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龍年大年三十在天安門廣場上發生了一起五人集體自焚抗議的事件,海內外爲之震驚,與往常欲蓋彌彰的做法不同,新華社立即報導了這一新聞,並指稱自焚者是來自河南開封的法輪功成員,其中一位因搶救不及已經死亡。如此重大的人命案,本該由司法部門偵查甚至在法庭審判之後才有定論,北京的官方喉舌卻搶先進行「輿論定罪」,使人感到其中的案情並不單純。 據美國之音記者若思報道,就在新華社報道天安門自焚事件以後,該臺記者打電話到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國公安部求證此事並請他們發表評論時,兩個部門的值班人員都表示不知道、不清楚發生了這件事。連值班的公安人員都不清楚的案情,新華社卻「捷足先蹬」搶新聞,這不但在常理上說不通,而且也違反中共自身的「宣傳紀律」。 果不其然,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發表申明說:新華社報道的自焚事件與法輪功無關,這僅僅是栽髒陷害的一種手段。在過去的18個月裏,成千上萬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高壓政策下,一直採取最和平的、非暴力形式向政府與社會從事和平呼籲。法輪功的基本原則是「真、善、忍」,而且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也反對任何形式的殺生行爲,包括自殺。爲此,法輪功再次斷呼籲中國政府允許國際人權團體以及媒體進行客觀、公正的第三者調查。 這裏需要特別指出的:首先,中共指責法輪功煽動信衆採取極端手段,法輪功反駁中共的是栽贓誣陷,兩種說法針鋒相對,其中肯定有一個講的是假話。法輪功是講「真善忍」的,相對於靠講假話維持統治的共產黨來說,兩者在海內外的信譽是不可同日而語的;一個是忍辱負重的被壓迫者,一個是靠謊言實行全面專政的專制集權者、一邊是呼籲第三者進行獨立調查,一邊則是拘禁外國記者、沒收現場拍攝的錄像帶(如果真是法輪功集體自焚,這些鏡頭就是中共踏破鐵鞋無處覓的反面教材了,焉有沒收銷燬之理),……一個人只要面對自己的良心,憑着良知就不難作出孰真孰僞的判斷。 此外,中共政治機制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幹什麼事都喜歡「一風吹」,一切功勞都是共產黨英明偉大的領導,一切過錯罪惡都是敵對勢力的破壞。比如,前兩年新疆獨立運動活躍,中共就把什麼壞事都栽贓到「疆獨」身上,這一年半來由於江澤民與法輪功展開的聖戰,當局就把社會上的污泥濁水全潑到李洪志和法輪功頭上。去年曾發生了在天安門廣場的炸彈自殺事件,我想,這個事件如果發生在今天,北京當局也會把帳算在法輪功頭上的。 不過已有人提示,著名作家王力雄在政治幻想小說《黃禍》中有一個情節:安全部買通絕症病人制造自焚事件以便爲鎮壓制造藉口。如果這個小說情節變成了今天的現實,那顯然是又一起「國會縱火案」:中南海導演天安門集體自焚,是企圖爲進一步全面鎮壓法輪功尋找託詞。 其次,不管新華社或法輪功雙方怎麼報道和解釋,除夕有人在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管他們是法輪功成員,還是走投無路的盲流,抑或是被當局收買的替死鬼,都證明了一個十分嚴峻的現實,今天中國社會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矛盾衝突,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有人在網上指出,自焚這樣的人間慘劇,是對社會最大的抗議,每一個人和政府都應該反省自己,我有沒有推他走上自焚的絕路?信仰自由是公民基本人權, 每一個沒有維護法輪功信仰自由的人, 都或多或少地都負有責任。網上電子刊物《大參考》的編輯更是一針見血的指出:「中國局勢又到了1989年,那年,臺獨份子鄭南榕自焚而死,爲他的主張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稍後,北京天安門廣場爆發了驚天動地的羣衆運動,數千人蔘加了絕食,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誰不熱愛自己的生命,誰沒有人間的牽掛?那些甘願拿自己的生命來喚醒什麼的人們,如果不是對現行的社會制度徹底失望,如果不是對理想社會的渴望還滿懷希望,那還能是什麼呢?讓我們永遠記住那烤焦的人肉味,那爲了一個美好人間而選擇犧牲的勇士們。」 退一萬步講,就算這些自焚者如中共所稱的是法輪功學員(按照中共的傳統,還要把組織行爲和個人行爲加以區別,在這裏法輪功發言人的聲明和李洪志的反對殺生的主張代表組織行爲,而與此背離的行爲就只能是個人行爲),難道就能洗刷中南海踐踏人權、禍國殃民的罪責了嗎?!面對江澤民聲嘶力竭恐嚇,照樣有不怕死的人挺身而出,甚至史無前例的在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這把集體自焚之火把中南海當權者的合法性、權威性燒個精光。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中共半個多世紀的專制統治之所以得以維繫,就在於老百姓的逆來順受,當人民敢於挺身反抗之時,也就是中共大廈將傾之際。所以,天安門廣場發生史無前例的集體自焚事件,凸現了中國人民對中南海統治集團已經是可忍孰不可忍,這對於中國在新世紀將要開始的鉅變是一個極其重要的信號。 轉自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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