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國的樣子,就是中國人觀念塑造的,中國人普遍有什麼樣的想法,就有什麼樣的中國。換句話說:中國人有什麼樣的觀念,就有什麼樣的疫苗。

【人民報消息】編者按:張凱,基督徒,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律師,曾代理山西毒疫苗案、三聚氰胺毒奶粉案、蕭山教案(浙江蕭山強拆教堂、逮捕教會領袖)等,2015年8月,在「709」非法大抓捕中,被中共以莫須有的罪名「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爲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罪」羈押。 2016年,公安以取保候審釋放張凱。 2017年,張凱再次被抓後再次取保。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張凱律師無法繼續行使律師權利,丟掉工作,生活陷入困境。 律師做不成了,張凱在個人微信公衆號宣佈,以寫文章討打賞維持生活。2018年長春長生生物公司生產的假疫苗致使百萬孩童受害,毒疫苗事件曝光後,全國人民憤怒至極,直接危及到中共政權。7月23日,張凱發文《都在一條船上》,談論劣質疫苗使所有中共國人一起遭殃。文章在17個小時內獲得上千萬人次的點擊量,以及令人震驚的打賞,共計140萬元人民幣(新臺幣630萬)。這篇文章旋即被刪除,張凱公衆號亦被封。

都在一條船上 作者 張凱
張凱律師
2010年春天,我和十幾位律師、記者一起研討山西毒疫苗事件。 我把研討會記錄放在我的博客裏,第二天,文章被刪,爲了表示抗議,我把這個事記錄在了博客裏。 之後,律師和記者分頭行動,一系列維權過程我都寫在博客裏,但文章很快都被外星人劫持了。 那一年,我見了很多當事人,他們的孩子在打完疫苗之後,有的忽然抽搐,有的死了…… 但是,人的生病和死亡可能有很多種原因,他們只能說明在時間上有先後關係,但是誰能說清楚是否存在實質因果關係呢?很多部門就是這麼搪塞他們的。 疫苗的保存要求在2–8攝氏度(36-46華氏度),當時有證據表明:很多疫苗直接在高溫下保存和運輸。 高溫下的疫苗只是無效,還是變質爲有毒物質?誰都說不清。 當時毒疫苗事件發生在山西,八年後的今天,疫苗受害者主要在山東。 這一東一西,惹動了人們的憤怒。 山西疫苗事件距今已經八年時間了,這八年,我經歷了人生各種起落和變故。 就像坐在一艘大船裏,自己完全無力左右命運,只能跟着大船起起落落。 後來我意識到:我們何嘗不都在一艘大船裏,看起來船決定着我們的命運,而事實是:船裏的每一個人,決定着船的命運。 我的同學今天給我留言,讓我寫寫毒疫苗的文章,因爲他的孩子打了報導的問題疫苗,他不知道這疫苗進入孩子的血液裏會發生什麼。 我還記得他嘲諷我:不懂得賺錢,每天總是關心自己改變不了的事情,閒的蛋疼。 我的同學就很會賺錢,平時不問西東,唸叨着什麼歲月靜好。 八年前山西毒疫苗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似乎也不需要知道。山東的事終於輪到他了。 他也真的急了,一下午給我發來好多這個事件的文章,問我是不是真的。 我說:「不傳謠,不信謠」。這正是他曾經發給我的微信。 2009年,我幫助毒奶粉受害者。 2010年幫助毒疫苗家庭。 我的這位同學說:你什麼都改變不了,倒是把自己搭進去了。識時務者爲俊傑。 他說的是真的,而且他也是俊傑。所以,我不爲自己辯護。 2009年,我代理毒奶福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不立案。 2010年,毒疫苗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也不立案。受害人就到衛生部抗議,最後被拘留了,於是行政訴訟,我拿着他們的訴狀到法院,依然不立案。我和法官吵起來,最後被轟出去了,這事發生在北京法院。 行政拘留不算太重的處罰,最多十五天。據說有人因此被判刑,理由是:尋釁滋事。 確實,我什麼也沒有改變。 我常常感覺到:這樣的處境,律師是最沒用的,有時候,我們只是給當事人帶來一些心靈的安慰而已。 今天網上才傳出消息:過去管奶粉的領導,並沒有卸任,現在管疫苗了。 網友質問:管不好奶粉的人,能管好疫苗嗎? 疫苗問題沒有解決,管疫苗的人也沒有解決,但提問題的人都被解決了。 當年披露山西毒疫苗的記者王克勤被報社下崗,總編包月陽被免職。還有當年的那些律師,我都不想多說了。 最近讀哈耶克,這位先知般的思想家,指出了人類通往奴役的路,他說:「觀念的轉變和人類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麼:今天的中國的樣子,就是中國人觀念塑造的,中國人普遍有什麼樣的想法,就有什麼樣的中國。 換句話說:中國人有什麼樣的觀念,就有什麼樣的疫苗。 我那位同學的想法,基本是國人的普遍想法。 平時我懶得理他,他也懶得理我,同一個世界,不同的夢想。 而這次,這位同學或許才意識到,我們是在同一條船上。不僅僅我與這位同學,這次大富豪劉強東與八年前那些衣服都穿不整齊的農民,也站在了同一條船上。 平時我的這位同學一門心思賺錢,哪裏管什麼洪水滔天。但這次他發現了船在漏水,可能自己也會溺水,總應該想想怎麼把船修好吧? 況且他平時很「愛國」,微信朋友圈幾乎沒有「負面」信息,最近又在朋友圈裏轉發人報(註:把人民日報給縮寫了,估計這是「關鍵詞」)文章,吆喝着要和美國把貿易戰打到底,說什麼:美國亡我之心不死。 這位同學最後發信說:「要好好賺錢,讓兒子移民」。 我回復:「真慫」。 一個大膽的假設: 如果2010年,那些做報導的記者、律師不是被打壓,而是得到榮譽。 如果那年的疫苗事件,責任官員得到懲處,法院大膽的開庭審理,受害人得到高額賠償。 如果那些自發組織起來的NGO組織,可以自由的發揮他們的功效。 那今天會怎麼樣呢? 不用太聰明也會知道:會產生更傑出的記者、律師、官員…… 法官會充滿榮譽感,他們會驕傲的說:八年前那個案子是我判的…… NGO組織會自豪的把八年前他們的功績寫在自己的宣傳冊裏,對來訪的人誇耀自己在疫苗事件中所做的貢獻…… 但,這一切都只是假設。 如果把我的這些假設翻譯成政治或法律詞彙,就是:新聞自由、司法獨立、主權在民…… 這些已經被歷史無數次的驗證過的價值,難道我們還需要別出心裁,另闢新道嗎? 問題疫苗難道真的只是疫苗問題嗎? 愛國青年說:「任何國家都有問題。」 是的,他們說的沒錯,但解決問題的方式卻大不相同。 八年前,我們把毒疫苗的帖子刪乾淨了,以爲疫苗問題解決了。 但問題疫苗只是換了一個省。而且,這或許只是剛剛開始。 《南方都市報》刊發的調查報告《疫苗之殤》中披露,中國是世界疫苗事故最多、最慘的國家,每年至少都會有超過1000個孩子患上各種疫苗後遺症,或死或殘。 美國也曾經有過疫苗危機,大家都爭着要往美國這艘船上跳,看看他們是怎麼對待船客呢? 幾年前,美國麻州一家藥廠出現違規,導致全國腦炎爆發,76人死亡,該廠負責人被控二級謀殺,藥廠倒閉,賠償2億美金。 1988年,美國通過《國家疫苗傷害補償程序》。確立了爲接種疫苗造成傷害的無過錯補償制度,受害人無需訴訟就可獲得初步賠償。 我們得到賠償的概率有多大呢? 這要解釋什麼是無過錯補償。簡單的說:雙方舉證方式不同。 2013年湖南、廣東、四川有4名嬰兒注射乙肝疫苗後死亡。家屬向醫院提出索賠,院方稱:尚不能確定死因與疫苗有關。也就是說:家屬需要證明孩子的死是疫苗導致的。 想想,這樣的證明有多難?孩子打了疫苗,孩子也死了,但這可以證明是疫苗導致的嗎?不可以。 醫院會說:孩子中午還吃飯了呢?你怎麼知道不是吃飯死的?醫生可以拿出一大堆病例說明:吃飯也是可以死人的。 你是一個幾年才會接種一次疫苗的人,你的訴訟對手是精通疫苗醫學的機構。你怎麼可能贏? 你當然可以申請鑑定,但是疫苗有多假,鑑定就可以有多假。 美國確定的無過錯補償責任正好相反,上面的案子爲例,按照美國的法律,院方需要證明:孩子的死與疫苗沒有關係,如果院方不能證明,就要賠償。 依據上述的美國法律,也是先行賠付。就是說:先賠錢,然後再打官司,一般而言,孩子疫苗後,只要不是明顯的意外死亡或其他疾病導致死亡,都會推定爲疫苗導致。 而賠償的數額呢? 在山西毒疫苗事件中,唯一獲得法院立案的尚彩玲,打了三年官司,最終和疫苗廠家達成和解協議:廠家補償十萬元,尚彩玲放棄訴訟和上訪權利。 從1988年至2000年法案實施12年間,全美有1500多人得到11億多美元的基金救濟。平均每人約500萬人民幣。 從數字來看,我們孩子比美國孩子疫苗致殘、致死的數額多出十多倍。而賠償,我們比美國少十幾倍。 看了這樣的數字,不知道那些整日喊着:「厲害了,我的國」的人會怎麼想。 不能再寫下去了,再寫一下就又變成「別有用心」的人了。但希望這篇文章不要被刪,誰家沒個孩子,誰能避免被狗咬一口呢? 當年爲疫苗受害者呼籲的律師,現在多半已經不幹這事了。他們在哪裏,自行谷歌吧。 我回到了北京,北京司法局還沒有給我年檢,所以不能執業,既然大家都在一艘船上,誰認識局長,幫我和他聊聊。把這麼優秀的律師逼成一個靠文章打賞的人,實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