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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章子怡39万港币 壹传媒坐实诽谤仍疯狂(图)
【人民报消息】2014年1月21日新华网以《章子怡打赢官司 壹传媒坐实诽谤》为题,报导了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诽谤章子怡被法庭命令赔偿39万港币(合新台币151万元)。 报导说:据香港媒体报道,知名影星章子怡控告《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诽谤的案件,香港高等法院聆案官于2013年11月底指涉案文章明显诽谤章子怡,下令剔除被告当时的抗辩书,成为首宗香港法院剔除诽谤案抗辩书的案例。聆案官20日开庭评估讼费后,判被告支付约39万港元讼费给章子怡。 壹传媒诽谤事实确凿,无法抵赖,当然输了官司就要赔钱,赔多少钱是个关键,聆案官1月20日开庭评估讼费,壹传媒使劲矫情,说章子怡是否有需要聘请资深大律师申请剔除(被告)抗辩书。资深不资深的律师费相差实在太大。 原告声誉严重受损 高额律师费属合理 报导说,原告20日指出,2011年11月的申请其实并不简单,翻查案例,香港法院从未试过剔除诽谤案的抗辩书,而该申请对章子怡非常重要,对于一位年轻未婚的国际知名女星而言,被告对她作出了最严重的诽谤,难以想像到还有其他指控可以更严重,章子怡有需要尽快挽回声誉,剔除抗辩书也可避免浪费法庭时间。 聆案官指,剔除抗辩书对章子怡而言很重要,她是国际知名影星,被告向她作出很严重的诽谤,她聘请资深大律师申请剔除抗辩书是合理的。聆案官认为资深大律师费用应为20余万港元,连同其他原告诉讼开支,下令被告壹传媒支付约39万港元讼费给原告章子怡。 原告章子怡早前向香港高等法院控告《苹果日报》及《壹周刊》于2012年5月先后刊登两篇诽谤她的文章,内容失实,要求两传媒及其总编辑赔偿。 聆案官于2013年11月裁定,报道内容明显属于诽谤,而被告当时提交的抗辩书根本没有提出合理争辩理据,遂下令剔除抗辩书。法庭下令若被告未能在21日内修订抗辩书,法庭将直接判被告败诉,并会评估原告应得赔偿。 21日后,帮助江系的《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败诉并赔偿。 新华网报导说「2013年是章子怡年」!为什么?因为她有勇气与江系喉舌们开战,她因此在2013年获得大丰收,得到几个影后的头衔!这不是人给的,是神给的,是上天的恩赐。 壹传媒屡涉诽谤官司缠身 报导说:壹传媒旗下报刊为了发行和利润不择手段,屡屡涉及虚假报道,夸张炒作,特别是利用狗仔队窥人隐私、恶意中伤,更是屡遭谴责。 报导还说:据报道,《苹果日报》在香港传媒公信力调查中排名榜末,经常造谣传谣,制造负面新闻诽谤名人,官司缠身。坊间普遍视其为「假苹果」、「烂苹果」。此次,壹传媒再度因诽谤被判赔偿,又一次坐实了其罔顾新闻操守与法律的本性。 壹传媒不思悔改 坚持作恶 最近《明报》的大老板、马来西亚籍华人张晓卿撤换了《明报》总编辑,遭到江系喉舌《壹周刊》的打击。 《壹周刊》第1245期以《张晓卿押错薄熙来周永康 献《明报》补镬》作为封面故事,翻出了张晓卿以往与薄熙来的关系。说现在是习近平当政了,张晓卿想改换门庭跟随习近平的脚步走,「周末曾秘密访港,摆出强硬姿态,决意派遣其心腹空降《明报》,将这份香港五十五年老报彻底『河蟹』,进一步迎合习近平政权的口味。」 习近平拿下江泽民的左膀右臂周永康和薄熙来,这是顺天而行,是在干大大的好事。有良知的媒体都应该支持,张晓卿金盆洗手、弃江随习是值得赞赏和鼓励的。这也是天象变化之下必然会出现的现像。 当然,并不是所有媒体都会放弃做江泽民的马弁,并不是所有媒体人都愿意留命弃财。看近日新闻发现苹果日报和《壹周刊》依然为江系卖命,看来是活腻味了。 《壹周刊》故意把薄熙来周永康划到中共对立面,把习近平与中共划上等号,说张晓卿现在改为「迎合习近平政权的口味」,「为了补镬翻盘,惟有向中共献上《明报》这个香港新闻自由堡垒。」 《壹周刊》颠倒是非的说:「《明报》撤换总编辑敲响香港新闻自由最新一轮警号后,火势愈烧愈烈。」 香港新闻自由往哪里自由?跟着江系血债帮往地狱里自由?!△ (人民报首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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