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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記者衝戰區 7大安全準則(圖)
 
2015年2月13日發表
 
國際新聞組織爲揹負危險任務的記者列出7項安全準則。

【人民報消息】據中央社外電報導,媒體自由組織和法新社等國際新聞組織,2月12日公佈保護自由記者的新安全準則。 這份名爲「全球安全準則及做法呼籲」的文件,爲揹負危險任務的記者列出7項基本準則。文件呼籲進行急救和在危險環境中的訓練、赴戰亂區或疫區須投保醫療險,以及取得防彈背心和頭盔等保護裝置。新聞組織應確保自由記者接受適當訓練和具必要裝備。 其中,文件更要求各媒體應有「道德責任」,「支持派至危險地區的記者,只要自由記者遵守新聞組織的規定和指示,就要予以支持」。 簽署文件者包括外電法新社、美聯社、彭博社和路透社、英國廣播公司、全球郵報,以及媒體自由組織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美國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和普立茲中心(Pulitzer Center)。 無國界組織:IS給媒體災難性傷害 另外,無國界記者組織2月12日也公佈「2015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中警示,伊斯蘭國(IS)的殘暴行爲,威脅全球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已對全球媒體的多元化帶來災難性傷害。 這次調查報告特別指出,IS以殘暴的手段操控全球媒體的報導;爲了採訪,新聞工作者卻讓自身陷入險境,甚至慘遭殺害,IS透過運用社羣媒體、塑造恐怖情緒,已成爲控制全球新聞自由的最新力量。 根據這項報告,中共國在180個受調查國家中排名倒數第5;而民主國家如美國也有高舉「國家安全」、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美國名次因此退步3名,僅排名第49。 報告將中共、伊朗及非洲國家厄利垂亞(Eritrea)名列世界記者及部落格的「3大牢籠」,新聞自由同屬第5級、最糟的「非常嚴重」。 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中共透過強化「網絡防火長城」的建設,再度成爲全球「網絡審查先驅」。 民主的美國,也有高舉「國家安全」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無國界記者組織提到《紐約時報》調查報導記者瑞森(James Risen)的案例,他披露多起美國政府醜聞遭司法單位調查,而他仍堅持保護消息來源,拒不出庭指證。 得過兩座普立茲獎、曾參與臺裔美籍人士「李文和泄密案」調查報導的瑞森,去年在一場座談會上痛斥美國總統奧巴馬是這一代美國記者的「頭號敵人」。 無國界記者組織指出,奧巴馬兩任總統期間已根據「間諜法」(Espionage Act)起訴8人,在奧巴馬上任前,這一法律自1917年通過以來僅動用過3次。 歐洲國家多是新聞自由的前段班,前3名分別是芬蘭、挪威及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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