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縣色頭煤礦(現爲山西凌志達煤業有限公司)原副礦長王先堂,早在1993年因工作失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1994年王先堂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投機經營,非法經銷煤炭,收入15077672元。長子縣紀委接到舉報後,四處奔波,調查取證,經過艱苦努力,終於在1996年將王先堂非法經銷煤炭所得15萬餘元追回,保證了國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當地新聞媒體將此案予以曝光。然而讓人奇怪的是王先堂非法經銷煤炭一案除縣紀委作出「延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外,竟然以「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不了了之。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事隔不久,王先堂搖身一變竟被任命爲長子縣山只嶺煤礦礦長。1998年,又被提拔爲長子縣二輕工業局局長,由副科級幹部轉爲正科級幹部。這件事在當時就造成了不良影響,幹部羣衆議論紛紛,並多次向上級反映,但一直沒有結果。時至今日,王先堂依然是長子縣二輕工業總公司總經理(原二輕工業局改爲二輕工業總公司)。這樣的幹部能讓羣衆信任嗎?(山西日報)
|
|
|
|
|
|
| 首頁 |
| 要聞 |
| 內幕 |
| 時事 |
| 幽默 |
| 國際 |
| 奇聞 |
| 災禍 |
| 萬象 |
| 生活 |
| 文化 |
| 專題 |
| 寰宇 |
| 維權 |
| 視頻 |
| 雜談 | ||||||
|
| |
|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
|
|










打印機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