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壞事幹絕的曾慶紅想逃,馬克思不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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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曾慶紅在江西省鄱陽湖畔建造超豪華別墅,這個別墅佔地七百平方米,兩層高建築,有十六個房、廳,包括放映室、舞廳、大小會客廳、五間臥室、四個洗手間、餐廳、廚房等,僅地價就超過一千七百萬元,再建造起來,得多少錢,只有江西省政府知道。 建造這超豪華別墅,說曾慶紅白拿白佔,那是天大的冤枉。曾慶紅還是花了錢的。多少錢?「二萬元」,沒錯,人民幣二萬元,而且曾慶紅是分期付款!沒有人民埋單,共產黨這幫蛀蟲連屎都吃不上。 但是,去年底,曾慶紅卻向中央請求,申請去澳洲探望兒子並拜訪當地愛國華僑。其實當時兒子曾偉在香港有受賄官司在身不得離港,兒媳在旁陪着。曾慶紅想一走悉尼了之,鄱陽湖畔的豪華別墅也沒心思繼續享受了。 中央豈能不知這些情況,中組部回應說:國家副主席這個級別不適宜出國探親,也不適宜退休後以個人名義出國拜訪當地愛國僑領。曾慶紅要想在其它國家露頭,那得花錢走地下通道,按中共的說法是「叛逃」。 再說曾偉,去年11月30日的庭審,曾偉案第二次提堂,他向法官提出要求暫返內地幾天。控方律師指出,如果法官允許曾偉暫返內地,一旦棄保潛逃的話,曾偉很可能之後不會再返回香港;另外,曾偉案涉及的貸款金額達到20億港元,且行賄證據確鑿,認爲法官不應對曾偉一方的要求予以批准。 最終,法官當庭批准了曾偉請求,批准其於2010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間,返回內地4天,但要向ICAC提交航班號、內地住宿地址以及行程安排,以及將擔保金提高至580萬港元現金。法官不知道這個流氓會棄保而逃嗎?當然知道。
![]() 棄保逃跑的曾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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