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思位和妻子張春曉在中國成都( 張春曉提供/大紀元 ) |
【人民報消息】被判「偷越國(邊)境罪」罪成的中國人權律師盧思位已向法院提出上訴,並授權家屬公開一審判決書,指判決是對人權律師的又一次絞殺。他反駁判決書的內容,指與事實不符。盧思位太太張春曉也指控當局,不讓家屬為丈夫提供適當藥物和拒絕讓丈夫做檢查是違反人道的行為。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中國人權律師盧思位因「偷越國(邊)境罪」上月在成都法院一審被罪成,遭判刑11個月,罰款10000元。盧思位太太張春曉週四(5月15日)對本臺證實,盧思位已就判決提出上訴。她表示,代表律師週二(5月13日)會見盧思位時已得到他的同意,公開一審的判決書。盧思位發表聲明,表示政治警察對他日復一日的非法跟控、騷擾、攔截,迫使他冒險出境,批評判決書內的證據與事實嚴重不符,筆錄原話內容曾被篡改,反駁與境外勾結的指控,強調離開中國是他的自救方法。他認為,這次判決是對人權律師的又一次絞殺。張春曉表示,認同盧思位的看法,又說,盧思位被起訴和定罪,是因為他不肯就範而遭受的打壓和懲罰。
張春曉說:「如果他沒有被邊控,他是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來(美國)的,因為他有美國的簽證和有效的護照。他為什麼要去鋌而走險呢?是因為他已經被非法和不公平的對待!他被四川省司法廳盯上的就是12港人案,司法廳希望思位不要接手這個案子,他沒有答應。因此他幾乎就是被24小時的監控,限制他的出行,這就是一個源頭。這些都是一系列的迫害的手段,他就是對付不聽話的人,要讓你臣服。」
當局拒絕讓盧思位做甲狀腺檢查和配藥張春曉:違反人道
張春曉表示,盧思位曾患甲狀腺癌和動過手術,被關押後身體狀況持續變差。她表示,丈夫需要定期做醫療檢查,也要藥物治皮膚病,但看守所拒絕為他提供適切治療是非人道行為。
張春曉說:「我最擔心的是他的身體。甲狀腺手術做了以後,醫生的要求第一是終生服藥,第二是每半年必須要檢查一次,但是現在他沒有這個機會。他已經錯過了2次複查的時間,同時在這1年多他身體本來就受到很大的戕害,而且他的生活環境比平常會差很多。他的皮膚病(看守所)給他配了一些藥,但是這些藥的效果並不好,我們送過去的藥他們(看守所)不收,讓他病情沒有得到控制反而加重,這是違反人道的一種行為。」
拒絕安排被關押人做醫療檢查人權律師批是對被關者施加迫害和酷刑
關注盧思位案件的人權律師吳紹平表示,不論是有罪或是無罪者,被關押期間的看病和醫療權利應得到法律保障,但從盧思位的遭遇可見,中共用阻撓治療的方法折磨被關押者,就像用酷刑一樣。
吳紹平說:「從病人實際的身體健康情況來講的話,看守所是沒有理由拒絕。但是中共就是這麼明目張膽剝奪他(盧思位)的權利,家屬已經提供藥物的情況,他們仍然不給,是要通過疾病來折磨被強制羈押的人,當然就是一種迫害,就是一種酷刑。它(中共)可以完全無視你的就醫的需求和需要,漠視你的健康。實際上可以看到中共在看守所和監獄裡面被羈押的人群,他們的基本醫療和健康都沒有得到保障。」
吳紹平表示,根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民在本國有行動自由,也有離開國家的權利。但盧思位僅因為是人權律,曾代理人權案件就被限制行動和出境,他冒險離境是合理的自救行動,認為盧思位有理據上訴。
吳紹平說:「是中共違法在先,動用國家的力量去迫害一個公民,對他進行非法的侵害。根據法理來講,盧思位也是受到了不法的侵害,在法律當一個人遇到不法侵害的時候,他是可以私力救濟的,他不得不採取冒險出境的方式,解脫自己這種自由被剝奪的痛苦生活,也是被這個政權迫害所導致的結果,所以他的行為也不存在違法性。」
吳紹平表示,在盧思位案判決書的細節發現,他的手機數據和通話軟體備份內容被當局破解,顯示在中國使用蘋果手機和海外的通訊軟體,不一定是安全的對外聯繫途徑,在中國的異議人士要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