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中共推出境新規 科技人員納入行政限制
【人民報消息】中共出臺新規,將限製出境範圍延伸至出口管制、產業安全和技術安全領域。這意味著掌握受管制技術的科研人員和工程師,也將被納入行政邊控。新規將於9月15日起施行,多位受訪學者擔憂,行政部門可能擴大限制範圍。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中共國務院7月31日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中國公民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國務院商務等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決定不准其出境。第四條並未將刑事指控或法院裁定列為限製出境的前提條件,但在刑法和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已經有相關規定。 北京媒體資深編輯孟先生8月2日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說,新規為限制公民出境留下較大的行政裁量空間,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政策需要收緊執行。他認為,當局可能出於限制資金外逃、防止技術外流及應對戰爭狀態等考慮,但僅限制科技人員離境,無法阻止技術成果通過網路或匿名渠道流向境外。如果出境限制全面收緊,可能意味著重大事件臨近。他說:「那麼這個大事是什麼?我覺得台海問題可能是一個點,包括面對局部戰爭。」 科技人員納入行政限制 儘管新規沒有直接使用「科技人員」一詞,也未規定科研人員普遍不得出境,但主管部門對「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認定仍有較大裁量空間。科研人員、工程師或企業技術人員是否會被限製出境,將取決於其行為是否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以及主管部門是否認定其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中國公民被認定「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決定不准其出境;法律、行政法規也可規定其他不準出境情形。此次新規利用這一原則性條款留下的空間,將限製出境的具體情形延伸至出口管制、產業安全和技術安全領域。 對此,北京獨立學者辛浩接受採訪時說,中共正在重建「柏林牆」,當局擔心民眾外逃。他說:「新頒布的出入境管理規定,將過去幾年實際執行的收緊、收嚴邊控措施正式化了,表明中共政府在口頭聲稱擴大開放的同時,一直在加強封閉性制度建設。從網際網路到金融和旅行限制等,限制和取消中國公民在過去三十年市場經濟改開以來艱難獲得的自由。而且,這一最新的旅行限制措施已經非常接近蘇聯、東德等冷戰時期的極權主義控制,可以看作中國未來政治加速極權化的一個危險信號。」 行政決定由邊檢執行 2013年施行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經規定,涉及未了結民事案件的,由法院決定不準出境;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則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主管部門作出不準出境決定並通知邊檢後,相關人員即使持有有效護照、簽證和機票,也可能在口岸被阻止離境。 山東大學學者司令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中共的立法慣例是在全國性法律通過後,再由國務院制定配套行政法規,把原則性條文轉化為具體執行依據。他說:「中共的立法的習慣是,如果有了法律的話,是不夠的。到下面還需要國務院出臺新的法規與之配套,使法律相關條文更加細化,在具體執行層面更具有操作性。」 司令進一步指出,新規正式實施後,執法部門是否擴大適用範圍,以及如何確定限制對象和認定標準,將取決於中共政府當時的戰略和政策需要。如果發生戰爭,這套行政法規可能被用於加強人員和技術管控。 △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6/8/4/96128b.html
打印機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2026年8月4日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