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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沒有殺警!我留下這些網照(多圖)
 
單京京
 
2008年11月2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現在網上到處都在談楊佳是殺警英雄,但否定楊佳殺警、認定兇手另有其人的聲音被埋沒了。

其實楊佳沒有殺警也是英雄,因爲楊佳案的審判不公,才會有數百人在上海高等法院門口發出「打倒共產黨」的聲音。這聲音決不是因爲楊佳這一個案子不公才發出來的,而是積壓了半個多世紀的冤屈終於爆發了出來。楊佳案是點燃中共坐的炸藥桶上的捻子。

在楊佳之前,有太多的人被冤屈,做了替死鬼,我那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太子黨老公說:什麼破案?都是抓個軟棉花捏的,斃了完事,誰有那閒功夫去偵破,又費事又不討好,弄不好連飯碗也丟了。

一個老俗套的陰謀

這次的楊佳案,有很多帖子說楊佳如何殺警,我先生說,貼帖子的就有國安特務在裏面忽悠,爲的是讓楊佳被槍斃變的合法化。昨天楊佳被祕密處死了。今天我上網去找他冤死的蛛絲馬跡。還真讓我找到了一些,並做成網照,讓我老公看。

他說:「我不用看,我比你清楚。」

「你清楚什麼?」

「我沒告訴你,我們公安局的人都知道,殺警的不是楊佳,是內部人乾的,只不過設了個套兒讓楊佳往裏跳而已。」

我壓住心中的憤怒,問道:「爲什麼要這麼幹?目地是什麼?」

他說:「你還記的藍極速網吧那場大火吧,和那沒什麼兩樣。」


江氏父子是總導演!
我怎麼能忘記6年前的那場大火,那是25條年輕的生命啊,其中大多是大學生,最讓我難忘的是其中還有兩位前途無量的模特情侶,他們已經談論到婚嫁,最後兩家悲痛欲絕的父母把這對情侶葬在了一起,說要成全他們生前的心願。

2002年6月16日凌晨2時40分,在北京海淀區藍極速網吧發生了大火,「據現場附近的羣衆和處理事故的人員介紹,網吧只有一個門,着火時網吧的門從外面反鎖着,窗戶也都被鐵護欄封住, 起火後,網吧裏面的人沒有通道逃生。 」

這是一場蓄意的謀殺,用25條人命爲藉口在全國封鎖互聯網,來實現江綿恆說的「中國必須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網絡,獨立於互聯網之外」。送進勞教所的是幾個未成年的替罪羊,官網上連他們的名字都含糊其詞。

「這次是爲了什麼?」

「爲了什麼,咱在家裏不是常說嘛,不就是因爲吳志明仗着有靠山,太狂了,都敢來北京抓人,鬧的上海訪民和上海警方對立情緒太大,想鎮鎮他們嗎?」

「楊佳也不是上海訪民。」

「對嘍,正因爲他不是上海人,才拿他開刀呢。楊佳他爹媽要去,還得坐飛機。你注意到沒有,上回藍極速網吧事件,也是找了一個父母離異的孩子,這回找的替死鬼楊佳,父母也是不在一塊兒過。哪個人從新組織家庭,那另一半兒願意管這種事啊。」

「真夠陰的。」

「你才知道!」

「那楊佳怎麼那麼倒霉在那一天、那一個時辰去的,成了冤死鬼?」

「是有人通知他去的,說接到他的投訴,請他過去談一談。」

「噢,我想起來了,剛開始的報道也是這麼寫的,說楊佳進大樓後問信訪辦在哪裏。」不知爲什麼,我突然想起《水滸傳》裏「林沖夜闖白虎堂」的大冤案。

對不上碴口的上海新聞


河南訪民悼念趙紫陽在兩辦被打,
右眼球被打了出來,滿面鮮血。
對不上碴口的上海新聞很多,我只能拿出兩篇文章說明一點問題,爲了怕此文章刊登出去後,這兩新聞被改動,只好網照下來作爲憑證。各位也可以去搜索其它最原始時期的新聞,然後網照下來,公佈出去,證明楊佳是被誣陷的。

中共說2008年7月1日,楊佳殺了多位警察。這裏我以事件發生後第六天和第七天的同一上海新聞社《新聞晚報》的兩篇新聞報導爲例,說明殺警的不是楊佳,而另有其人。

2008年7月7日(13:48)新聞晚報以《網上關於"楊佳因在盤查中遭毆打喪失生育能力"是謠言》爲題報道說,「今天上午10點,上海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閘北襲警案的詳細調查結果。在新聞發佈會上,上海警方當場播放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依法對楊佳進行盤查的錄音」。

各位,中共兩任總書記趙紫陽的河南老鄉在他去世時戴了一朵白花去信訪辦,被警察把眼珠子打出眼眶,沒聽訪民說有什麼罪證錄音哪。民警整天在大街上盤查路人,有錄音嗎?更何況是一年以前在大街上的錄音。我那在公安局工作的老公說,「沒聽說過啊,倒是聽到幾個人在水裏爲神七拉縴的實況錄音」。

**媒體報導楊大俠兩分鐘裏幹了這麼多事

這篇報導最離奇的不是六個警察不如十頭豬,也不是楊佳七秒鐘捅死四位警察,而是創了另一個無人能創造出來的奇蹟。下面請看《新聞晚報》報導的楊佳在7月1日上午九點四十分到九點四十二分這兩分鐘裏幹了多少事情:


楊大俠兩分鐘幹這麼多事,超人也!
「7月1日上午9:40,楊佳攜8個裝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車停放處摔了2個啤酒瓶(未燃燒),在大門西側三、四米左右的花壇處投擲了5個瓶子並燃燒起火。保安見狀後,立刻前往制止並組織救火。楊佳又向保安扔出1個啤酒瓶,並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單刃刀具,這是一把長十幾釐米的單刃剔骨刀,非常鋒利。楊佳還頭戴防塵面具,腰間挎一腰包(內有榔頭、催淚瓦斯噴霧器、登山杖等物),由閘北分局便民服務的通道竄進了大樓。進門後,楊佳看見保安顧建明正在打電話,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頭部,造成顧頭部裂傷(縫合4針)。隨後,楊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淚瓦斯在底樓大廳過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處,先後分別襲擊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榮(47歲,後保處服務中心主任)、方福新(50歲,治安支隊)、張義階(56 歲,治安支隊)、張建平(47歲,北站派出所)。4位民警猝不及防,失血過多倒地身亡。(經法醫鑑定,民警張建平左肩創口達21釐米、左胸創口達13釐米、右胸創口達18釐米、右腋創口達7.5釐米,3處刺傷深及胸腔;民警方福新左胸創口達16釐米並貫穿左胸左肺;民警張義階左腋創口達11釐米並深達胸腔、左手左膝均有被刺傷口;民警倪景榮左頸部砍傷達9釐米且頸動脈、頸靜脈多處血管破裂。)」

兩分鐘裏,楊佳幹了以上那麼多事,報導說,「9時42分,指揮中心接到了報告,立即發佈調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邏車和特警支隊民警立即對大樓進行搜捕,並通知了相關部門,同時通知「120」救護車到現場救治受傷民警。」

**同一時間裏楊佳還分身有術

上面那篇奇文報導後的第二天,2008年7月8日(15:06),《新聞晚報》又發表了另一篇重要報導,題爲《碰巧去辦事早楊佳五分鐘上樓 吳女士回憶驚心動魄時刻》。

報導說,記者獲悉,市民吳女士事發當日在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21樓某部門辦事。她回憶說:「上午9點35分我走進大樓,坐電梯上去,僅僅比楊佳早5分鐘上樓。」她在21樓緊挨樓梯的一個辦公室辦事。

注意,同一新聞社前一天報導說,上午9:40,楊佳正在天目西路警車停放處摔2個裝着汽油的啤酒瓶呢,這裏怎麼已經上了「21樓」?


兇手作案手段極其殘忍!
前一天報導說,9時42分,指揮中心接到了報告,指令大搜捕時,「這時,楊佳從一樓竄入南側消防樓梯至9樓,遭遇民警徐維亞(48歲,交警支隊),楊持刀向徐發起襲擊。徐維亞全身多處被刺倒地,後因傷重不治身亡。(左面頰創口達14釐米、前額創口達5釐米;右胸及腹部多處刺傷,其中右乳下至劍突處爲18釐米、劍突至臍處28釐米;右肘關節創口8釐米、右膝關節創口12釐米)。之後,楊佳又從消防梯竄至10樓,遇民警王凌雲(27歲,交警支隊)並刀刺王,王凌雲右肩部和右胸部等處受傷。接着,楊佳竄上11樓,遭遇民警李珂(49歲,科技科),他對着李珂連刺數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創(右胸創口達5釐米、右腋創口達..5釐米、右胸創口達21釐米,上述3處創口均深及胸腔、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別劃傷),後因傷重不治身亡」。

殺了那麼多人之後,楊佳才「返回消防樓梯跑到21樓」。而吳女士是9點35分就上21樓的,吳女士說,「辦事中,有一個年輕人推門往裏看了我一眼後又轉身走了。大樓裏面經常有人進出,我也沒在意。後來想想,那個年輕人看上去非常平常,沒有發現他身上有血跡、有兇器。」

楊佳殺死那麼多人,刀口深達二十多釐米,竟然跑到21樓,跟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前一天的報導說,在21樓楊佳「在2113辦公室門口刺傷正在等電梯的督察支隊民警吳鈺驊。吳鈺驊受傷後一邊高聲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邊返回辦公室尋找反擊武器。正在室內工作的督察支隊民警林瑋和李偉見狀立即起身準備圍捕。 」

報導說,「吳女士也沒有聽到任何異常的聲音。直到上午10點鐘,吳女士聽到大樓內辦公人員告知「有精神病人在殺人」,才知道「出了事情」。」

報導有一句話很耐人尋味:「當時還有謠傳說「兩個人抓到一個」。」很顯然,抓到的這位刀刀斃命的冷血職業殺手也不是楊佳。吳女士看到的那個年輕人也不是楊佳。因爲法院呈堂的文件中沒有提及兇器上有楊佳的指紋。

做案人是體能甚佳、訓練有素的職業殺手


做案人是體能甚佳、訓練有素的職業殺手。
報導說,「遇害民警,在案發時或在埋頭工作、或在等電梯、或在樓道中經過,當時是赤手空拳、毫無準備、面對突然襲擊,措手不及。根據現場勘察的情況看,本案中遇害民警當時所處的位置分散在不同的地點,是在猝不及防的情況下,赤手空拳,近距離的遭遇兇手。在一樓遇害的4名民警,當時分別在辦公大樓,底樓接待大廳和閘北分局治安支隊值班室內工作,先後遭遇兇手。另2位遇害民警分別在9樓、11樓的過道拐角處遭遇兇手。」

既然人員如此分散,楊佳是如何在幾分鐘之內完成龐大的殺人計劃,還身輕如燕,奔來跑去、不累不喘呢?

初期的媒體報導中,提到楊佳到大樓內詢問信訪辦在哪裏,證明他對閘北分局大樓的內部結構一無所知。但殺手卻輕車熟路的從一樓竄入南側消防樓梯至9樓,又從消防梯竄至10樓,接着,竄上11樓,又返回消防樓梯跑到21樓。

有幾個外部人關心閘北分局消防樓梯在哪裏呢?就是內部人都不一定每個人都知道。而且又有幾個外部人知道大樓的哪個位置是哪個辦公室呢?毫無疑問,做案人必須是內部人,而且還得是體能甚佳、訓練有素的職業殺手,並且爲速殺速決踩過幾次點。

一場有預謀的殺人案

在7月8日的這篇報導中還提到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就是「司法鑑定部門:一天內出報告」,工作效率高的雷倒所有訪民。

更讓人震驚的是「案發後1個半小時」,名江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謝有明「接到相關部門電話,要其迅速趕到出事的政法大樓,原因是嫌疑人楊佳拒絕接受警方審問,要求有律師到場。」

中共什麼時候在現場逮捕到殺人犯後,馬上讓律師到場的,而且還是應殺人者的要求?從中共1949年10月建政以來就從來沒有發生過。如果中共真象官方媒體說的如此仁慈,爲何把楊佳母親王靜梅祕密綁架四個多月,強迫她吃治神經病的藥,並且直到兒子死的最後一分鐘還在欺騙她?

朋友們,這是一場不折不扣的有預謀的殺人案。請上網去搜索罪證,並做成網照存留下來。昨天,楊佳被冤死,明天不知又輪到哪一個。

中共給楊佳的說法就是給全國老百姓的說法,咱們不得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人民報首發)


還記的才華橫溢大學生孫志剛嗎?2005年因爲沒帶暫住證,
在收容所被毆打致死!


共產黨惡警草菅人命,孫志剛父親痛不欲生!
沒有任何說法,就這麼完啦?!


楊佳沒玩兒過催淚瓦斯,怎麼知道要戴防毒面具?


吳女士看到的不是楊佳,而是真正的殺手!


吳志明給楊佳請律師?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殺警的是非常熟悉地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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