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部部长瑞卿文革期间被批斗, 跳楼摔断了腿也不被放过, 被人用篮子抬去继续批斗,痛苦不堪。 |
【人民报消息】1951年初,中共建政仅一年多,中共公安系统发生一起大案要案——「两陈案」。两陈分别是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坤。此案牵连上千人。
1982年中共为「两陈案」平反,认为这是一起大冤案。这起大冤案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这起大冤案?
两陈被抓捕
1951年2月6日,黄历中国新年大年初一晚上,在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上路的一家宾馆里,时任中共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广州市公安局长谭政文,请他的上级领导和下级官员「节日聚餐」。
他的上级领导是当时正在广州视察的公安部长罗瑞卿;他的下级官员有: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孙乐宜、陈坤、朱明,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田星云,以及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的警卫秘书马甫等。
等大家落座后,公安部长罗瑞卿站起身来说:「今天过节,大家一起吃顿饭。不过,陈泊、陈坤,你们要把枪拿出来。」
两陈还没缓过神来,预先埋伏的公安人员就抢上前去,下了两陈的手枪。然后,罗瑞卿厉声地说:「把他们押下去!」
从此,两陈由座上宾沦为阶下囚。
两陈被押往北京
两陈都是中共华南分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广东省政府主席兼广州市长叶剑英调到广州的。
陈泊上世纪40年代在延安工作九年,因破获很多大案、要案、陈年积案,被毛泽东称为「延安的福尔摩斯」,名气很大。1946年,他被派往东北,先后任松江(黑龙江)省委常委、社会部长兼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吉林省公安厅长等。1949年,随吉林省委书记陈正人南下,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社会部长兼省公安厅长。
叶剑英多次向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提出调陈泊到广东,最终总算将他调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
陈坤是中共华南分局、香港分局情报工作的负责人。他也是叶剑英点名调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
叶剑英主政广东期间,全力支持陈泊、陈坤做好工作,并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公安部长罗瑞卿宣布抓捕两陈,不是罗一个人能决定了的。他是在请示中共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中共第二号人物刘少奇同意之后,才到广州抓人的。
两陈被抓三天后,陈泊和他的妻子吕璜及两个孩子,陈坤与他的妻子高华及三个小孩,被押送到广州火车站,由一个班的战士武装押解到北京。一到北京,两家人被直接押到公安部软禁起来。
1951年4月底的一天深夜,两陈被正式逮捕,投入德胜门外的功德林监狱。
两陈罪名吓人
两陈被押解北京后不久,中共华南分局在广州召开分局、省、市三级干部会议,由公安部长罗瑞卿作「关于陈泊、陈坤所犯严重错误」的报告。报告指控两陈是「国际间谍」、「中统特务集团的黑后台」。
随后,根据罗瑞卿的指示,广东省、广州市公安系统掀起「大揭发,大批判」高潮,要求所有干警必须站稳立场,与两陈划清界限,揭发两陈的问题,个个表态,人人过关。
两陈手下上千人被抓捕
两陈被押往北京后,一场空前规模的大逮捕铺开了,短短十几天内,广州市公安局有300多人被抓,广东省公安厅有700多人被抓。
在省公安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谭政文的主导下,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加紧对上千名「两陈案」相关人员的审理。一些被认为与两陈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犯人」,遭到不分昼夜地轮番审讯。
以两陈被抓捕为标志的这一事件,成为中共建政后公安系统第一大案。
两陈被判刑
1953年3月,公安部以「北京市军管会军法处」的名义,对两陈定罪、判刑。地点是在一个食堂。
两陈案的刑事侦查,是公安部做的;对两陈的起诉书,是公安部一局副局长徐守身宣读的;对两陈的判决书,是公安部一局四处处长姚伦宣读的。
陈泊的罪名是:「丧失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包庇反革命,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极大损失」,是「混进党内的异己分子」。陈泊被判刑10年。
陈坤当时已经死亡5个月,仍被扣上「包庇反革命」等罪名,被判刑8年。
两陈被迫害致死
1952年10月,被软禁、关押一年零八个月的陈坤,因身心受到巨大打击,病死狱中,年仅41岁。死时,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死后,尸体是怎么处理的,他的家人和外界都不知道。
宣判时,陈泊就不服,想做「最后的陈述」,但姚伦不许。在狱中,他不断地申诉,全都石沉大海。陈泊判刑后,理应让陈泊与家属见面,但得知陈泊的妻子吕璜向有关领导申诉后,公安部领导不许吕璜和陈泊见面。
1961年,在被监禁中苦熬10年的陈泊,终于刑满释放。他来到妻子吕璜工作的全国妇联,一打听,吕璜去山东出差,一周后才能回家。经门卫指点,他匆匆来到红旗中学找到儿子陈修力。
两天后,一大早,陈泊还未起床,几名公安人员来到陈泊家,收缴了他的释放证,然后不容分说地将他带上警车,押送到北京站开往武汉的火车上。到武汉后,他被押往数百里外的荆门沙洋劳改农场,继续劳动改造。
1966年文革爆发后,因为曾经主导两陈案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被打倒,陈泊冤案引起一些人重视。他一度被北京工业大学的红卫兵接回北京。但不久,又被公安部军管会押回沙洋劳改农场。
1972年2月,被非法关押21年、一身是病的陈泊,在昏迷中离逝,时年63岁。
1951年公安部为什么要制造两陈大冤案?
主要原因有四:
第一,毛泽东担心敌特搞暗杀。
据罗瑞卿之子罗箭讲,1949年中共建政后,罗瑞卿出任公安部长。一次,毛主席和他谈话,谈到苏联的教训时说,苏俄新政权建立初期,许多高层领导遭敌特暗杀,政治局委员基洛夫、古比雪夫都遇害身亡,连列宁都遭遇黑枪袭击,身中数枪,虽未当场身亡,但弹头带毒,致使列宁长达数年卧床不起,最后还是早早去世了。毛告诫,中国一定不能出这样的事情,出了事你这个公安部长是交不了帐的。
第二,罗瑞卿怀疑两陈是间谍。
毛的担心以及叶剑英1950年两次遇炸弹袭击,加上不断有人向北京反映广州市公安局搞「以毒攻毒」导致的一些问题,使得公安部长罗瑞卿坐不住了,他怀疑广州市公安局有「内鬼」。
谁是「内鬼」呢?最后目标锁定在陈泊、陈坤身上。广州市公安局「以毒攻毒」主要是由两陈具体领导的。
陈泊当年在新加坡做地下工作时在一起炸弹爆炸案中被炸掉左手。他到延安后,当时的中央社会部部长康生曾怀疑左手被炸掉,是「王佐断臂」,意即「苦肉计」,怀疑他是混入延安的间谍。但因为没有证据,加上陈泊工作表现出色,间谍之说不了了之。
到了1950年代,康生当年的怀疑,变成了罗瑞卿的怀疑。他怀疑陈泊是「国际间谍」。陈坤因为过去在香港搞地下工作,接触的人很多很杂,也被罗瑞卿怀疑是「国际间谍」。
两陈被抓,最初的罪名就是「国际间谍」,「两陈案」又称「国际间谍案」。
第三,罗瑞卿怀疑两陈是「中统特务的总后台」。
1949年10月,为了整治广州当时的混乱秩序,经过以叶剑英为首的中共广东省委批准,陈泊决定组织武装便衣队,称为「特别工作队」,由副局长陈坤领导。特别工作队利用旧政权的警特人员和三教九流人物「以毒攻毒」,使广州的抢劫案迅速减少,也使一些国民政府潜伏下来的特工、情报人员纷纷落网。
两陈在广州搞「以毒攻毒」时,手下有两个得力助手,一个叫梁侠,一个叫程长清。他们过去都是中共地下党员,在做地下工作时,与国民党特警人员有联系。他们因此被怀疑是「国民党中统特务」。
「两陈案」从始至终都是在公安部长罗瑞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审查的。
公安部负责审查「两陈案」的是一局。一局局长先是陈龙,后由凌云继任。
一局具体由四处(即执行处)的范祥、郝力光、郭松华等负责侦办。经过一年多的侦查,他们得出的结论是:陈泊、陈坤不是「国际间谍」;他们利用的旧关系、旧人员无一是现行反革命和暗中为国民党服务的特务。梁、程是「中统特务集团头目」的说法,不是事实,应予否定。两陈是「中统特务集团黑后台」的说法也不成立。
报告经过一番争论层层上报,送到罗瑞卿案头。罗的态度很坚决:「此案不能动摇。」
根据罗的意见,一局局长凌云批示:「审不出中统特务来,说明我们审讯工作的无能。」
范祥等三人因坚持己见,均受处分,被调离公安部。
最终给陈泊、陈坤定罪时,罪名不是「国际间谍」,也不是「中统特务集团的黑后台」,而变成了「包庇反革命」。
第四,陈泊与陈龙、汪金祥、谭政文等过去有矛盾。
1946年,陈泊任松江省社会部部长兼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时,陈龙任哈尔滨公安局局长,是陈泊的上司。汪金祥任中共东北局社会部部长,是陈龙和陈泊两个人的上级。1947年,陈泊在工作上与陈龙发生一次激烈争执,汪金祥支持陈龙。陈泊不服,坚决反驳。1950年,公安部召开侦察工作会议,陈泊和陈龙当众发生激烈争论,闹得很不愉快。
1950年10月,陈龙担任中国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一局)局长,两年后升任公安部副部长。「两陈案」的侦察和审理就是由陈龙任局长的一局负责的。
陈泊与谭政文,在延安时期曾共事过。谭政文调任广东省公安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后,与陈泊在工作上也有矛盾。
据谭政文的妻子姜鹏说:「陈泊在省(公安)厅挂虚名,只参与市(公安)局的工作;在市局,同陈坤二人又只管侦查工作,其余治安、内保等公安业务,全部推给孙乐宜副局长等。工作中,极少请示汇报,重大问题甚至不同政文商量。」
这些工作中的矛盾,在两陈落难后,不可避免地被参杂到办案中。
结语
「两陈案」,是在先有罪名——「国际间谍」、「中统特务黑后台」,再找证据证明他们有罪。当公安部一局四处办案人员经过侦查,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两陈有罪之后,公安部长罗瑞卿不愿承认自己有错,坚持己见,强令下面的人非要给两陈定罪不可。最后,由公安部一家包了「两陈案」的侦察、起诉、审判。
中共建政后公安系统第一大冤案就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转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