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維權人士邢望力,右手有殘疾。照片攝於2020年。

【人民報消息】河南省信陽維權人士邢望力在羈押37天后,被當地檢察院批准逮捕,並傳出他在監室受到毆打虐待。代理律師認爲,邢望力上訪沒有刑事違法性,不符合逮捕條件,提出取保候審。 今年4月20,邢望力夫婦前往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靈山鎮,看望被非法軟禁的人權律師江天勇。4月23日上午當地淮河派出所所長恐嚇他們說,邢望力「不老實,就搞(整)他」。當天下午邢望力去北京上訪。 4月27日,邢望力在北京市東城區正義路郵局寄信時,遭北京警察攔截盤查並扣留,後轉交給地方政府帶回息縣,被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15天。 5月12日,邢望力轉爲刑事拘留。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寫着,邢望力被抓的原因是「自2000年以來多次信訪,赴京非訪」。 6月15日下午,律師首次得以會見邢望力,了解到當天他在寫控告材料時,遭8號監室4名在押人員拳打腳踢。 律師說,邢望力精神狀態尚可,被打後中午氣得吃不下飯。 在此次會見中,邢望力堅持自己沒有尋釁滋事行爲,在北京期間沒有任何的違法行爲,他是被綁架回來的。邢望力還在律師會見筆錄簽名時寫下「無罪」二字。 6月16日,律師和邢望力的妻子徐金翠去息縣檢察院,把邢望力捱打的情況反映給管理監獄的檢察官,對方表示將調監控了解一下情況。 6月18日,邢望力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據了解,律師多次前往檢察院要求會見承辦檢察官、提交法律意見書被拒。 律師在書面法律意見書中表示:嫌疑人不符合指控罪名,不應批捕,應當取保。 律師認爲,邢望力不構成尋釁滋事,他的行爲沒有刑事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不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徵,不符合逮捕條件。 首先,北京是人民的首都,任何公民都有前往的自由,去北京寄信、寄材料的行爲均不違法。北京警方沒有作出任何警告、教育及警示,充分說明嫌疑人在北京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爲和事實。 其次,上訪是國家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嫌疑人沒有攜帶管制工具,沒有聚集、圍堵、拉橫幅、擾亂交通、公共場所等危害公共社會秩序行爲,不違反信訪條例20條的規定。 邢望力的兒子邢鑑也提出質疑「上訪等同犯罪?」他對這些人沒有任何的悔改之意,直接不見律師,又來個逮捕,沒有放人的意思,感到非常邪惡,但是他絕不會放棄抗爭。 公開數據顯示,近年來,國內維權人士因爲到北京上訪而遭地方政府打擊報復、判刑的案例屢見不鮮。例如,去年年底與邢望力結伴到北京上訪的天津訪民張蘭英,在進京當天即被截訪人員帶回,早些時候已被批捕。 江西宜春訪民孫任秀被指「越級上訪」、「給當地政府工作人員施加維穩壓力」,於今年4月被判刑3年6個月。 湖南株洲的肖芳因強拆問題多次上訪,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一年半。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在對申請信息公開的答覆中稱,「訓誡屬於對本人的宣傳教育,不屬於行政處罰。」 …… 原國內維權律師陳建剛對此表示,中共對人民的壓迫、鎮壓、拘禁、任意地抓捕,他們是早就把法律完全推開了。 他說,今年面臨所謂的中共建黨100週年,我已經陸陸續續看到好多朋友被抓捕的信息,還有對更多人所謂的穩控。中共不惜派出十個人甚至更多,再加上幾部車來控制一個人,就是要達到一個像鐵桶一樣沒有聲音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