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新唐人熱點互動11月14日報導) 自2002年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將當地媒體華僑時報因其受中共操控對法輪功進行誹謗攻擊而告上當地法庭。隨後在紐約也有當地法輪功學員對僑報,星島日報的訴訟案,透過這些案件,我們看到了中共利用其國家機器向海外中文媒體滲透,同化其宣傳的一些端倪。由於案件涉及到所在國的法律和民主自由受到保護的環境,這些案件不僅引起華人圈的巨大反響,同時也引起了主流社會對該案例的高度重視。 新唐人熱點互動主持人李天笑特邀評論員安清透過分析這些訴訟案來剖析中國政府如何在海外華人媒體中進行宣傳和滲透的具體情況。 11月11日,歷時兩年的法輪功控告《華僑時報》誹謗與煽動仇恨案,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市的魁北克高等法院開始終審。預計兩週後,法庭將對本案終審判決。 在美國紐約,法輪功控告《僑報》、《星島日報》侵犯民權權誣衊案也在進行之中。對聯邦初級法庭駁回此案的決定,原告律師於10月17日向高一級法庭遞交了上訴通知。 由於這些案件涉及到中國政府滲入海外中文媒體的敏感問題,同時又涉及到海外華人的切身利益,使得這些案件受到各方面,尤其是海外華人的關注。法輪功學員爲什麼要控告《華僑時報》、《僑報》和《星島日報》?中國政府滲入海外中文媒體的情況到底如何? 下面是本臺特約評論員安清女士對上述問題所談的看法。 李天笑:安清女士,請你談一下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控告《華僑時報》誹謗與煽動仇恨案的情況好嗎? 安清:事情的原由是這樣的, 2001年11月3日,華僑時報在當天報紙的廣告版發表署名何兵「加拿大法輪功習練者」的整版文章,用「自殺」、「殺人」、「反人類」、「反社會」、「淫亂」等詞彙指責法輪功學員;被法輪功學員以「誹謗與煽動仇恨」罪告上魁省高等法院。 2001年12月10日,魁省高等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並下達法庭保護令,要求華僑時報不得刊登任何類似上述詞句的文章,要求何兵不得繼續散發任何關於法輪功的材料。在接下來的兩次法庭審理中,魁省高等法院的另兩位當庭法官又先後兩次延長法庭保護令。 在這期間,華僑時報又分別在2001年的11月10日、11月24日、12月8日,2002年的1月5日、2月2日發表了數版針對法輪功的文章,被法輪功以藐視法庭罪再次告上魁省高等法院。 李天笑:安清,你在紐約。可能有機會讀到紐約《星島日報》和《僑報》上有關法輪功的文章。能不能談一談紐約「僑報、星島日報侵犯民權誣衊案」的情況? 安清:我看過一些報道。《星島日報》最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就是911剛過不久,將法輪功學員的照片與日本真理教頭子的照片放到一起,不用看文字,就看這幾張照片,就會對法輪功產生不好的印象。這本身就是誹謗。有關法輪功學員告《僑報》一案,我曾走訪過原告代理律師,他告訴我,《僑報》自99年7。20,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以來直到2002年5月,在這兩年零七個月中,共刊登法輪功反面文章300多篇,平均三天一篇,除了轉載大量官方媒體的文章外,還有很多該報的述評文章,觀點與國內的官方媒體同出一轍。作爲一個媒體,沒有一篇法輪功的正面報道,這不能不讓人懷疑它的目的性。 李天笑:中國人講「和爲貴」。法輪功講「忍」。在這些案件中,你認爲法輪功學員爲什麼要用對簿公堂的方法解決問題? 安清:「和爲貴」是儒家思想,「真善忍」是法輪功的精髓。不管怎麼說,他們都代表一種道德境界。但這不能說道德高尚的人就不能利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恰恰相反,我認爲這正是理性的表現。特別是在一個法制的國家利用法律來解決問題是很平常的事。據我了解,有關這幾家媒體刊登了對法輪功不實的報道後,法輪功學員都曾數次地找到報社,向他們說明事實真相,希望報社能夠真正起到社會的導向 作用,並能公開澄清事實,向法輪功學員道歉。可報方都置之不理,並不斷地繼續刊登。 在這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沒有采取極端方式,而是利用現行法律將其訴諸法律,這符 合常理。反過來講,明知道和爲貴,爲什麼還要去傷害別人呢?是不是覺得好人就應該受欺負? 李天笑:《華僑時報》說是因爲它批評了法輪功,法輪功才起訴它的。而法輪功方面是以誹謗與煽動仇恨罪起訴的。你怎麼看待這兩種不同的說法? 安清:我想簡單地例舉幾個段落,我們看看這是批評還是誹謗? 2001年11月3日出版的華僑時報第31版上刊登的《加拿大法輪功受害者之聲》這篇文 章中是這樣寫的:「凡是煉過法輪功的人都有這樣的記憶,一旦進入法輪功習煉,個 個夫妻反目,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凡煉法輪功五、六年以上者,每個人都被XXX控制,XXX對人在進行人畜交配,滅絕人性的法西斯暴行,佔有他們的肉體,,他們個個目光呆滯,兩眼發直,滿臉發黑,瘋傻不堪入目。」, 「他們個個渾渾沉沉,視物模糊,記憶力喪失,瘋瘋癲癲,精神失常,思想混亂,什 麼也聽不進去,迷迷糊糊地不清醒,確實感受到沒有病,因爲得了精神病,精神病痛 感沒有,還有一些不堪入耳的語言。從上述描述看,這哪是批評,這完全是用下流語言對法輪功學員的人身攻擊。 李天笑:在西方社會,民衆有信仰自由,但報紙有新聞和言論自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裏規定了這些不同的自由權利。你覺得,法輪功控告紐約《僑報》侵犯民權誣衊案是否反映了不同自由權利之間的衝突,或不當運用自由權利造成的衝突? 安清:這裏有兩個問題。首先我認爲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他們之間沒有衝突。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作爲媒體你是否違反或超越了美國 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權利範圍。不錯,作爲媒體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權利,但如果一 個媒體不持客觀,公正,真實的態度,而是淪爲中共的一個宣傳工具,這實際上是濫用憲法賦予的自由權利,這是對美國憲法的褻瀆,那它就不應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我講一個更廣泛的問題。自由權利之間是相乎補充又相對獨立的。但即使在運用同一種自由權利時,也可能發生衝突。在運用不同自由權利時就更是這樣。關鍵有兩點: 一是你不能濫用權利。新聞自由的前提是客觀事實,而不是隨意捏造。如果《僑報》違反這點,就是濫用權利,就會引起衝突。二是你不能用自己的權利去攻擊、去剝奪別人的權利。如果《僑報》拿了新聞自由去攻擊、去剝奪別人練功的權利,也會引起衝突。《僑報》的做法很像國內媒體。 李天笑:從你的闡述中,加拿大《華僑時報》和紐約《僑報》文章的內容確實和中共官方媒體的立場觀點十分相似。那麼這些中文媒體究竟與中國政府有什麼聯繫? 安清: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美國詹姆斯頓基金會對此有一份報告,報告中說:中共主要使用四個策略來掌控美國的中文媒體。 (1)以全資或擁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報紙、電視、無線廣播; (2)政府利用獨立媒體在大陸的商業利益來影響這些媒體; (3)購買廣播時段或廣告空間; (4)安排中共自己的人到獨立媒體工作,在內部起作用。 目前美國主要有四種中文報紙:世界日報、星島日報、明報和僑報,發行總量約七十萬份,這四種報紙都受着大陸直接或間接的控制。 僑報:九十年在紐約成立,直接受控於中國政府,該報的特點是大量及時地報導來自中共的消息。它代表着中共官方的聲音和觀點。 星島日報:一九三八年於香港創立,六十年代進入舊金山、紐約和洛杉磯。八十年代後期,星島日報遇到財務危機,借中共政府資助擺脫了危機。於是,十年內該報轉變傾向,成爲支持共產主義的報紙,報紙的老闆Sally Aw Sian 已成爲中共政協委員。 明報:中共爲準備香港九七年迴歸,從九十年代初就花大力氣在香港通過第三方購買一些重要的新聞媒體,明報就是其中之一。一九九五年十月,一馬來西亞木材業富商購買了明報,該商人據悉和中共有密切的商業往來。從那以後,明報就開始受到中共的深度影響。 世界日報:消息人士透露,世界日報正試圖開拓中共大陸市場,中共領事館的官員曾向世界日報紐約和舊金山的分部施加壓力,要求其不要發表與法輪功有關的文章。 所以從美國詹姆斯頓基金會的報告足以看出中共對海外中文媒體的滲透有多深。 李天笑:除了美國以外,據自由時報4月18日報導,中共已開始滲透臺灣媒體。能不能談一談這方面的情況? 安清: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目前有17家媒體有鉅額中資介入。前段時間,臺灣發生金門晚報發行人彭垂濱事件,使中共以金錢滲透、操控境外媒體的做法曝光。彭因涉嫌利用報社爲掩護、刺探收集國防軍事機密,後被檢察官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及刑法刺探國防祕密未遂罪起訴。 臺灣情報機關發現,中國已將滲透臺灣媒體列爲對臺重點工作之一,且有多筆數千萬元新臺幣不等的中資,祕密透過幾個國家和地區,層層轉匯投資臺灣幾家報紙、電視臺。而這些中資入主的多家報紙、電視臺,被發現其報導方針與中資入主前的報導走向大不相同,增加很多關於中國政經民情報導,且報導立場明顯親中,例如中國十六大、長江三峽大壩工程、高科技業發展等報導,都是極爲有利中共的報道。 李天笑:你講了中共在海外直接或間接的控制中文媒體。我們知道,中共做華僑工作有統戰部。港澳有港澳辦公室。中共控制海外中文媒體在國內有沒有一種協調機構? 安清:據報道, 今年三月份,北京召開了一個內部會議,由中共內部十四個部委,組成了一個海外宣傳工作聯合工作領導小組,包括外交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公安部、安全部、中宣部、統戰部、中聯部等等部門全數加入,還有解放軍的情報部門,也加入了這個規模頗大的「小組」。這個領導小組不斷地將海外中文媒體」請」到中國大陸聚會。九月下旬,「第二屆世界華文傳媒論壇」在湖南長沙召開,前任外交部長現爲國務委員的唐家璇出席。 11月3號,海外中文報業協會第三十六屆年會在北京召開,來自海外的華語傳媒人物,有數以百人蔘加。中共主管宣傳的政治局常委李長春親臨會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啓正還要求海外中文媒體們,要「正確報道中國的新聞」,他說,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願意爲海外中文報業服務。實際上,中共就是利用這種高層會見來營造一種氣氛,使得海外華文媒體重新選擇他們的立場。但對那些與中共調子不一致媒體就孤立。如《蘋果日報》就不在邀請之列。 李天笑:安清,你認爲中共控制海外控制中文媒體的目的何在? 安清:我看至少有這麼幾個目的,一是對海外華人進行共產教育,以達到赤化資本主義社會的目的。二是利用海外中文媒體的報道,再在國內進行反宣傳,以達到矇蔽國內的老百姓,以此加強它的獨裁統治的目的。三是減輕海外對大陸一黨專制,迫害異己人士的輿論壓力,以達到隨心所欲的目的。 李天笑:利用西方自由民主社會的寬容,搞共產黨的洗腦。在資本主義社會,怎麼能夠容忍中共這種手法? 安清:首先應是中共在利用西方民衆善良的心在鑽法律空子。中共的伎倆也在逐步地被識破,前不久兩名國會議員就提交國會《304》號法案,就是表達美國會關於中國在美國和中國對法輪功的壓制所持的意見。議案要求 中國停止用外交使節散佈歪曲法輪功的謊言。另外,法輪功學員控告某些中文媒體就是最好的制止方式。我們是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如果我們都能用不同的方式制止不正的東西,比如拒絕買這些刊登不實報道的報紙,我們就能抑制住中共黑手在海外的延伸,我們也就能自己保護自己,我想那些媒體最終會沒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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