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遭制裁油轮现中国领海 北京执法受质疑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丽君编译报导)两艘遭联合国安理会制裁的朝鲜油轮,近期多次现踪中国东部沿海,甚至进入浙江宁波-舟山一带的中国领海,使北京履行联合国制裁义务的情况再度受到关注。美国之音(VOA)记者智夏・哈姆(Jiha Ham)10月26日报导,前联合国朝鲜制裁专家指出,相关海域长期是朝鲜船只涉嫌非法海上转运的热点,受制裁油轮可能借由避开港口检查、直接在海上转移货物的方式规避监管。中共政府面对美国之音就船只活动及制裁执行情况提出的查询,截至报导刊出仍未回应。
两艘受制裁油轮现踪中国沿海
根据船舶追踪网站MarineTraffic的公开纪录,近期出现在中国东部沿海的两艘朝鲜油轮,分别为“南山8号”(NAM SAN 8)及“天马山号”(CHON MA SAN)。两船均遭联合国安理会制裁,过去也曾涉及涉嫌违反制裁规定的船对船转运活动。如今再次现踪中国沿海,使相关海域是否持续被用于规避国际制裁,成为关注焦点。
船舶追踪资料显示,10月24日,“南山8号”出现在中国浙江沿海杭州湾、宁波-舟山海域的小衢山附近;同一天,“天马山号”也被侦测到位于塘屿附近,较先前观测位置进一步南移。两艘已遭制裁的朝鲜油轮仍在中国沿海活动,其航行目的及是否涉及货物转运,有待进一步厘清。
前联合国朝鲜制裁专家小组成员尼尔・瓦茨(Neil Watts)10月23日透过电子邮件告诉美国之音,船舶追踪影像显示,两艘油轮都曾在宁波-舟山群岛之间的中国领海停留。他指出,这片海域长期与朝鲜船只涉嫌非法船对船货物转运活动有关,并非一般的航行地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艘油轮过去已有遭国际监控的纪录。日本防卫省曾公布,2019年12月16日至17日,日本海上自卫队在上海东南方约290公里的东海公海,发现“南山8号”与一艘国籍不明的小型船舶并靠,船只之间还连接著软管。日本政府经综合研判后,强烈怀疑双方进行了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禁止的海上货物转运,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联合国。
“天马山号”也有类似纪录。2020年1月12日,日本海上自卫队在上海以东约240公里的东海公海,发现该船与另一艘船身标有“明波5”字样的船舶并靠,双方同样以软管连接。日本防卫省认为,现场情况高度疑似涉及违反联合国制裁的船对船转运,随后向联合国通报。
此外,联合国朝鲜制裁专家小组2020年公布的报告,也曾记录两艘油轮于2019年进入中国沿海相关水域的情况。其中,“南山8号”曾在宁波及三都岛附近海域活动,“天马山号”则曾于同年9月出现在宁波附近。这些历史纪录显示,两艘受制裁油轮与中国沿海水域的联系并非首次受到国际关注。
从过去遭日本巡逻机及军舰发现涉嫌非法转运,到如今再次出现在宁波-舟山一带,两艘油轮的活动轨迹凸显国际制裁执行面临的持续挑战。尤其当受制裁船舶进入中国领海时,北京是否掌握其行踪、是否调查可疑活动,以及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都成为值得进一步追查的问题。
海上转运规避制裁 船舶追踪添难度
瓦茨指出,船对船转运是朝鲜船只规避国际制裁的重要手法之一。相关船舶无须进入港口接受检查,即可在海上将石油或其他货物转移至另一艘船,使执法机构更难掌握货物来源、运送路线及最终去向。这种方式尤其容易被用来掩盖受制裁船舶与货物流通之间的关联。
他表示,受制裁船只透过避开港口、直接在海上转运,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策略,为相关业者制造推卸责任的空间,借此降低遭查缉及追究违反制裁责任的风险。即使船舶已被列入制裁名单,只要仍能在特定海域与其他船只接触,就可能继续参与遭禁止的货物运输活动。
除了海上转运本身,船舶追踪也存在漏洞。国际制裁调查过去曾发现,部分涉嫌违规的北韩船只会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或利用虚假船舶识别资讯掩饰行踪。当船只在海上短暂失去追踪讯号,或以不实身分航行时,监管机构便更难确认其是否与其他船舶接触,以及是否发生未经申报的货物转移。
瓦茨警告,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规避手法可能使遭制裁船只继续在海上营运,削弱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实际约束力。制裁的目的原本就是阻止相关船舶参与违反决议的活动;如果它们仍能透过海上转运维持货物流通,国际社会对朝鲜非法石油贸易的限制便可能受到侵蚀。
值得注意的是,船对船转运本身并非一律违法,但若涉及受制裁船舶、违禁货物或遭联合国禁止的交易,就可能构成违反制裁规定的行为。如今,两艘已有涉嫌非法转运纪录的北韩油轮,再度出现在中国沿海,甚至进入中国领海,不仅凸显相关海域长期存在的制裁规避风险,也使北京如何监控这些船舶、查明其活动目的并防止非法转运,成为亟待厘清的问题。
联合国明定制裁义务 中国监管受关注
“南山8号”与“天马山号”早在2018年便遭国际制裁。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于同年2月将两艘油轮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及被封锁人员名单”(SDN名单),限制美国人士与其进行交易。联合国安理会随后于3月30日将两船列为制裁对象,实施资产冻结及禁止进入会员国港口等措施。
联合国安理会2017年12月通过的第2397号决议,对朝鲜非法海上贸易设有明确执法规定。根据决议第9段,会员国如有合理理由相信停靠其港口的船舶涉及违反相关制裁决议的活动,或运送遭禁止的货物,必须扣押、检查及扣留该船;对于位于其领海、受其管辖且符合相同条件的船舶,会员国则有权采取同样措施。
这项规定意味著,联合国对朝鲜的海运制裁并非只在港口发挥作用。即使受制裁船舶不进港,而是在沿海水域活动,沿岸国仍可依决议及相关法律采取执法行动。中共作为联合国会员国,同样受到相关制裁规定约束,其领海也并非国际制裁监管的空白地带。
除船舶扣押与检查措施外,联合国制裁制度也禁止会员国境内相关个人、企业及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协助或参与涉及朝鲜籍船舶的违禁船对船货物转运。第2397号决议并要求会员国就涉嫌非法货物运输的相关资讯进行合作,以提高追查隐蔽海上交易的能力。
石油供应尤其是联合国对北韩制裁的重点。第2397号决议对输往朝鲜的精炼石油产品设定年度供应上限,试图限制平壤透过海上贸易取得超出制裁额度的能源。由于船对船转运可能被用来隐藏石油来源、运输路线及最终接收者,这类活动长期受到国际制裁监督机制关注。
事实上,联合国朝鲜制裁专家小组过去已多次注意到中国沿海的可疑船舶活动。其2022年报告曾记录,2021年3月,一艘名为“群荣祥号”(QUN RONG XIANG)的船舶出现在宁波-舟山附近,与三艘北韩船只距离接近。当时中国方面回复专家小组,表示相关调查仍在进行,暂无资讯可供分享。这项纪录显示,宁波-舟山海域的北韩船舶活动及中共执法情况,早已受到联合国调查机制关注。
如今,“南山8号”与“天马山号”再度出现在中国东部沿海,且据船舶追踪资料曾进入中共领海,使北京的监管作为再次成为焦点。两船不仅具有正式的联合国制裁身分,也有过去涉嫌非法海上转运的纪录。中共当局是否持续追踪其活动、调查可能涉及的违禁交易,以及在具备合理怀疑时运用相关执法权限,都是检视其履行国际制裁义务的重要问题。
朝鲜制裁油轮出入中国领海 北京执法遭追问
美国之音表示,已就“南山8号”与“天马山号”在中国沿海的活动,以及中国政府执行联合国对朝鲜制裁的情况,向北京当局寻求回应,但截至10月26日报导刊出,仍未收到答复。两艘早已遭联合国制裁的北韩油轮,反复现踪中国沿海,甚至进入中国领海,北京却尚未公开说明采取了哪些监管或执法措施。
中共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是对朝鲜制裁决议负有执行义务的会员国。联合国不仅对相关船舶实施资产冻结与港口禁入措施,也授权会员国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对领海内涉嫌违反制裁的船舶采取扣押、检查及扣留行动。因此,问题不只是北京是否知悉这些船舶的行踪,更在于中共当局是否曾调查其可疑活动,以及是否充分运用现有的执法权限。
更值得注意的是,宁波-舟山海域并非首次与朝鲜涉嫌非法海上转运活动产生关联。联合国专家小组及日本防卫省过去均曾记录相关可疑船舶活动,而“南山8号”与“天马山号”本身也曾因涉嫌违禁转运受到调查。如今,这两艘船再次出现在中国沿海,使外界有理由追问:多年来的国际制裁与监控,究竟对相关船舶在这片海域的活动产生了多少实际约束?
前联合国北韩制裁专家瓦茨的警告,进一步凸显海上执法的关键漏洞。受制裁船只若能避开港口检查,在海上与其他船舶接触并转移货物,就可能绕过既有的制裁限制。对于两艘已有涉嫌非法转运纪录的朝鲜油轮,北京是否掌握其进入领海的时间、停留位置及接触对象?是否曾派员查核,或调查其可能涉及的违禁货物交易?这些问题至今仍缺乏中共官方的公开说明。
两艘油轮此次是否实际完成非法转运,仍须进一步查证;但它们进入中国领海的纪录,以及北京尚未回应的执法疑问,已构成值得持续追查的新闻事实。当遭联合国制裁的朝鲜油轮一再出现在中共管辖海域,国际社会需要的不只是制裁名单,更是北京对其监管与执法作为提出具体交代。
(人民报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