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退選不民主嗎?
胡平
2024年8月2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美國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於8月22日落下帷幕。現任副總統哈里斯被確定爲民主黨總統候選人。
這次民主黨推舉總統候選人的整個過程可謂一波三折。其中最戲劇性的一幕莫過於現任總統拜登宣布退選。
不錯,在位總統爭取連任而中途退選是有先例的。1968年美國總統大選,時任總統約翰遜就在競選中途宣布退選;不過約翰遜宣布退選是在當年的3月31日的黨內初選期間,這次拜登宣布退選卻是在7月21日,是在他已經以絕對優勢贏得黨內初選的勝利之後。
在6月27日首場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中,拜登的表現很差勁,其精神狀態很有幾分老年癡呆症初期症狀。於是很多民主黨人要求拜登退選,但拜登堅持不退。按理說,拜登是按照民主程序,一個州一個州,憑選民的選票選出來的。如果拜登堅持不退選,沒有人可以通過一種民主程序強迫他退下來。但是拜登卻突然宣布退選了。因此很多人說,拜登實際上是被政變、被逼宮,也就是被一種非民主的、反民主的密室政治的方式逼下來的。
我不認爲拜登退選是被政變、被逼宮。因爲政變和逼宮都是以武力相威脅下的非程序權力更迭,而拜登並沒有被武力威脅。再者,嚴格說來,所謂沒有一種民主程序可以逼迫拜登退選這種說法其實並不準確。因爲美國有一個憲法第25修正案。其中第四條規定:一旦副總統及多數內閣成員一致認爲總統已狀態不佳(身體上或精神上),無法有效履行職責,就可在未經總統同意的情況下採取一定步驟暫時或永久解除總統職務。一旦拜登被罷免總統,他的下屆總統候選人的資格也就保不住了。
事實上,早在今年2月,西弗吉尼亞州總檢察長帕特里克.莫裡西(Patrick Morrisy)就敦促副總統哈里斯根據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第四條行使她的權力,並宣布拜登總統不能行使權力和履行職責。7月5日,《聯邦黨人》(The Federalist)發表了瑪格特.克利夫蘭(Margot Cleveland)的文章:「援引第25修正案符合憲法——也是民主黨的最大希望」。7月8日,川普也提到憲法第25修正案。川普在接受採訪時說,拜登已經贏得民主黨初選。除非拜登主動退選或者民主黨使用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否則沒人能讓他退選。
誠然,我們沒有見到有任何民主黨大佬(包括副總統哈里斯)公開提出使用憲法第25修正案,但是拜登本人不會不考慮別人使用憲法第25修正案的可能性。固然,拜登作爲總統有權依據憲法第25修正案進行某種反擊,但勝算極小。拜登不能不考慮到,如果他一味堅持不退,那就很有可能迫使他的同事使用憲法第25修正案第四條,其結果必然是對美國、對民主黨以及對他本人更大的不利。因此我認爲,拜登退選是出於自願。他知道這對他自己、對民主黨和對美國都是更好的選擇。
不錯,在拜登退選的過程中,有民主黨大佬和金主的壓力,其間也有關起門來的交談,但這些都屬於憲政民主制度下的正常運作,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其中有武力或暴力的威脅,不是非民主、反民主。
順便一提,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山事件後,有民主黨人呼籲時任副總統彭斯使用憲法第25修正案第四條罷免川普,彭斯拒絕。應該說彭斯的拒絕是合理的,因爲憲法第25修正案第四條只應該在總統無行爲能力而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使用,現在的拜登存在這個問題,而當時的川普並不存在這個問題。
鑑於有不少人認爲這次拜登退選是政變是逼宮,是非民主是反民主,我的上述說明也許不是多餘的。△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 原標題:胡平:拜登退選是被逼宮、被政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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