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號,中共國務院港澳辦網站發布消息說,中共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曉松在20號晚上從他在澳門的住所墜樓身亡。(新唐人視頻截圖) |
【人民報消息】在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的上篇文章中向讀者和聽眾們介紹了自習近平上臺的中共十八大之後,在任內病逝和「離世」的當屆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以及中紀委委員有十八屆中央委員(由候補委員遞補),時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志榮;十九屆中央委員,時任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曉松;十九屆中央委員,時任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部長王玉普;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時任重慶市委副書記任學鋒;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時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官慶(華春瑩之夫?);十九屆中紀委委員,時任天津市市長廖國勳;二十屆中央委員,時任海關總署署長俞建華。
通過比較中共官方對陳志榮、王玉普、任學鋒、官慶、廖國勳以及俞建華死訊的通報方式,證明了凡是在任內被突傳死訊的中共副省部級以上官員,只要確係「因病「,首先是新華社會正式發布消息,人民日報和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隨後也會為其刊登訃告。其次是都會在訃告中規範使用」逝世「二字對逝者表示敬意。反之,凡是在任內自尋短見的副省部級以上官員,首先是央媒對其死訊不予報導,其次是隻由逝者所在單位為其發布的「訃告」中,雖然都是使用「因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來掩飾真正死因,但一律不得使用「逝世」二字表示對死者的敬意,只能使用「離世」二字以體現淡化處理之意。當然,在任內自殺的副省部級官員,其所在單位完全裝聾作啞的例子也有。
根據筆者的追蹤查核,在任內突然死亡的中共正部級高官被其生前所在單位迅速發消息如實介紹是因抑鬱輕生的例子只有一個,那就是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上篇文章中還沒有來得及介紹的前中共駐澳門聯絡辦主任鄭曉松。
2018年10月21日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官網發布消息說:「本網訊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曉松同志因患抑鬱症於2018年10月20日晚在其澳門住所墜樓身亡。受中央領導同志委託,中央組織部和國務院港澳辦負責同志21日專程前往澳門慰問鄭曉松同志親屬。」
這和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上篇文章介紹的任學鋒、廖國勳及俞建華生前所在單位通報他們死訊的形式顯然有所不同。一是鄭曉松的死訊不是由他所在單位駐澳聯絡辦的官網,而是由該「辦」的上級單位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官網發布;二是沒有對鄭曉松的死訊採用發布「訃告」的形式,而是發布了一條以《澳門中聯辦主任鄭曉松墜樓身亡》為標題的新聞稿。三是不迴避真正死因。
需要強調的是,當時國務院港澳辦在公開鄭曉松死訊、死因的這份新聞稿中特別強調了「受中央領導同志委託,中央組織部和國務院港澳辦負責同志21日專程前往澳門慰問鄭曉松同志親屬」(請注意是「受中央領導同志委託」),而且還在鄭曉松自絕於人世的兩個多月後,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借宣布他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自然終止」,對他的去世表示了一次哀悼。
另外,相比前面介紹的任學峰、廖國勳和俞建華,也是自殺身亡的鄭曉松的骨灰是有資格進入「八寶山革命公墓」的。
鄭曉松墜樓身亡的半個月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官網發布消息《張曉明出席鄭曉松同志送別儀式》。消息說:「2018年11月3日上午,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曉松的骨灰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安放。安放前舉行了送別儀式。我辦張曉明主任參加儀式,向家屬轉達中央領導同志的慰問,並敬獻花圈。黃柳權副主任和我辦部分人員出席送別儀式。」
也就在國務院港澳辦發布鄭曉松死訊的當天,牆內財新網在轉發港澳辦消息的同時還配發了《病恥感,官員抑鬱症自殺的助推凶手——從澳門中聯辦主任身亡說起》一文。文章的導語是:「假如官員得了抑鬱症被外界知曉,他的仕途就可能受到影響。而一位官員仕途受到影響,對他意味著什麼,是不言而喻的。」
文章作者寫道:近年來,抑鬱症患者自殺事件經常見諸報端,但今天這則新聞,自殺者是高官,且由中央政府部門公開宣布,格外令人觸目驚心。據報導,鄭曉松離世前一天,即10月19日上午,他還在其辦公樓會見了某智庫負責人一行。從照片上看,他的神態正常,並無異樣。(但)沒有人知道他內心經歷的掙扎。
文章作者接著寫道:於是,我想起了我經歷的一件往事。去年夏天的某日,一位地方高官託朋友輾轉聯繫上我,向我諮詢抑鬱症治療問題。我們在一個隱秘的地方見了面。通過交談,我判斷這位官員已經患上抑鬱症,而且到了中度。我建議他立即到正規精神專科醫院求醫。他和他的妻子都面露難色……。我只記得,和這位官員的妻子告別時,我問她:「以你們的社會地位,為什麼要找我諮詢?」
這位妻子嘆了口氣,告訴我:如果丈夫得了其他病,秘書自然會做出安排,甚至請當地最好的醫生來家裡診斷、治療也不是難事。而得了抑鬱症,即使有醫療資源也不敢用,就怕走漏風聲,被人知道得了抑鬱症。
我問她:「就算被人知道了,又能怎麼樣?「
她又嘆了口氣,說:「如果得了抑鬱症,這形象就沒了。」
她沒有再說下去。我能聽出她的潛台詞:假如官員得了抑鬱症被外界知曉,他的仕途就可能受到影響。而一位官員仕途受到影響,對他意味著什麼,是不言而喻的。
我心裏苦笑了一下。我知道,中國優質醫療資源高度稀缺,普通人和達官貴人能夠享用的醫療資源是有區別的;可是,在精神疾病治療上,一位地方高官和其治下的芸芸眾生,卻以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方式,實現了平等……。
筆者懷疑如上文章作者所說的這位生怕自己的抑鬱病情被走漏風聲而影響仕途的高官及他的愛人,根本就是鄭曉松夫婦。
如上種種,足可以否定當時外界對港澳辦公布的鄭曉松死因的質疑,同時也說明中共當局對鄭曉松的生前還是給予肯定的;「中央領導同志」對他的死是抱有惋惜之情的。當然也能從側面證明他在自殺之前並未經歷過「組織上」的審查和調查。
但是,就算他鄭曉松的自絕於人世確係不堪病痛折磨,作為一個共產黨人也是不應該用自殺來結束痛苦的。所以,雖然鄭曉松的身後事被港澳辦組織安排得還算體面,但無論是新華社還是人民網,顯然都是奉了上面的指示,都只是以從標題到內容全部照抄港澳辦官網消息的形式,而不是以正式的內含生平簡介的訃告形式。同時也都沒有刊登死者遺像。對比一下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上篇文章中介紹的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給陳志榮和王玉普的報喪方式,鄭曉松的死訊還是被降檔處理了。
鄭曉松是用跳樓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至於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上篇文章和本文介紹的另外三個自殺者採取的方式,「網傳」任學鋒是(在北京)跳樓、廖國勳是(在自己辦公室)跳樓,俞建華是在(自己辦公室)「吞槍」。對此,筆者既沒有可靠消息來源證實,亦沒有理由證偽,但還是想對俞建華的「吞槍」多說幾句。
依據常識,各國海關都是執法單位。既然是執法,那麼是否應該和執法的警察一樣被允許佩戴武器呢?具體到中國海關,答案是肯定的。中國海關總署和公安部曾聯合下發了《海關工作人員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規定》,說是「海關工作人員使用的武器和警械包括:輕型槍支、電警棍、手銬及其他經批准列裝的武器和警械」。
但是,該「規定」中又特別強調「配發給海關的武器和警械一律公用,不配發個人專用的武器和警械」。而且,海關人員只能是在執行緝私任務遇到抵抗時方可使用警械,對何種情況才可以開槍射擊更是限制十分嚴格,並說明「濫用武器或者警械的,應當根據情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如此說來,俞建華自殺前雖然身為海關總署署長、黨委書記,若想從下屬緝私單位弄把手槍放在自己辦公室,並非難事。但並不合規甚至違法。
有心人應該還記得,2022年4月開除曾經擔任過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和司法部長的傅政華黨籍的中紀委通報中,為他羅列的那一大串罪名中就有「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支,形成嚴重安全隱患」一項。
依此類推,如果說俞建華在自殺之前曾被中紀委約談的說法是真,那麼就有「畏罪」自殺之嫌了。在此前提下又是使用違規甚至違法取得的槍枝「自轟」,那死後豈不是又要被罪加一等?
我們都知道,當年的張陽是自殺之後被宣布開除黨籍、軍籍並剝奪上將軍銜的。根據中共黨規:凡是自殺的黨員幹部,黨的組織部門都要會同紀檢部門對其自殺的原因進行調查。現實生活中,個別黨員自殺的原因比較複雜。黨組織對自殺黨員黨籍問題的處理,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根據問題的性質,實事求是地做出結論,根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處理。凡屬敵我矛盾性質問題,或嚴重觸犯刑律的,因害怕或對抗組織的審查而畏罪自殺的,應開除黨籍。凡屬人民內部矛盾問題,因受到打擊迫害、個人和家庭不幸遭遇、病痛的折磨等原因而自殺的,則不應開除黨籍。作組織結論時,對受迫害被迫自殺的,可寫明被迫害致死。對因其他原因自殺的,應按非正常死亡處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還規定: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後發現其有嚴重違紀行為,除了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必須公開宣布開除其黨籍,對於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黨察看)處分的,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因為人已經死亡,無法執行留黨察看、撤銷黨內職務、嚴重警告、警告處分。
相關條例中也規定了黨員自殺後被調查出違紀所得的涉案款物、經濟利益,應該予以收繳或者退賠。暫扣款物需按程序拍賣或其他方式處理後上繳國庫。若涉及鉅額貪腐,因為已經死亡,無需在宣布開除黨籍的同時再宣布移交司法。但是,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生前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檢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據此判斷,鄭曉松死後肯定是「一了百了」了。而自殺時分別為中共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委員的任學鋒和廖國勳直到2022年10月的中共二十大召開之前都沒有進一步的消息,證明此二人死後即使是被調查出了問題,也應該是沒有受到開除黨籍的處分。
至於俞建華是否是「因害怕或對抗組織的審查而畏罪自殺」,那就要看日後的某次中央全會上是否會宣布開除他的黨籍了。
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的上篇文章中引述了矢板明夫先生的分析:從俞死亡的方式,可以推測出他想保住自己的後臺,可以看出習近平的反腐運動沒有效果,新一輪的權力鬥爭,正開始白熱化。
從邏輯上推理,因為死無對證而保住了自己「後臺」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他俞建華如此「捨己為人」的目的是什麼?情理上有點說不通。所以,筆者更傾向於相信俞建華的被「約談」和他自己的部下,去年9月24日被中紀委宣布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孫玉寧的揭發交待有關。此人是在被中紀委帶走的6天之後被國務院宣布免去海關總署副署長職務的。後續的介紹和分析內容,留待夜話中南海專欄下篇文章向讀者和聽眾們介紹。△(轉自自由亞洲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