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以前在网上读中国高校批判,感到人们所以特别关注中国高校有一种“恨其不争”的高校情结。可以说,网上参与与高校和学术有关讨论的人,大都是“圈里人 ”。要么是在校师生,要么是虽然离校却仍然关心高校发展的有良知的学人。真正在里面起哄的人并不多见。 近来学术腐败案件一起又一起地被披露出来,而人们普遍相信这些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关于学术腐败讨论的焦点也不仅仅局限于事件的当事人,而是越来越多地指向现行高校体制本身。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只有深入改革中国高校体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学术腐败的发生。这并不是为学术腐败的当事人辩护或开脱,学术腐败的当事人将永远背负剽窃的“罪名”或恶名,面对道德的谴责,因为他/她违背了这一共同体的起码的道德规范,这一点根本不需要辩论。无论何种体制都不可能根绝抄袭、剽窃这样的事情发生,美国这样体制完善的国家也时常发生此类事情,根本的一点在于让学术腐败不再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事实而变为凤毛麟角、让学术腐败的当事人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那么,高校体制该如何改革?这不是我辈所能解决的问题。但我们却深刻的感受着高校的全面腐败。也许未来的改革会从这些问题入手。本文就高校突出的制度性问题作以剖析。 招生制度 去年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的某高校在高考招生中惊爆考生和委托人花名册的事情,其结果不了了之。其实久在高校的人对此早就司空见惯、变得麻木不仁了。对高校而言,现行高校招生制度是一种双轨制,既要保证招收一批高分生,又要设法招到一批“高能生”。何为“高能”?是指考生本人或其近亲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或社会影响力,能够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没有哪个高校的招生简章中会这样写,又没有哪个高校的招生过程中不这样干。和研究生招生相比,高考招生公正得多。近年来研究生招生中涌现一种新的趋势:高官、大款、名人为镀金走学校的门路,混一纸文凭。高校敞开门路,甚至于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去吸纳高官、大款、名人。于是乎单独考试、破格录取、不用听课的灵活政策加上狗屁论文就授予学位。 某高校博士导师戏言,这几年厅局级领导差不多了,以后应吸纳县处级。总有一天会到大队书记一级。 这种招生制度的弊病并不在于可以为有关当事人个人带来好处,那和其它腐败没有什么两样,也避免不了。我要说的是,这种制度是以高校为主体来实施的。高校这样做的动机是为学校的发展。学校发展如何从这种制度中获益?高官、大款、名人都占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可以用自己的权力或影响力,在自己的权限、能力范围内为学校做一些事情,贡献根据个人能力大小不一而足。这样,高校就是在利用自己控制的教育资源和社会相交换。双方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方为了支持教育事业,一方为了培养人才。实质是各个当事人好处多多。实在是腐败的极至。 招生腐败是高校各种腐败之源。有些学校为了吸引人才,承诺解决家属子女就业问题。其方法之一就是用尽各种办法让那些60年代以后出生的连大学本科都考不上的人读研,然后留校任教。很多高校甚至重点大学里都有考不上大学的人给考上大学的人当老师的情况。所以熟悉高校的人都知道:大学最难考,博士最容易考。如果考不上本科,大专毕业考研肯定没问题。 高校招生名目繁多也是一个很大问题。去有关学历证书认证的网页查一下就会发现,中国高校颁发那么种类的文凭,简直令人眼花缭乱。花样多多、问题多多! 评职制度 现行的高校评职制度是一个带有社会福利性的养老、养懒制度,它已根本不在具有激励的机制。 高校中一种普遍的现象是高职称的人员不如低职称的人用功。无论是读书、上课还是做实验。许多人一旦教授头衔到手,便不在为本科生讲课。于是乎,讲师们只好同时开几门课,作名符其实的讲课教师。这对讲师而言势必影响科研上时间的投入。要知道,评职制度中最关键的一项是科研成果。讲师们如果没时间搞科研或搞不出来东西,那么,房子、职称、工资、科研津贴统统没戏,同时学生也瞧你不起。所以,高校里最聪明的人只搞科研,讲课只是象征性的,不必太牵扯精力。 中国高校的教授是终身制的。国外高校对一些学术贡献重大的学者才聘为终身教授。中国的教授都是终身制,由此推论,中国的教授都有重大贡献。相当一部分教授特别身为博士导师的教授,从成为导师的那一天就“终身”了,不讲课、无科研成果。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明显。究其原因,社会科学界尚无院士制度。在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导师只是相当于扑克牌游戏中的小王,院士才是大王;而在社会科学界,博士导师本身就是大王了。换句话,成为博士导师就达到了个人事业的巅峰,就已经令人羡慕不已,就没有人能在这个领域超过自己,就有绝对的权力对人指手画脚,就可以颐养天年练习各种修身养性的工夫。而各种津贴、待遇、房子等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各种项目、经费、会议邀请就不请自到。 在中国,博士导师是什么?回答曰应该是负责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教授,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岗位,不是教授中的一个固定层次。但是事实上,博士导师就是教授层次之上的另一个层次,无论从待遇、影响、地位还是其它一些可识别的方面看都是如此。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给老外解释中国教授名片上博士导师头衔时,老外一脸雾水的情形。 从高校的人事制度和评职制度来看,高校是中国唯一还实施铁饭碗制度的地方。那么,博士导师制度就是金饭碗。难怪有那么多教授为了晋升博士导师要铤而走险了! 令人欣慰的是,最近国内几所大学宣布改革这种养老、养懒制度,打破高校的铁饭碗。这是很有创建的改革举措,不知何时向金饭碗开刀。 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 中国高校的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是许多原本道德的学人干出抄袭、剽窃这种不道德事情的罪魁祸首和元凶。学界盛行的急功近利、华而不实的学风都可以从此找到根源。 现行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的初衷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前提下,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一点毫无疑问是值得大力提倡的。问题发生在贯彻和实施的操作阶段。 就成果评价而言,由谁来评判、谁来鉴定?倚何标准?本人对自然科学界的情况一点也不知情,不敢妄加评论。但从网上披露出的情况看,和人文社会科学界的情况似乎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就人文社科界而言,评价的人只能是圈里人,同行评同行,总不能让外行评内行吧?但是同行也只选择那些与个人关系良好的人,尤其各种项目结束验收时的评审、鉴定就更是如此。评审者依据项目或成果责任人的自我评价,评价会上提出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但是在写鉴定书时,则高度评价。于是,广泛见之于媒体的各种程度上的创造性成果应运而生。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责任人的自我评价都相当之高。填补空白、重大贡献、重大突破、领先水平、享誉国内外、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等用语一定不能缺少。偶尔责任人遗漏没有自己写上的,评委会也会慷慨地补上。迄今为止,还未见没有被通过的项目鉴定、没有被高度评价的科研成果。 成果评价是奖励的前提。由于所有的成果都获得了高度的评价,而奖励的名额又有限,所以并非所有有突出贡献的成果都有被奖励的机会。所以,在各级奖项评审时,责任人要积极活动那些可能成为评委的人。活动的结果有两种可能,而不活动的结果只有一种可能。学界根本不是净土,学者们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网上披露的某省社科界的一起评奖丑闻即是佐证。 目前的奖励制度中,奖项的设立有很多级别,从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到学校级,类似行政级别一一不等;奖励的项目包括科研奖、教学奖、著作奖等各个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奖励是可以重复获得的,如果获得了高一级的奖励,那么以下级别的奖励也当然获得。因为在操作上,是自下而上的程序。所以,获奖绝对是名利双收的大事。 成果的评价和奖励制度往往和申请项目经费、评职晋级连在一起。受到的奖励级别越高,越容易申请的更高级别的项目。科研项目和奖励项目一样,也是按行政级别划分,级别越高,经费越多。如果获得过较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那么,申请更低级别的项目就不在话下。 总之,目前的高校成果评审、奖励和项目申请制度是真正的对少数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制度,少数杰出人员包揽了各个级别的奖励和项目。这一点无可非议。但这种制度对更多的没有突出才能和贡献或暂时没有突出才能和贡献的人以及饱尝甜头又惟恐失去的人而言都是一种巨大的诱惑,不采取各种手段弄虚作假、捞一票简直不可想象。于是作假(假出书、假发文章、假项目、假开学术会议)、浮夸吹牛、剽窃、搞关系(关系稿、关系奖、关系项目)、粗制滥造等急功近利行为将在一段时间内是中国高校部分道德的人所最倾向于采取的不道德的行为。所以不要苛刻地指责一些具体的个人,而是要看到制度性的问题,但从事不道德行为者必须把其从这种不道德行为中所得的物质和精神利益让给那些应得的人。 创收制度 创收制度是中国高校的毒瘤,它败坏着高校的风气,为社会腐败推波助澜。 “广开办学门路,为社会培养各层次的应用型人才”,这是多高尚的行为。但事实上,在中国高校,这是创收的一种形式。创收就是赚钱。高校能够让人们慷慨解囊的独特优势就在于它有权力发放国家认可的文凭。于是高校里各种各样的班应运而生,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考研辅导班、考博士外语辅导班、研究生课程班、应用型研究生(参加考试录取后交钱,名额多多)、二级学院生(参加高考没有达到正常录取分数线,录取后交钱多多)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明眼人一看便知:变相卖文凭。所以常此下去,在中国,没有念不了的大学,只有念不起的大学。 创收制度的另一种主要形式是开办校办公司。少数高校能够从中获益,多数高校是出让自己的无形资产,养肥个人。 创收制度之弊,在高校人人皆知,人人不言。究其原因,它是高校人员生财之道。 以上就高校腐败的一些制度性问题做简要的分析,还有很多方面在此没有提及。愿本文能抛砖引玉,让那些真正关心中国高校发展的人们继续探讨高校存在的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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