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上月底,在美資深政治異見人士,公民力量副主席韓連潮發帖表示:又有牆國流出小道消息稱:原火箭軍政委王家勝上將,現政工部主任張鳳中中將近日被同步抄家抄辦公室…… 連潮兄評論說:(中共)軍中清洗勢頭不減,黨衛軍將領人人自危,亂成一鍋粥。我以爲習近平「自毀長城」對和平是好事。極權是腐敗的溫牀,只要極權存在一天,腐敗就會生生不息。 有援引潮兄這則貼文的文章認爲:韓先生沒有表明「小道消息」的流出渠道,我們也無從查證,不知道這究竟是「謠言」,還是遙遙領先的預言。如果王家勝和張鳳中被抄家、抄辦公室,那就意味著這兩人已經出事被抓了。 該文章分析說:習近平組建火箭軍,魏鳳和是首任司令員,王家勝是首任政委。魏鳳和有那麼多嚴重問題,王家勝可能獨善其身嗎?特別是王家勝出身中共總裝備部,極有可能涉入了火箭軍軍事採購腐敗案。 筆者很同意這種分析,其實從去年年中開始陸續被曝光的魏鳳和爲代表人物的中共火箭軍前腐後繼案和以李尚福爲代表人物的軍委裝備發展部(總裝備部)「行業」腐敗塌方案大體上是一回事。 筆者註意到,維基百科除了早有的「火箭軍」詞條,也還專設了「2023年中共火箭軍腐敗案」詞條,開篇第一段是:2023年中共火箭軍腐敗案,簡稱火箭軍案,即一系列涉及中共火箭軍、中央軍事委員會裝備發展部和航天軍工企業的腐敗案件,也是中共二十大召開、習近平開始其第三個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任期後,首宗涉及軍方最高層的腐敗案件。 表述基本準確,但事實上不僅僅是「航天軍工企業「,其他一些類型的軍工企業其實也是這個腐敗鏈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環,比如爲火箭軍提供導彈運載車輛等輔助裝備的軍工企業。 去年7月26日,中共軍委裝備發展部曾發佈公告,說是決定開展裝備採購招標評審專家違規違紀清查整肅治理活動,要求舉報軍隊裝備採購招標評審活動中專家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但僅僅侷限於2017年10月以後,也就是現任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不再擔任裝備發展部部長之後。 而要求舉報的重點查糾內容就是:該回避的不迴避,爲關係企業提供幫助,根據採購人暗示幫助指定企業中標,「打高分」,通過評審活動撈好處。 可見,裝備發展部及其前身總裝備部無疑就是這「火箭軍以及其前身二炮部隊腐敗鏈裏的「經濟人」,即爲軍工企業和火箭軍(二炮)充當掮客「拉皮條」,兩頭撈好處。 今年3月的中共「兩會」期間,習近平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代表團訓話、要求發展「新質戰鬥力」的次日,何衛東即在同一個代表團裏宣稱要嚴打軍隊內部的「虛假戰鬥力(虛假作戰能力)」。 其實,「虛假作戰力」一詞並非何衛東首創,早在2015年,新華社即發表一篇報道文章,說是廣空某團在一次夜間防空演練中,因反應遲緩而眼睜睜看著「敵」機突襲逃逸,該團的二連全連「陣亡」。於是,該團黨委提出了「 杜絕虛假戰鬥力,一切向戰場看齊」的口號……。 不過呢,9年前的新華社報道文章只是把「虛假戰鬥力」侷限在廣空某團的一次導致全連「陣亡」的訓練失敗一例,而今年3月何衛東在「兩會」期間要求嚴打的「虛假戰鬥力」則是立刻被外界與火箭軍腐敗案聯繫到一起,甚至牆內的愛國網民都因此發貼哀嚎「這臺灣還怎麼打?」 那麼,如果說何衛東的嚴打軍內「虛假戰鬥力」具體所指,或者說主要針對的是火箭軍因爲裝備「註水「所以戰鬥力(作戰能力)肯定」虛假「的話,那麼他在今年的三中全會召開前的一個月提出的「以清零見底的決心破除行業積弊」口號中的」行業「二字,具體所指毫無疑問就是由裝備發展部(總裝備部)牽線向火箭軍提供」註水「裝備的相關軍工企業。 在今年6月12日的中央軍委紀委擴大會議上,何衛東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身份代表習近平和張又俠發表訓辭:要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政治監督,深化政治整訓,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製。 話外音是:軍委主席負責製在軍中至今也還沒有被全面地深入貫徹。 何衛東在這次會議上的訓辭還有如下一段:要始終堅持嚴的基調,以更嚴標準管住管好「關鍵少數」,以清零見底的決心破除行業積弊,以絕不容忍的態度防止「四風」反彈,以持之以恆的韌勁糾治基層頑疾。 請註意這裏說的「關鍵少數」和「清零見底」。 「關鍵少數「無疑是指黨政(軍)「主要領導」,語出自習近平的講話「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而」清零見底」中的「清零」自然是語出自習近平的「防疫清零」,何副主席藉此喻指「從腐敗源頭徹查」和「不留死角」。顯然,在魏鳳和及李尚福這兩個火箭軍和裝備發展部(總裝備部)的腐敗總頭目,以及手下一大票嘍囉前後被抓的消息,已經被中共當局自己以各種形式對外證實的前提下,仍然還要強調下定「清零見底「的決心,無疑證明了軍紀委對火箭軍和裝備發展部(總裝備部)、再加上相關軍工企業的塌方式腐敗案的「徹查」並不是過去完成時,而是正在(繼續)進行時。 這是不是也可以從側面證實了連潮兄傳達的牆內「小道消息「確有相當的可信度? 牆內的紅歌會網曾於今年1月6日刊登一篇專門介紹和分析王家勝的文章,作者是該網的專欄作者「時代尖兵」。 文章作者認爲:與原火箭軍司令員魏鳳和一樣,原火箭軍政委王家勝身份同樣特殊,因爲他是最後一任二炮政委、第一任火箭軍政委。第二任火箭軍政委是徐忠波,第三任火箭軍政委是2023年6月履新的徐西盛。 據公開資料,王家勝是1955年1月生人,當年在國防科技大學畢業後即到西昌衛星發射中心(又名中共軍第二十七試驗訓練基地或中共軍63790部隊)工作,後調北京總部,任總裝政治部副主任(正師級),2007年4月(或更早)即升任西昌衛星發射中心政委(正軍級);2009年1月升任總裝政治部主任(正軍或副大軍區級),2011年12月任總裝副政委、中央軍委紀委副書記,2013年7月晉升中將軍銜;2014年12月接替張海陽擔任二炮政委、黨委書記(正大軍區級);2015年12月任火箭軍政委(正戰區職),2017年8月晉升上將軍銜,2020年7月退役。此後擔任半屆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後即徹底退休。 文章作者分析說:綜觀王家勝簡歷,感覺兩個崗位比較特別。 第一個是西昌衛星發射中心政委。 如今正在軍事檢察院看守所裏與魏鳳和「相依爲命」的前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和王家勝畢業於同一軍事院校,從國防科技大學畢業後即共同到西昌發射中心工作,曾擔任副司令員,並於2003年12月升任西昌衛星發射中心司令員。王家勝隨後成爲該中心的政委,從此與李尚福脣齒相依…… 如上紅歌會網站的文章所說的王家勝的第二個「比較特別」的崗位就是「二炮」政委及火箭軍首任政委。 火箭軍成立之初,接受習近平授旗的是首任司令員魏鳳和及首任政委王家勝,而此二人原本已經在「二炮」搭檔數年。魏鳳和接任二炮司令員的時間是2012年,王家勝接任二炮政委的時間是2014年。也就是說,從2014年開始,王家勝與魏鳳和搭檔了3年多時間,直到2017年8月準備高升中央委員的魏鳳和把火箭軍司令員崗位交給時任副司令員周亞寧。 如此說來,已經被中共當局自己對外宣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火箭軍前兩任司令員魏鳳和及周亞寧都是王家勝先後的同級夥伴。中共軍中的政委兼黨委書記大都是和司令員兼黨委副書記狼狽爲奸。 如上紅歌會網文章關於張振中曾在西昌發射中心被李尚福和王家勝栽培的一段與事實有出入,這裏不詳細引述。而事情真相是,李尚福西昌發射中心司令員的接棒人張振中是異(基)地升遷,此前與李尚福和王家勝並無交集。 不過,2016年8月的張振中能夠從西昌衛星發射中心司令員調升到火箭軍副司令員,肯定是與時任火箭軍政委王家勝有直接關係。根據「黨管幹部」的原則,政委在幹部任免上有很大話語權。所以無論當時是哪個部門或者哪個具體人推薦或者提名了張振中,王家勝都是主持考察的那個人。 張振中如今已經是被中共對外公開承認的火箭軍腐敗案中的關鍵人物之一。 另外,當年在西昌發射中心與李尚福搭檔數年後,王家勝先於李尚福調回總部,於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擔任總裝備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李尚福則是於2013年9月奉調總部,升任總裝備部司令部參謀長,再次與王家勝搭夥了一年多時間,直到王家勝高就二炮政委。 在當時的總裝備部裏,與王家勝和李尚福先後有過交集的還有火箭軍腐敗案中已經被中共對外證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從2011年開始擔任該部副部長的張育林。在2013至2014年的那段時間裏,此三人共爲部黨委委員。 前面說了,王家勝2014年升任二炮政委時,時任司令員是魏鳳和,而時任副司令員有吳國華、周亞寧。關於吳國華死因與他的女兒對外」闢謠「的真與僞,留待下篇文章分析。這裏要說的是,王家勝與周亞寧的搭檔關係始自2014年,終至2020年王家勝退役……。 另外,在總裝備部任職及擔任二炮(火箭軍)政委的6年間,先後與王家勝一起共事的除了前面說過的李尚福、魏鳳和、張育林,也還有已經在今年初就被中共當局主動承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李玉超、李傳廣和張振中等。 正如紅歌會網站文章所質疑的那樣:即便王家勝清正廉潔,火箭軍那麼多高級將領出事,作爲火箭軍政委和黨委書記,他起碼要負領導責任。因此,雖然沒有王家勝任何消息,但估計其狀況不會太好。 至於連潮兄推文裏所說的張鳳中,筆者正在設法查找相關信息,本文暫不分析。而分析完王家勝,就不能忽略掉和火箭軍第三任司令員李玉超一起被免職的火箭軍第二任政委徐忠波。 今年3月8日,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了徐忠波「起死回生」的消息。說他在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二次全體會議露面,面對記者「平安了嗎」、「未來軍隊建設」等問題,他全都以「謝謝、謝謝」回應。 當時牆內的如財新網等媒體,則都從央視的鏡頭中發現了「卸任火箭軍政委」徐忠波仍還是身著火箭軍軍服,仍還佩戴著上將肩章的細節。 如此說來,徐忠波到今年三月還沒有被軍紀委「留置」是肯定的。 但是,在對火箭軍腐敗案涉案人員持續「清零」的過程中 ,徐忠波是否會永遠不受嚴重波及甚至黨籍軍籍不保,都需要時間證明。此其一。 其二,在李玉超和徐忠波同時被內部免職的當天,同時宣佈解散或者重組當時的那屆火箭軍黨委是百分之百。根據《中共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組織的處理主要分爲兩種情況:對一般違犯黨紀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或者給予通報批評;對於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覈實後,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可以予以改組或解散。黨組織受到改組處理時,擔任該黨組織機構成員的,除了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可見,當時的火箭軍黨委副書記李玉超是被宣佈了「撤消黨內職務」,而徐忠波最輕也是個「自然免職」。更多的分析內容,留待本專欄下篇文章繼續。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