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律師全家照。 【人民報消息】據報導,2006年12月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的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一家四口,於2007年1月1日一度被押解離北京後又折返。高智晟自獲釋後,一直被當局隔絕與外界的聯繫。有維權人士促請國際奧委會關注高智晟的處境。 據一直致力營救高智晟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獲得的消息,高智晟及其妻子耿和、13歲女兒耿格、3歲兒子高天宇,於1月1日晚被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押解出北京。隨行共有5輛掛民用牌照的警車及二、三十名國保人員。 胡佳1月2日表示,他最新獲得的消息,押解高智晟一家的車隊於早上折返北京,一名志願人士於中午時分目睹耿格在國保人員的監視下,到住所附近的商店買東西。胡佳相信,當局選擇在1月1日晚押走高智晟一家,一方面是當日剛好是10天上訴期滿,當局認爲這時比較「合情合理合法」地押解高智晟回原籍陝北,履行在「緩刑」下所需要遵從的限制。另一方面,外國記者在華採訪的新規定在當日開始正式生效,其中記者只需徵當事人同意就可進行採訪。當局爲避免外國記者採訪高智晟或其家人,於是趕在該規定生效前,把他們押解出京。 他說,雖然高智晟在緩刑期間,按規定不準接受訪問,但家人不受影響,「等他們全家老小回到了陝北佳縣的山區,路途遙遠閉塞,通訊欠發達,加上陝西省公安廳國保嚴加看管,外國記者想去採訪難度也大了許多」。 他指出,奧運採訪新規定元旦起實施,其中第六條「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外國駐中國記者摩拳擦掌,準備檢驗這條款是否落實。 胡佳又說,一名芬蘭記者前天就直接到他家門口,近半年來負責看管他的公安局國保人員「頓時不知所措」,只能讓該名芬蘭記者入屋採訪,「這是我被軟禁一百七十多天來從未試過的」。 據報導,2007年元旦起境外記者在中國採訪只要徵得受訪者同意而毋須當局批准,這項新規定使負責「軟禁」維權人士的有關部門「感到頭痛」。 不過,中共官員日前公開的「暗示」,也表示了中共不一定要「遵守」它自己的承諾,有需要的話,都可以隨時改變回來。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12月28日在北京表示,如果即將實行的向外國媒體開放的新規定,被證明對中國的發展有利,對中國和國際社會的溝通有幫助,那就沒有必要改變。 但是,對人民打壓迫害的事實真相大量被報導,卻是中共最害怕的事,也是能讓中共加速解體的關鍵,中共能忍受這個只是爲了08年奧運的表面「和諧」與「開放」多久,恐怕很快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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