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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收入調節稅「逆向調節」綜合症
個人所得稅本是作爲調節高收入,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矛循而開徵的一個稅種。時至今日人們發現,當前的個人所得稅沒有完全起到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相反,徵收上存在"逆向調節"怪現象,低收入戶反倒成了納稅的主體,而高收入羣體的納稅貢獻率竟低得可憐。 南京市地稅局日前對旅遊業的專項檢查發現,南京市秦淮區註冊的8家專職旅行社,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竟然爲零。市地稅局抽查了4家較大規模的旅遊公司,近100名導遊收入竟無一人達到個稅起徵點,賬面反映的月工資只有300多元。而據業內人士介紹。實際上,一箇中等收入水平的專職導遊年收入一般在三四萬元。律師、醫生、股評人等各種收入較高的職業,納稅者同樣寥寥。 調查顯示,去年我國600多億元的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項目佔了40%以上,工薪收入階層成爲實際的納稅主體。去年廣東全省個人所得稅總額爲84.69億元,高收入者的個稅收入只佔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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