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纪晓岚小时候住在姥姥家,听舅舅的一个朋友讲说:某个军人有一个女儿名叫平姐,十八九岁的年纪,还没有嫁人。一天,她在门外买胭脂,有一个少年上前挑逗她,平姐骂了对方一顿,便回家去了。她的父母随即出门察看,却见路上根本没有那个少年,附近的邻居也没见到这样一个人。 夜里,平姐锁上门睡觉,那个少年忽然从暗处冒了出来,平姐心知对方是妖怪,但并没有叫嚷,也没有和他说话,而是怀揣著一把剪刀,假装睡著。少年不敢接近,只是站在床边,不停地用言语引诱她,但平姐始终都像没听见一样。忽然间,少年离开了,过了一会儿又返回来,手里满握著金银首饰,能值上千两,全都放到了床上,平姐仍像是没看见。于是少年又离开了,但那些东西没有带走。 天快亮时,少年又突然出现说:“我观察了你一夜,你竟然始终对那些珠宝看都没看一眼,至人不能用利益打动,内心所不许可的事情,鬼神都不能使之改变,何况是我这种人呢?我误会了你私底下祈祷的那句话,胡乱地认为你只是把父母作为托词,所以做出了这样的举动,还望你不要见怪。”说完便收起那些东西,自己离开了。 原来,平姐家一直很穷,母亲又老又有病,单靠父亲的饷银根本不够生活,所以平姐曾在佛前私下祈祷,希望可以早点得到一个女婿,好赡养父母,却不料竟被妖怪暗中给听到了。——《阅微草堂笔记》 原文: 沧州城守尉永公宁,与舅氏张公梦征友善,余幼在外家,闻其告舅氏一事曰:某前锋有女曰平姐,年十八九,未许人。一日,门外买脂粉,有少年挑之,怒詈而入。父母出视,路无是人,邻里亦未见是人也。夜扃户寝,少年乃出于灯下,知为魅,亦不惊呼,亦不与语,操利剪伪睡以俟之。少年不敢近,惟立于床下,诱说百端,平姐如不见闻。少年倏去,越片时复来,握金珠簪珥数十事,值约千金,陈于床上,平姐仍如不见闻。少年又去,而其物则未收,至天欲曙,少年突出曰:吾伺尔彻夜,尔竟未一取视也,至人不可以利动,意所不可,鬼神不能争,况我曹乎?吾误会尔私祝一言,妄谓托词于父母,故有是举,尔勿嗔也。敛其物自去。盖女家素贫,母又老且病,父所支饷不足赡,曾私祝佛前,愿早得一婿养父母,为魅所窃闻也,然则一语之出,一念之萌,暧昧中俱有伺察矣。耳目之前,可涂饰假借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