐教。」原来高明一直为没有子嗣而忧虑,周瑄说了一句很平常的话:「我多次在朝中及地方任职,所任官职多是司法断案。」高明听后感到惭愧,他知道周瑄待人处事仁慈宽厚,而自己却苛刻严厉,从此改过迁善,理案审慎,并开释无辜、昭雪错案,果然善有善报,高明不久也有了儿子。 周瑄不慕荣利,出入两京为官近四十年,清廉无蓄,两袖清风,以致告老后家无田宅可归,于是在南京定居下来。周瑄的儿子周经任礼部尚书、周纮任吏科给事中,博得「父子尚书,两代清官」之美誉,孙辈周曾、周孟等亦为高官,再得「四世宫保」之盛赞,而且均承继了宽仁厚道、清正廉明的家风。 (事据:《明史》《客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