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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电3名前高管因福岛核事故被强制起诉(图)
 
2016年2月29日发表
 
从左至右:胜俣恒久、武黒一郎、武藤荣。

【人民报消息】日本东京检方2月29日以涉嫌过失致死伤罪,向东京地方法院强制起诉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期间东京电力公司的3名高管,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日本东部大地震引发强烈海啸。由东电公司运营的福岛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导致断电,其4个核反应堆中有3个先后发生爆炸和堆芯熔毁,造成灾难性核泄漏,东京第5检察审查会2015年7月决定强制起诉胜俣恒久等3人。 这是福岛核事故后首起涉及该事故的刑事诉讼案。被强制起诉的3名东电前高管分别是:前会长胜俣恒久、负责东电核电业务的前副社长武藤荣、负责东电与政府联络的前副社长武黑一郎。 根据检方刑事诉状,这3名前高管在预见福岛核电站可能因海啸受淹的情况下,未采取恰当安全防护措施,造成核电站发生氢气爆炸,致使爆炸现场13人受伤,并导致核电站附近一家医院44名入院患者被迫疏散,后因病情恶化死亡。3人涉嫌过失致死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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