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单位做事的人如果心存善念,以善化社会、造福人民为本,比其他职业的人更容易行善积德。(公有领域)
【人民报消息】古人说「身在公门好修行」,亦即在政府单位做事的人如果心存善念,以善化社会、造福人民为本,比其他职业的人更容易行善积德。 同时,掌握权力者需要面对各种难题和诱惑,如能坚持磨砺品德、保持善念,也会因言传身教,无心插柳柳成荫,成为社会大众行善积德的表率。 明法论法 不以权代法 《后汉书》记载,东汉郭躬,继承父业,学习并讲授法律,后来在朝廷担任官职。 明帝永平年间,奉车都尉窦固征伐匈奴,骑都尉秦彭担任副将。秦彭在自己的驻地以军法处决罪犯,窦固便弹劾秦彭独断专行,奏请朝廷诛杀秦彭。 明帝让朝中公卿廷议,参与廷议的人一致同意窦固的奏请,只有郭躬持反对意见说:「按照法律,秦彭有执行处决的权力。」 明帝问:「大军出征,统一由督帅指挥,秦彭没有处斩的权力,怎么能专断杀人呢?」 郭躬答说:「统一由督帅指挥是指军事层面,而且秦彭驻地与督帅不在同一个地方,军法规定,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副将可以灵活处置,不必每件事情都请示主帅。因此,不应该治秦彭的罪。」 最后明帝采纳郭躬的意见。郭躬明法论法,避免了有权力的人以权代法,保住秦彭的性命。 天道正直 不以猜疑定罪 《后汉书》还记载另一件郭躬循法救人的故事。当时发生一件命案,有两兄弟共同杀人,但谁是主犯,一时间难以断定。明帝认为,兄长没有教导好弟弟,应该负主要责任,因此批准严惩哥哥,免去弟弟的死罪。 之后,中常侍孙章宣读诏书时,说成两人均判处死刑。尚书知道后以「假造皇帝诏命」弹劾孙章,奏请处死。孙章主张自己是一时失误,并非故意。明帝召见郭躬征询意见。 郭躬说:「孙章应该只处以罚金。」 明帝问:「孙章假造皇命,为什么仅处以罚金?」 郭躬答说:「法令上有故意和失误的区别,孙章传达诏命有误,只是失误,失误犯罪处罚较轻。」 明帝说:「孙章与犯人是同县人,我怀疑他故意这样做,不可饶恕。」 郭躬答说:「天道正直,君子不应该在没有证据下,怀疑他人欺骗,君王应该遵循天道,不能用猜疑定罪。」明帝同意了郭躬的看法。△(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