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官貪贓,一輩子就白白浪費、沾污了寶貴的生命。

【人民報消息】《後漢書•列傳第十七》記載:鄭均,字仲虞,東平任城人。年少時喜好黃老之學。他的兄長在縣裏做官,經常收受賄賂,對弟弟鄭均的幾次勸阻置若罔聞。鄭均就跑出去做傭工,一年多後拿到工錢回來送給兄長說:「這些錢用盡還能再得到(做工還能再得),爲官貪贓,一輩子就白白浪費、沾污了寶貴的生命!」他的兄長被這番話所感動,從此變得廉潔了。 鄭均爲人誠實,崇尚正義。兄長死後,他供養着嫂子、侄兒,對他們情禮備至。朝廷徵召他做官,他因擔心家裏的嫂子、侄兒無人贍養而推辭。 元和元年(84年),東漢章帝下詔書給廬江太守東平相說:「議郎鄭均,安貧樂道,爲人恭敬節儉。以前在中樞部門任職,後因病退休。他的爲善之心堅定不移、至老不息。《尚書》裏曾說:『天子應彰顯恆常有德的人,這才吉祥!』因此,賞賜鄭均穀米一千斛。每年八月,有關官員前往探問,並賜羊、酒,以表揚他的德行。」 第二年,皇帝東巡經過任城,去了鄭均的住處,並賞賜他終身享受尚書的俸祿,所以當時的人稱鄭均爲「白衣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