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國甘肅發現121個被齊整鋸掉頭蓋骨的人頭骨,引起世界廣泛關注。中共開始說是猴頭,再說是人頭,再把矛頭指向密宗,又說是醫學院扔的,現在又說是盜墓者所爲。中共這「121人頭骨定論」引來網上一片罵聲,廣大網友指其「一派胡言」。中共監獄勞教所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臟器牟利的黑幕日前在海外曝光,在中國言論極不自由、網上絕對不能提法輪功話題的情況下,仍有網友明確指出,121個人頭骨來自高牆、監獄,並得到了其他網友贊同。下面是QQ網上部分網友的評論,95%以上的評論都持下面這些觀點:都這麼長時候了還弄不清楚是猴頭還是人頭,真是暈……!甘肅的警察是幹什麼的呀?平時警察到處吹,現在有人盯着吹不出來了吧!呵呵!!!老百姓的眼睛都盯着呢?就看你的了,可不要一拖到底沒有答題。 發表於:2006-04-13 10:35:39 來自:61.175.207.* 是嗎?人死了以後,怎麼會有那樣的表情??一會一個說法,怎麼會讓人信服?死人有痛感嗎??/ 發表於:2006-04-13 10:35:12 來自:222.37.80.* 人頭和猴頭的份量差別可不是一般了,更何況是一百多個呢公安部門一向沒有這麼大的勇氣承認事實,總要先蓋它一蓋,等用紙包不住了才讓我們看到 發表於:2006-04-13 10:35:03 來自:222.217.120.* 啥也別說了 全是眼淚 發表於:2006-04-13 10:33:57 來自:222.135.78.* 不要當百姓是白吃了,儘快破案吧. 發表於:2006-04-13 10:33:57 來自:218.17.93.* 不要總給警察先生們壓力,能力有限懂不,連猴頭人頭都分不清.大家就少說一句吧,警察也是難啊.你別看他們平時那麼拽的. 發表於:2006-04-13 10:33:54 來自:218.64.39.* 拜託~~能不能編一個好一點的理由~~警察叔叔! 發表於:2006-04-13 10:32:06 來自:219.157.74.* 到底是做標本用,不慎被當垃圾倒了,還是盜墓者所爲啊,我真懷疑新聞的真假性啊,能不能有個比較一致的說法啊 發表於:2006-04-13 10:30:40 來自:61.243.118.* 希望當地公安部門快速查清此案,以平民憤。這絕對不是想像的那樣簡單 發表於:2006-04-13 10:29:44 來自:221.6.250.* 我贊同這位網友的話:此解釋不可信,或者說太膚淺!難怪有網友說是在忽悠。1、誰盜的墓?抓住嫌疑人沒有,哪怕一個;2、盜誰的墓?找到墓主人沒有,哪怕一個,與原屍骨做DNA匹配否?3、天靈蓋哪去了?賣給誰了?做啥工藝品了?銷到哪裏去了?(與原頭骨做DNA匹配);4、才幾年或幾十年的墓葬會無主?! 121個墓葬都無主?!尚沒有與原墓穴一一對號怎就知道是無主?!5、腐朽的頭骨與新近的切口很難辨認?人頭與猴頭很難辨認?我們公安機關的業務水平是否太低一點了。 疑點重重,人命關天。我們廣大網友、全國百姓都在拭目以待。 發表於:2006-04-13 10:26:49 來自:218.56.43.* 看這個報道這麼久了,結果是光忽悠俺啊!你們警察都幹什麼吃的?想像力挺豐富的!乾脆改行吧! 發表於:2006-04-13 10:25:57 來自:222.35.70.* 不相信,絕對是故意作案殺人案件,草包甘肅的警察 發表於:2006-04-13 10:23:39 來自:202.115.139.* 中國警察想像力豐富/哈 發表於:2006-04-13 10:23:44 來自:218.17.93.* QQ網友 是呀,盜墓者竟然在盜的時候連他家是不是真的無主墳都調查的清清楚楚了,121個呀,真神了~發表於:2006-04-13 10:01:28 來自:220.160.24.* 理由很簡單,說他們無主,只是爲了不想再查下去,息事寧人了。想想看,如果說他們有主,事情會怎麼樣? 發表於:2006-04-13 10:18:03 來自:220.160.24.* 好多年前都有假牙了,科技好發達啊,這是人類的進步還是社會的倒退呢? 發表於:2006-04-13 10:14:55 來自:219.156.38.* 說是盜墓,那骷髏上的表情又如何解釋??盜墓者就那麼厲害,居然從各個無主墓穴裏盜出的骷髏表情都能如此痛苦?這也太低估了老百姓的智商了吧! 發表於:2006-04-13 10:14:08 來自:61.141.37.* 暈!如果真有靈魂不死之說,這些兇手和不負責人的「公僕」敢睡的安穩嗎?會又報應的哦………………………………………………………… 發表於:2006-04-13 10:12:24 來自:61.149.182.* 這個故事不好聽,在編個好點的理由,讓我相信。 發表於:2006-04-13 10:12:08 來自:222.178.152.* 你們要體諒政府,其中的重大隱情是無法向你們說明的,關係到國家聲譽,影響重大啊!!!!發表於:2006-04-13 09:57:21 來自:218.79.111.* 我也覺得,我覺得可能政府也有苦衷,深有同感!!! 發表於:2006-04-13 10:10:26 來自:222.240.155.* 要真的是盜墓者所爲,那爲什麼那些頭顱的表情都那麼不自然呢?不是說有可能是受過酷刑的嗎?現在怎麼又說成是這樣的呢? 發表於:2006-04-13 10:04:37 來自:221.225.165.* 現在世道就這樣了,想哭都沒辦法啊,同樣都是人,就是披了一張皮。還有同樣一件事:申奧成功的那一年,江西也發生了一件大事,一個小學,100多個兒童……發表於:2006-04-13 10:04:24 來自:61.233.250.* 幾天一個說法,前幾天才說是一個醫學院扔的,而且還列舉了很多證據.今天又說是來自盜墓,而且是有理有據,現在的警察想像力豐富且麵皮之厚,令人敬畏 發表於:2006-04-13 10:04:18 來自:219.131.117.* 贊同!絕對不是什麼盜墓者!哪個死人會在被人割頭顱的時候感到痛苦?!張大嘴巴,表情痛苦,絕對是生者不願意死!!! 發表於:2006-04-13 10:00:00 來自:60.215.231.* 簡直胡說八道,盜墓者竟然要將人頭千里迢迢統一放到同一個地方取頭骨?方便他們死了後還能在一起開會??? 發表於:2006-04-13 09:59:18 來自:220.160.24.* 警察家居裝飾的花瓶而已!!!他可以成爲惡人的兇器!!! 發表於:2006-04-13 09:58:20 來自:218.19.243.* 不是說鬍鬚還有假牙都還是蠻新的嗎?應該是最近的呀?怎麼又變成盜墓了? 發表於:2006-04-13 09:57:15 來自:211.148.128.* 說是猴頭,又說是人頭,猴頭:怎麼會有假牙人頭:說是一百多年前的,那時有假牙嗎?即使有,又有幾個人有條件鑲假牙?麻煩那些說話的人,簡單的想一想再說好嗎? 發表於:2006-04-13 09:54:25 來自:219.142.135.* 人家想結案了,逼他們也沒用,這件事情有沒鬧大啊?都沒踩貓事件轟動呢,這年頭啊,人不如貓呢~ 發表於:2006-04-13 09:52:30 來自:218.4.146.* 我現在是越來越不信任警察了。公安部長是誰呀?讓他下臺吧。 發表於2006-04-13 09:48:09 來自:58.53.111.* 據甘肅省公安廳通報:青海省互助縣農民喬某等人結夥在荒郊野地的年久無主墓穴中盜挖人頭骨,出售給該縣梁某。梁鋸下頭蓋骨,賣給甘肅省永靖縣劉某。劉將其加工成工藝品出售,謀取非法利益。簡直是可笑 !發表於:2006-04-13 09:36:03 來自:60.213.56.* 編的故事一點也不動聽那裏有那麼多無主的墓啊,你家祖墳被破壞你能不知道嗎?誰家的祖先會死的那麼難堪呢! 發表於:2006-04-13 09:45:56 來自:219.156.38.* 我對警方的結論一聲嘆息!121座以上的「無主墳墓」被盜,這應算是一個特大盜墓行爲;121個以上人頭骨,被人加工出售,這也應算是嚴重刑事犯罪行爲。產、供、銷,以及這個特殊非法的人頭蓋骨工藝品市場,背後是否應該有個盜墓集團或者非法工藝品銷售集團呢?抓幾個農民結案,而放縱真正黑手惡勢力,這是警察的瀆職,對法律的嘲弄!發表於:2006-04-13 09:40:28 來自:61.149.138.* 我現在身邊發生的事情中,從我經歷的許多事情中,我現在認爲警察不但沒有保護人民,相反的卻是在保護那些惡人,我們湖北天門近幾年發生的命案有許多都沒破,沒有查出兇手,可是他們警察抓打麻將的卻非常積極喲。我周圍的鄰居有許多被盜的,甚至在我住的街道同一個晚上接連幾家被盜的,人家打110,警察也懶得去,有時候慢慢吞吞的去了說:等你們有了線索再來告訴我們吧。哼,你說警察是幹什麼吃的?他們不是飯桶是什麼?我們老百姓恨死他們了。 發表於:2006-04-13 09:33:47 來自:58.53.111.* 沒有這麼簡單,一看就穿的謊言! 發表於:2006-04-13 09:31:55 來自:61.172.115.* 猴頭?人頭?盜墓?這些骷髏上有假牙,幹皮毛,還有痛苦的表情……證據如此之多,怎能一句盜墓就不了了之? 發表於:2006-04-13 09:28:56 來自:59.33.27.* 這是我見過最無能最無用的甘肅領導人,中國有假牙的歷史才多少年,百姓能帶的起假牙才多久,這事絕對是近些年發生的事. 發表於:2006-04-13 09:22:43 來自:220.167.175.* 大家都別信,如果是盜墓的話是說不過去的,因爲從頭骨上就可以看出受害者是經受了極大痛苦而死的,而且盜墓也沒理由把頭蓋骨齊刷刷的揭開,如果是盜墓的話,那麼死亡者大多應該是正常死亡埋葬的,也不會有極其痛苦表情的,所以這個絕對不是什麼盜墓就可以說的過去的。 發表於:2006-04-13 09:18:46 來自:219.141.35.* 警察先生們,不要忽攸老百姓了,查不出來也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呀!真悲哀! 發表於:2006-04-13 09:16:47 來自:218.18.50.* 爲什麼從骨頭上都能看出人死的時候的痛苦表情?還有,既然是死了那麼久了的而且說是骷髏怎麼還會有皮膚?還會有鬍子?還會有舌頭?這的確是很難令人相信!! 1一幫廢物,我們的錢就養這種廢物,無恥..... 發表於:2006-04-13 09:13:00 來自:218.90.156.* 哈哈,編故事編得不錯啊,當警察之前,幹嗎不考慮去報考電影學院呢?做編劇更有前途! 發表於:2006-04-13 09:12:43 來自:202.104.18.* 下一步公安部門會不會說盜到的都是木乃伊呢?我猜會有可能喔。 發表於:2006-04-13 09:09:59 來自:222.84.139.* 不可能的,每個頭骨的表情都很悽慘,我看就是屠殺~~ 發表於:2006-04-13 09:09:27 來自:219.136.131.* 就算是盜墓,那麼能不能說一下這些頭骨是什麼朝代的,中國從什麼時候開始用假牙的,而且那個假牙看起來還是很好的. 發表於:2006-04-13 09:09:18 來自:219.132.7.* 你們說是盜墓的,那他們的頭顱怎麼會被什麼東西切的很平整呢?你們有許多解釋不了的。就這麼敷衍我們這些老百姓嗎?還不如死了算了。 發表於:2006-04-13 09:08:56 來自:61.173.55.* 一個案件的發生,都有它的背景.世人沒有糊塗的!!!!!!!!!!!!!!!想一想它的背景,是因爲有人需要才發生的,是什麼????????????是一羣人的利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蛤.........................發財的要你的天靈蓋...........而某些人的天靈蓋上,還帶有一頂烏紗帽,那一部分人是不但怕丟烏紗帽,而且還怕丟掉天靈蓋,被鋸腦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於是,鬧劇發生了..............我們是一羣可憐的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蛤. 此案將成爲3000年最爲暢銷的<<葫蘆計>>的題材之一,該作者爲比爾.蓋庸................................... 發表於:2006-04-13 09:07:43 來自:60.214.228.* 一百二十一顆頭骨骷髏怎麼可能來自私盜墓穴人呢?不破案就說吧,何必矇蔽百姓呢?有那個墓穴裏的頭蓋骨是切開的呢?還有痛苦的表情叫人悲哀啊,甘肅-有你們這樣的執法混蛋是做爲甘肅百姓的悲哀! 發表於:2006-04-13 09:06:51 來自:220.167.175.* 公安部門實在太不負責了,想隨便搪塞我們嗎?這些"古人"難道就這麼恐怖的死法?還這麼多人.我覺得這些人離我們的年代應該比較近,哪有100多年前還有這麼先進的假牙技術???萬一他們是活生生的被割……太可怕了……強烈要求公正的破案!!!! 發表於:2006-04-13 09:05:46 來自:218.94.94.* 如果是盜墓,那麼怎麼解釋:1。頭骨個個張嘴,表情痛苦!墓穴裏的死人難道都這麼痛苦的麼?!! 2。盜墓者呢?請解釋怎麼判定是盜墓所爲??還是又抓了個傻兮兮的痛打一頓,讓他來替罪!3。如果是盜墓所爲,那麼,121個,數量如此衆多,也沒聽說清明節,誰家發現有墓穴被挖!唯一的解釋是:公安在撒謊!不過現在的公安形象也就那樣兒~!大家心裏都明白!!!!!所以,我也不想說什麼了,攢夠錢,出國,離開這個鬼地方,免得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發表於:2006-04-13 09:05:28 來自:218.0.72.* 一會兒是醫學院丟的,一會盜墓的,TNND 相信哪個! 發表於:2006-04-13 09:04:38 來自:61.128.222.* 別去甘肅,死了都不知道怎麼回事!若干年後發現你的屍體說是盜墓 發表於:2006-04-13 09:02:51 來自:219.133.51.* 靠,他們看到這我們這些發表議論他無用.會不會也一樣把我們殺了把頭割下,等到幾百年我們的後代又有疑案查咯!! 發表於:2006-04-13 09:01:52 來自:220.170.43.* 甘肅最新權威論證:爲什麼死者會有表情呢?告訴你吧,那就是啊,死人被電鋸等外來力量強行切割或打擊時,會自然的出現痛苦的表情,這是一種自然現象。如果你不信,你死了就會知道了! 發表於:2006-04-13 08:56:36 來自:218.9.82.* 一:愚弄老百姓是甘肅警察的看家本領。二:在甘肅警察眼裏老百姓是傻瓜。三:甘肅警察樂於和羣衆開玩笑。四:睜眼說瞎話成爲一種警界時尚。五:國家和納稅人養了一些佔着茅坑不拉屎的傢伙。 發表於:2006-04-13 08:56:04 來自:221.199.201.* 對「甘肅骷髏案上報公安部 是否人頭需DNA檢測」發表評論 基本沒人相信,負責此案的同志,你們真醜,當心哪天電鋸開到你們頭上。自作孽不可活!!!強求伸冤!!! 發表於:2006-04-13 08:51:14 來自:218.71.193.* "記者在現場看到,溝底河水湍急,黑、黃兩色的塑料袋散落在溝坡上,裏面有零碎的猴頭骨和皮毛。"----真奇怪,現場看到這樣的東西,怎麼一轉眼就不是猴子了???開玩笑嘛不是. 發表於:2006-04-13 08:38:34 來自:218.93.228.* 表情痛苦和盜墓怎麼會聯繫在一起????有的時候警察才是最大的騙子 發表於:2006-04-13 08:37:24 來自:222.85.151.* 如果年久無主,死者會有完整的鬍鬚和舌頭嗎?簡直把老百姓當傻瓜,前前後後,一而再,再而三的閃爍其詞,前後矛盾?爲什麼蘭大教授要三緘其口?你們敢公開審理,敢讓你們所謂的罪犯自由地表白嗎? ......1) 屍體多,說明人羣大。 2) 乾屍多,說明露天。 3)沒有被動物啃食的痕跡,說明有圍牆保護。 4) 腐爛情況不一,說明死亡時間有先後。發表於:2006-04-13 08:09:10 來自:222.184.241.* 根據以上情況判斷,屍體很可能是來源於遠離人煙的......監獄......那些頭骨的表情都很痛苦,好像在絕望的呼喊,怎麼可能是自然死亡的?哈哈,現在的公安機關還真搞笑啊!難道羣衆的眼睛也被你們矇蔽了?支持 ........用盜墓來掩蓋事實,古人都會把死不瞑目的人的相貌整一整再下葬的!~那些頭骨個個表情猙獰!~~像是所說的盜墓那麼簡單嗎???這個謊言末免也太讓人質疑了吧!!! 我同意這個看法,古:"死者爲上". 發表於:2006-04-13 08:22:04 來自:218.87.47.* 1) 屍體多,說明人羣大。 2) 乾屍多,說明露天。 3) 沒有被動物啃食的痕跡,說明有圍牆保護。 4) 腐爛情況不一,說明死亡時間有先後。 根據以上情況判斷,屍體很可能是來源於遠離人煙的...... 這個想法感覺....不一般...有共鳴!! 發表於:2006-04-13 08:37:15 來自:222.69.173.* 簡直不可讓人相信,純屬放屁!!!! 發表於:2006-04-13 08:32:37 來自:219.150.231.* 公道自在人心,甘肅的公安部門以後肯定要因爲這個案件被後人寫入<今古奇觀>的,哈哈哈,多說無益!!!!!!!!!!!!!!!!!!!!!!! 發表於:2006-04-13 08:32:10 來自:218.65.2.* 正常人死亡,其家人都要讓故去的人合上嘴巴,這是民俗.骷髏暗中的表情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發表於:2006-04-13 08:31:48 來自:60.214.228.* 竟然用盜墓來結束這個事件,這能叫人相信接受這個理由嗎?這個案情肯定另有隱瞞,請相關部門儘快調查。 發表於:2006-04-13 08:28:55 來自:218.14.123.* 對,是外星人所爲,昨天我就抓到1個.他供認是他和他朋友乾的,看他挺可憐,就放了你傻B,放他作甚?要是我就不放了,也做個試驗! 發表於:2006-04-13 08:27:22 來自:221.192.61.* 這些傻B.不論人是怎麼死的.都沒有表情. 發表於:2006-04-13 08:13:27 來自:221.211.36.* 謊言有待於警察進一步編造。 發表於:2006-04-13 08:11:04 來自:210.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