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曲沃县尉家里的一个家奴,已经六岁了,但却一直不会说话。 一天,孙缅母亲正在堂前闲坐,忽然发现这小孩一直在瞪大了眼睛盯著自己看,就问他为何如此,小孩笑著说:「夫人您十几岁上,有一次穿著一身白上衣,黄裙子,抓住了一只野猫,便把它当宠物养,如今可还记得吗?」缅母回答说记得。 于是小孩又说:「当年的那只野猫,就是我呀。我逃脱后,藏在瓦陇上,听见夫人不停地在哭,一直到夜里才得以下来。后来去了东园,园内有一座古墓,我就在那里面安了家。这样过了两年,后来被猎人杀掉了。死后便见到了阎罗王,他对我说:『你没有罪过,可以投胎做人了。』于是就托生去了海州,当了一个乞丐的孩子,一生之中,受尽了饥寒交迫,到二十岁时就死了。我又去见阎罗王,大王说:『这次让你去贵人家作奴仆吧,奴的名字虽然不好听,但是也没有需要担忧害怕的事情。』于是就送我到了您家。如今我已经历过三生,而夫人您依然健在,而且没病没灾,大有福气,这难道不值得惊奇吗?」——《广异记》 原文: 曲沃县尉孙缅家奴,年六岁,未尝解语。后缅母临阶坐,奴忽瞪视。母怪问之,奴便笑云:「娘子总角之时,曾著黄裙白裶襦,养一野貍,今犹忆否?」母亦省之。奴云:「尔时野貍,即奴身是也。得走后,伏瓦沟中,闻娘子哭泣声,至暮乃下,入东园,园有古冢,貍于此中藏活。积二年,后为猎人击殪。因随例见阎罗王。王曰:『汝更无罪,当得人身。』遂生海州,为乞人作子。一生之中,常苦饥寒,年至二十而死。又见王,王云:『与汝作贵人家奴。奴名虽不佳,然殊无忧惧。』遂送至此。今奴已三生,娘子故在,犹无恙有福,不其异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